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经采购结果确定谈判工作组与排名第一的吕梁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牵头人)、山西长城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
一、项目名称
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1411262022CGK00033
三、项目实施机构
石楼县交通运输局
四、ppp咨询机构
山西中晨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公开招标开标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7日9时00分
开标及评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时代广场314B
八、评审专家名单及评标排名结果
1、评审专家名单:戴长永(采购人代表),邵建华,杨振兴,张爱荣(采购人代表),冯崑,樊慧,潘雪峰
2、评标排名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吕梁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牵头人)、山西长城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泽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西嘉隆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九、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
2022年7月5日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十、政府方采购结果谈判确认小组成员名单:
宁侯保,杨保荣,畅建明(财务专家),卫志平(法律专家),吴森,程应哲
十一、谈判对象
采购结果谈判确认小组与排名第一的:吕梁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牵头人)、山西长城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进行了确认谈判,双方率先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为预中标社会资本方。特签署本谈判确认备忘录。
十二、谈判结果确认如下
经双方协商沟通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内容 |
内容 |
综合投资回报率报价 |
7.75% |
合理利润率报价 |
7.5% |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 |
0.1% |
双方明确的其他内容 |
项目合作期22年(包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
十三、关于本备忘录
1、本备忘录确定事项,为石楼县交通运输局与预中标社会资本方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有义务全面、适当履行。
2、本备忘录确定事项,应以适当方式体现在PPP项目合同中,其他未尽事项经双方最终确定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后执行。
十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楼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吕梁市石楼县
联系方式:13834353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振兴街11号五峰国际816室
联系方式:0351-7235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宏飞
电 话: 15333602628
附件信息:
石楼PPP项目招标文件+发布.doc石楼PPP项目招标文件+发布.doc
1.5M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 | 采 购 人:石楼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834353693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宏飞 电 话:15333602628 |
1.3.4 | 合格社会资本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无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在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的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供应商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除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化外,投标人中标后,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
2.2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投资回报率≤7.80%,合理利润率≤7.5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社会资本报价不得超出限价。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6.1 | 现场考察、招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10.1 | 分包 | ■不分包 |
11.3 | 样品 | ■不需要提供样品 |
13.1 | 保证金 | ■需要提交: 1、保证金金额: 30000元 2、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如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无效。评审时评审小组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账 号:159945625 联 系 人:杨会计 电 话:19335146025 4、保证金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 |
15.1 | 投标有效期 | 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 提供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 9: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ggzy.sxjz.gov.cn/ |
19.2 |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平台解密计时为准) |
20.1 | 开启会议时间、地点: | 开启会议时间:2022年6月17日 9: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ggzy.sxjz.gov.cn/ |
21.2 | 评审小组组成 | 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7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PPP专家库中选定 |
23.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 ■无样品 |
26.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8.1 | 推荐中标候选社会资本的数量 | 3名 |
28.2 | 确定中标社会资本的方式 | 中标社会资本数量:1家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确定中标社会资本 |
33.3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
36.1 | 准备阶段履约担保 | 具体金额及内容形式在双方谈判、签订合同时约定。 |
36.2 | 建设期履约担保 | 具体金额及内容形式在双方谈判、签订合同时约定。 |
36.3 | 运营期履约担保 | 具体金额及内容形式在双方谈判、签订合同时约定。 |
36.4 | 移交履约担保 | 具体金额及内容形式在双方谈判、签订合同时约定。 |
3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社会资本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参照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100%收取 支付形式: 电汇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
42.3 | 质疑 | 一、社会资本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宏飞 联系电话:0351-7235997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振兴街11号五峰国际816室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社会资本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 提出质疑的社会资本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社会资本。 |
45 | 其他事项 | 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开评标的项目,按照平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
46 | 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 有 |
47 | 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参与投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 不允许 |
4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49 | 招标结果确认谈判中项目合同可变的细节 | 非实质性要求。 |
序号 | 项目 | 费用(万元) |
二 | 建安工程费 | 59964.8009 |
1 | 临时工程 | 595.8136 |
2 | 路基工程 | 21185.5761 |
3 | 路面工程 | 3589.0168 |
4 | 桥梁涵洞工程 | 7647.5396 |
5 | 隧道工程 | 19178.1694 |
6 | 交叉工程 | 207.6888 |
7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3435.3097 |
8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306.0387 |
9 | 其他工程 | 1959.8238 |
10 | 专项费用 | 1859.8244 |
二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4718.1717 |
1 | 土地使用费 | 3973.3971 |
2 | 拆迁补偿费 | 730.1712 |
3 | 拆迁管理费 | 14.6034 |
三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107.7107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2296.6965 |
2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1259.4223 |
3 | 专家评价(估)费 | 234.2684 |
4 | 联合试运转费 | 21.0559 |
5 | 生产准备费 | 8.7945 |
6 | 工程保险费 | 237.4731 |
7 | 其他相关费用 | 50.0 |
四 | 预备费 | 3439.5342 |
序号 | 类型 | 审查标准 |
1 | 商务资信 | 1、保证金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资格条件是否有变化,若有变化,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4、是否存在无效投标的情形 |
2 | 技术 | ★项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3 | 报价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加分 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 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0.5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 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 |
环保 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0.5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 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最后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 |
内容 | 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响应情况 | 响应文件 现资格条件变动情况 |
社会资本名称变化 | |||
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 | |||
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 |||
其他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名称 | |
社会资本名称 | |
投资回报率 | % |
合理利润率 | % |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 |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运营管理目标: | 符合本项目需求 |
备注 |
序号 | 原合同条款内容 | 建议修改的内容 | 阐述理由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名称 | |
联系人及电话 | |
中标(成交)时间 | |
签署的合同(协议)的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履约阶段情况 | |
备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管理人员 | |||||||
3 |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 |||||||
4 | ||||||||
5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投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注释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 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 商标 | 产品 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号 | 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 |
序号 | 软件 名称 | 开发商 | 注册 商标 | 版本号 | 备注 |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 商标 | 产品 型号 | 认证证书 证书号 | 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 |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 商标 | 产品 型号 | 认证证书 证书号 | 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 |
本合同 | 指甲、乙双方签署的《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和按本合同第4.1款包含的其他要件的总和,还包括以任何方式对本合同正文及附件所作的补充、修改、合并、替代,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合同之补充协议和附件。 |
本项目 | 指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 |
甲方 | 石楼县交通运输局 |
乙方 | 即经由石楼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的社会资本方。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前,则乙方指 ;待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合同已明确约定的应由项目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应继续由项目公司享有及承担,同时,应由乙方承担的但应由项目公司承继的权利义务由项目公司承继,但项目公司承继的权利义务不应影响本身应由项目公司股东方承担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出资的权利及义务、股权转让限制、表决权、委派董事、股东分红权以及在项目公司融资不能时提供的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或有)、项目公司融资连带责任等)。 |
政府方 | 即作为本合同实际的、完整的履约主体的石楼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 |
招标文件 | 指由甲方于2022年 月 日发出的《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指中标人根据甲方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为投标获取并实施本项目而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的文件资料。 |
实施方案 | 即石楼县人民政府批准的《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
股东协议 | 即 与乙方签订的《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股东协议》,用以约定双方针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方式、治理结构、决策机制、收益分配等事项,以及双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义务。 |
投标保证金 | 指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交纳的、为保证履行其参与竞争性义务和保护甲方利益而提供的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甲乙双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乙方提交投资履约保函后无息返还。 |
中标通知书 | 确定中标人后,由甲方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中标通知。 |
授权 | 指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独占性经营的权利。本合同所指授权是石楼县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的权利和义务。 |
合作期 | 指依据本合同第10.2条约定的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
中国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法律 | 指所有适用的中国大陆法律、司法解释、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标准、规范或其他强制性要求。 |
法律变更 | 指在本合同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或项目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 |
担保合同 | 由项目公司和贷款人订立、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甲方指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在根据本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的相关权益之上为贷款人设置了任何担保权益的合同。 |
批准 | 指为了使项目公司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项目公司从政府机关获得的任何许可、执照、同意、授权、免除或批准。 |
贷款人 | 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或其他的项目资金提供人。 |
融资交割 | 指融资所需的有关资信、协议、担保或承诺等文件已签署并递交甲方,且融资文件要求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融资机构豁免。 |
融资文件 | 指与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建设和运营相关的长期、短期贷款合同、票据、契约、担保合同、保函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或建设期履约保函。 |
投资履约保函 | 指乙方按照16.7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成立项目公司及《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担保函。 |
建设期履约保函 | 指项目公司按照第17.3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担保函。 |
运营维护履约保函 | 指项目公司按照第29.1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营、维护等义务的担保函。 |
经营权 | 指政府授予乙方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独占性经营的权利。本合同所指经营权是指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政府付费的权利。 |
项目建设 | 指本项目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 |
建设期 | 指项目建设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
建设期补贴 | 建设期内甲方除股权投资外的其他建设资金投入。 |
开工日 | 指项目公司设立后项目工程开始施工之日,即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 |
交工日 | 完成项目施工并合格地通过交工验收后,在交工证书中载明的日期。 |
竣工日 |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
工程变更 | 指就本项目合作内容中的工程建设部分,对工程进行的更改。 |
运营期 | 是指从建设期结束后次日起之后的20年的期间。 |
生效日 | 指本合同第3.2款之约定的生效日。 |
终止日 | 指本合同终止的日期。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主要技术指标规范值/采用值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二级公路 | |
1 | 设计速度 | km/h | 60 | |
2 | 圆曲线半径 | 一般值 | m | 200/233.521 |
3 | 圆曲线半径 | 最小值 | m | 135/135 |
4 | 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 | m | 1500/1500 | |
5 | 最大纵坡 | % | 6/5.922 | |
6 | 最小坡长 | m | 150/150 | |
7 | 凸形竖曲线半径 | 一般值 | m | 2000/2000 |
8 | 凸形竖曲线半径 | 最小值 | m | 1400/-- |
9 | 凹形竖曲线半径 | 一般值 | m | 1500/2000 |
10 | 凹形竖曲线半径 | 最小值 | m | 1000/-- |
11 | 路基宽度 | m | 10/12 | |
12 | 行车道宽度 | m | 3.5/3.5 | |
13 | 右侧硬路肩宽度 | m | 1.5/1.75 | |
14 | 土路肩宽度 | m | 0.75/0.75 | |
15 | 路面面层类型 | - | 沥青路面 | |
16 | 路拱坡度 | % | 2/2 | |
17 | 桥面净宽 | m | 11、12、18 | |
18 | 设计洪水频率 | 大中桥 | 1/100 | |
19 | 桥涵设计荷载等级 | 公路I级 | ||
20 |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 g | 0.05/0.1 | |
21 | 隧道建筑限界宽度 | m | 10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工资 | 单位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比例 | 小计 (万元/年) |
1 | 人员工资 | |||||
1.1 | 总经理 | 1 | 7000 | 元/月/人 | 34.90% | 11.33 |
1.2 | 副总经理 | 2 | 6000 | 元/月/人 | 34.90% | 19.43 |
1.3 | 财务总监 | 1 | 5500 | 元/月/人 | 34.90% | 8.90 |
1.4 | 会计 | 1 | 4500 | 元/月/人 | 34.90% | 7.28 |
1.5 | 出纳 | 1 | 4000 | 元/月/人 | 34.90% | 6.48 |
1.6 | 其他人员 | 3 | 3000 | 元/月/人 | 34.90% | 14.57 |
2 | 办公及其他费用 | 13.60 | ||||
合计 | 81.59 |
序号 | 明细 | 合计 | 合作期 | ||||||||||
序号 | 明细 | 合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序号 | 明细 | 合计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2030 | 2031 | 2032 |
1 | 运营成本=1.1+1.2 | 3051.51 | 124.71 | 124.71 | 150.54 | 150.54 | 150.54 | 155.12 | 155.12 | 155.12 | 155.12 | ||
1.1 | 道路维修保养=①*② | 1419.76 | 43.12 | 43.12 | 68.96 | 68.96 | 68.96 | 73.54 | 73.54 | 73.54 | 73.54 | ||
① | 养护长度(km)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
② | 单位养护费用(元/年/km) | 28464.00 | 28464.00 | 45515.00 | 45515.00 | 45515.00 | 48539.00 | 48539.00 | 48539.00 | 48539.00 | |||
1.2 | 项目公司管理费 | 1631.75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序号 | 明细 | 合计 | 合作期 | ||||||||||
序号 | 明细 | 合计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序号 | 明细 | 合计 | 2033 | 2034 | 2035 | 2036 | 2037 | 2038 | 2039 | 2040 | 2041 | 2042 | 2043 |
1 | 运营成本=1.1+1.2 | 3051.51 | 155.12 | 157.48 | 157.48 | 157.48 | 157.48 | 157.48 | 157.48 | 157.48 | 157.48 | 157.48 | 157.48 |
1.1 | 道路维修保养=①*② | 1419.76 | 73.54 | 75.90 | 75.90 | 75.90 | 75.90 | 75.90 | 75.90 | 75.90 | 75.90 | 75.90 | 75.90 |
① | 养护长度(km)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15.15 | |
② | 单位养护费用(元/年/km) | 48539.00 | 50097.00 | 50097.00 | 50097.00 | 50097.00 | 50097.00 | 50097.00 | 50097.00 | 50097.00 | 50097.00 | 50097.00 | |
1.2 | 项目公司管理费 | 1631.75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81.59 |
项目/合作阶段 | 合计 | 运营期 | ||||||||||
项目/合作阶段 | 合计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2030 | 2031 | 2032 | 2033 | |
项目/合作阶段 | 合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1 | 可用性服务费 | 151346.66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2 | 运维绩效服务费 | 3280.38 | 134.06 | 134.06 | 161.83 | 161.83 | 161.83 | 166.76 | 166.76 | 166.76 | 166.76 | 166.76 |
3 | 政府付费 | 154627.04 | 7701.40 | 7701.40 | 7729.17 | 7729.17 | 7729.17 | 7734.09 | 7734.09 | 7734.09 | 7734.09 | 7734.09 |
项目/合作阶段 | 合计 | 运营期 | ||||||||||
项目/合作阶段 | 合计 | 2034 | 2035 | 2036 | 2037 | 2038 | 2039 | 2040 | 2041 | 2042 | 2043 | |
项目/合作阶段 | 合计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
1 | 可用性服务费 | 151346.66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7567.33 |
2 | 运维绩效服务费 | 3280.38 | 169.30 | 169.30 | 169.30 | 169.30 | 169.30 | 169.30 | 169.30 | 169.30 | 169.30 | 169.30 |
3 | 政府付费 | 154627.04 | 7736.63 | 7736.63 | 7736.63 | 7736.63 | 7736.63 | 7736.63 | 7736.63 | 7736.63 | 7736.63 | 7736.63 |
序号 | 提前终止之情形 | 终止补偿金 |
1 | 政府方发出的终止 (社会资本方违约) | 项目建设期终止时,为A1-B-C |
1 | 政府方发出的终止 (社会资本方违约) | 项目运营维护期终止时,为A2-B-C+E |
2 | 社会资本方发出的终止 (政府方违约) | 项目建设期终止时,为A1+B+D |
2 | 社会资本方发出的终止 (政府方违约) | 项目运营维护期终止时,为A2+E+B+D |
3 | 法律变更、不可抗力 | 项目建设期终止时,为(A1 -F)/2-G |
3 | 法律变更、不可抗力 | 项目运营维护期终止时,为(A2 +E-F)/2-G |
A1经审计确认的社会资本的已投入的投资; |
A2社会资本方尚未收回的所有年度可用性付费的现值(折现率取值为本项目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6.13%,折现至支付当日); |
B为取值金额(双方参考相应阶段的履约保函约定金额); |
C为政府方因接管项目而发生的资产评估、人员工资等费用; |
D为终止时因清算审计发生的费用; |
E为运营期内社会资本方已完成运营维护工作但未支付的经绩效评价确认的运维绩效服务费; |
F为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根据本协议及相关保险合同约定,社会资本方实际获得的保险赔款; |
G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因社会资本方投保不足,导致所获保险赔款无法使项目设施恢复到出险前的正常状态和价值的恢复性建设费用缺额部分(如有)。 |
绩效评价分数 | 评价等级 | 绩效评价扣减系数(K:按插入法计算) |
85分及以上 | 优 | 0; |
70分及以上~85分 | 良 | 5%~10%; |
60分及以上~70分 | 中 | 10%~20%; |
60分以下 | 差 | 政府扣除保函金额的40%,并要求项目公司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折减系数不低于15%。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A产出 (60分) | A1时效控制 (15分) | A11进度计划 (5分) | 评价项目公司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情况。 | ①项目制定施工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得5分; ②项目未制定施工总体计划(年度计划),扣3分; ③项目未制定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每缺少一项(次),扣2分。 |
A产出 (60分) | A1时效控制 (15分) | A12项目开工 (6分) | 评价项目按照进度计划开工情况。 | ①项目能够按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开工(或提前开工)的得6分; ②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每延误10日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0日的按10日计算); 非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原因导致的开工时间延误除外。 |
A产出 (60分) | A1时效控制 (15分) | A13 项目交工 (4分) | 评价项目按进度计划交工情况。 | ①项目能够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交工验收(或提前交工验收),得4分; ②未按照进度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交工验收,每延迟1天扣0.5分,扣完为止; 非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原因导致的交工验收时间延误除外。 |
A产出 (60分) | A2质量控制 (14分) | A21交工验收 (7分) | 评价项目交工验收完成情况。 | ①项目能够通过交工验收,得7分; ②项目未通过交工验收不得分。 |
A产出 (60分) | A2质量控制 (14分) | A22工程质量 (7分) | 评价项目工程质量情况。 | ①工程质量得分=工程项目质量加权平均分×100%×7。 注:通过查看交工验收报告获取工程质量加权平均分, |
A产出 (60分) | A3成本控制 (10分) | A31产出成本 (10分) | 评价项目公司建设成本控制情况。 | ①在建设期内,项目有效控制成本,建设成本控制在施工图预算之内,得10分; ②在建设期内,项目建设成本超过预算投资,每超1%,扣1分,扣完为止; 非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原因导致的成本超出概算除外。 |
A产出 (60分) | A4数量产出 (11分) | A41产出数量 (11分) | 评价项目数量产出情况。 | 项目建设符合《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合同》、《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石楼县南环(板桥至沙窑段)公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中规定的数量要求,得满分;否则得0分。 |
A产出 (60分) | A5安全控制 (10分) | A51保险 (4分) | 评价项目公司建设期保险的购买情况情况。 | ①建设期购买PPP项目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强制规定的全部保险得4分; ②建设期每缺少一种保险扣1分,扣完为止。 |
A产出 (60分) | A5安全控制 (10分) | A52安全事故 (6分) | 评价项目公司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 ①每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扣3分; ②发生一起较大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及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扣6分; 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类。 本指标满分6分,扣完为止。 |
B效果 (20分) | B1社会影响 (4分) | B11社会效应 (4分) | 评价项目建设活动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正负面影响情况。 | ①项目建设期间,无群体性事件得4分; ②每发生一次群体性事件,扣2分,扣完为止; ③因项目公司引发的投诉,发生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B效果 (20分) | B2生态影响 (4分) | B21生态效应 (4分) | 评价项目建设期间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情况。 | ①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公司未因环境污染受到环保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及整改要求,或因环保问题受到媒体曝光的,得4分; ②上述情况,每发生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B效果 (20分) | B3可持续性 (6分) | B31资金可持续性 (2分) | 评价项目资金来源保障情况。 | ①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资金有保障,能够满足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得2分; ②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得0分。 |
B效果 (20分) | B3可持续性 (6分) | B32外部环境可持续性 (2分) | 评价项目公司是否与各相关方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并能够继续保持。 | ①项目公司与各相关方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并能够持续保持得2分; ②项目公司与各相关方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但不能持续保持得1分; ③项目公司未与各相关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得0分。 |
B效果 (20分) | B3可持续性 (6分) | B33运营准备 (2分) | 评价项目进入运营期前的准备情况。 | ①进入运营期之前,项目公司编制完成《运营维护手册》,运营所需人员、培训、设备、材料,全部准备到位,得2分; ②上述每缺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B效果 (20分) | B4满意度 (6分) | B41各主管部门满意度 (3分) | 评价政府各主管部门对项目公司建设期间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①满意度≥90分得3分; ②90≤满意度<75分得2分; ③75≤满意度<60分得1分; ④满意度<60分得0分;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方式对主管部门的满意情况进行统计调研。 |
B效果 (20分) | B4满意度 (6分) | B42服务对象满意度 (3分) | 评价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项目公司建设期间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①满意度≥90分得3分; ②90≤满意度<75分得2分; ③75≤满意度<60分得1分; ④满意度<60分得0分;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方式对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满意情况进行统计调研。 |
C管理 (20分) | C1前期工作 (2分) | C11前期工作管理 (2分) | 评价项目前期资料的完整性,前期手续的合法性、有效性。 | ①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得2分; ②前期手续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非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
C管理 (20分) | C2组织管理 (2分) | C21人员配备 (1分) | 配备的技术人员数量与投标承诺一致且能及时到位,人员无变更,专业齐全。 | ①配备的技术人员数量与投标文件一致,人员无变更(或人员变更得到实施机构审批同意)得1分; ②项目公司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人员变更未取得实施机构审批同意),有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C管理 (20分) | C2组织管理 (2分) | C22机构管理 (1分) | 评价项目公司机构设置情况。 |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组织机构健全,得1分; ②项目公司部门、机构每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C管理 (20分) | C3制度管理 (1分) | C31制度管理 (1分) | 评价项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设置情况。 | ①项目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变更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或相关类似制度),得1分; ②上述制度每缺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C管理 (20分) | C4财务管理 (6分) | C41资本金到位情况 (2分) | 评价社会资本方资本金到位情况。 | ①社会资本方资本金到位率=社会资本方实际到位项目资本金/社会资本方应到位项目资本金*100%; 得分=社会资本方资金到位率*2。 |
C管理 (20分) | C4财务管理 (6分) | C42融资资金到位情况 (2分) | 评价融资资金到位情况。 | 项目公司融资资金到位率=项目公司实际到位项目融资资金/项目公司应到位项目融资资金*100%; 得分=项目公司融资资金到位率*2; 非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
C管理 (20分) | C4财务管理 (6分) | C43 工程资金拨付进度 (2分) | 评价工程相关款项到位情况。 | ①工程进度款到位率=实际到位工程款/应到工程款*100%; 得分=工程款到位率*2; |
C管理 (20分) | C5档案管理 (2分) | C51项目档案 (2分) | 评价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 ①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归档及时、准确、完整,得2分; ②不符合以上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C管理 (20分) | C6履约管理 (4分) | C61融资交割 (2分) | 评价项目公司是否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及时完成融资交割。 | ①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融资交割得2分; ②项目公司没有及时完成融资交割,超过合同规定时间每延后10日扣0.2分,扣完为止; ③项目公司未完成融资交割得0分。 |
C管理 (20分) | C6履约管理 (4分) | C62履约保函 (2分) | 评价项目公司是否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 | ①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按时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且截至建设期结束持续有效,得2分; ②项目公司提交了建设期履约保函,但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超过规定时间每延后10日扣0.2分; ③从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之日起至建设期结束,建设期履约保函不能持续有效的,每中断10日扣0.2分; ④项目公司未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得0分; 本指标满分2分,扣完为止。 |
C管理 (20分) | C7招标管理 (2分) | C71招标合规性 (2分) | 评价项目公司招标程序是否合规。 | ①项目公司相关的各招标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得2分; ②项目建设期招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每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C管理 (20分) | C8信息公开 (1分) | C81项目信息公开 (1分) | 评价项目公司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 项目公司及时将建设期相关资料上传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有1项必填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准确扣0.2分,扣完为止; 非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A产出(80分) | A1运营与维护(55分) | A11运维计划 (4分) | 评价项目《运营与维护手册》是否合理可行。 | ①项目公司编制的《运营与维护手册》合理可行,得4分;②《运营与维护手册》编制不全面,根据编制情况酌情扣分。 |
A产出(80分) | A1运营与维护(55分) | A12路基养护 (9分) | 评价项目公路路基是否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养护。 | ①路肩、边坡无可见垃圾、无零星垃圾堆、无杂物且完整无塌方,保持清洁,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②边沟、排水系统保持畅通,无淤塞、无杂物,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③挡土墙、护坡无滋生有碍设施功能的杂草,无松动石块及损坏,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④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和防冰雪设施等无局部损坏;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A产出(80分) | A1运营与维护(55分) | A13路面养护 (9分) | 评价项目公路路面是否保持清洁,是否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养护。 | ①路面无大量泥土、无杂物、无有色垃圾,保持路面清洁,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②路面无影响车辆通行的积水、积雪、积冰、积土,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③路面无拥包、裂缝、松散、翻浆、坑槽沉陷,处理波浪、局部皲裂啃边等病害,得3分,每发现一处病害,扣0.2分;若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每发现一处扣0.5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A产出(80分) | A1运营与维护(55分) | A14桥梁、涵洞、隧道养护 (9分) | 评价项目桥梁、涵洞、隧道等养护情况,是否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及《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 | ①涵管、涵洞、桥下河槽保持畅通、无淤塞、无损坏,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②桥面无污泥、积雪、积冰,无杂物,保持桥面清洁,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③桥梁伸缩缝保持清洁、泄水孔保持疏通,两侧栏杆油漆完整,无大面积脱落情况,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A产出(80分) | A1运营与维护(55分) | A15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9分) | 评价项目护栏、标志牌、里程碑等设施的养护情况。 | ①公路标志牌、里程碑、轮廓标等标志保持齐全、整洁、清晰,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②公路路面标线清晰、完整,无大面积脱落;重新划设的标线与旧标线基本重合;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③公路两侧护栏、隔离栅等设施完整、紧固件等部件无缺损;及时修复损坏设施,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A产出(80分) | A1运营与维护(55分) | A16公路绿化 (6分) | 评价项目道路两侧、护坡等绿化养护情况。 | ①定期进行树木修剪,适时浇水、预防病虫害,得3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5分;②定期进行植被修剪养护工作,植被颜色正常,覆盖率达到85%以上,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A产出(80分) | A1运营与维护(55分) | A17运营养护记录 (9分) | 评价项目养护、维修等记录情况。 | ①定期进行公路巡查,巡查记录完整,得3分。每缺少一次巡查记录,扣0.5分;②定期进行公路养护,养护记录完整,得3分。每缺少一次养护记录,扣0.5分;③定期进行车辆保养,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完整,得3分。每缺少一次维修及保养记录扣0.5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A产出(80分) | A2成本控制 (9分) | A21成本控制率 (9分) | 考核项目成本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 ①以当年人大批准的预算金额为控制上限,核实实际发生运营维护成本是否超出控制上限,成本控制率超出100%的部分,每1%,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成本控制率=实际发生成本÷人大批准的预算金额×100%。 |
A产出(80分) | A3安全控制 (16分) | A31保险 (4分) | 评价项目公司是否按照《PPP项目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购买运营期相关保险。 | ①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为本项目足额投保《PPP项目合同》及国家相关要求购买的一切险种,确保该保险在运营期内持续有效得2分;②以上有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A产出(80分) | A3安全控制 (16分) | A32应急管理 (6分) | 考核项目公司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能力。 | ①建立合理有效的应急预案或应急管理措施,应急事件处理及时、得当,得6分; ②每存在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扣2分,扣完为止。 ③建立合理有效的应急预案或应急管理措施扣4分,扣完为止。 |
A产出(80分) | A3安全控制 (16分) | A33安全事故 (6分) | 考核项目运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 ①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一般责任事故、较大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及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得6分;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一般责任事故,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较大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及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得0分。 |
B效果(10分) | B1生态影响 (1分) | 生态影响(1分) | 考核项目运营期间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情况。 | 项目公司因环境污染受到环保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及整改要求,或因环保问题受到媒体曝光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B效果(10分) | B2社会影响 (2分) | B21社会声誉 (2分) | 考核项目运营年度,获得相关荣誉、表彰或媒体正、负面报道情况。 | ①项目运营期间,无群体性事件得2分; ②每发生一次群体性事件,扣1分, ③有媒体正面报道,获得相关荣誉表彰,每次加0.5分;④本项指标最高得2分,最低得0分。 |
B效果(10分) | B3可持续性 (3分) | B31财务可持续性(1.5分) | 考核项目未来资金来源保障情况。 | ①项目公司能够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得1.5分; ②发生逾期还款事件每次扣0.5分,本项满分1.5分,扣完为止。 |
B效果(10分) | B3可持续性 (3分) | B32外部环境可持续性(1.5分) | 考核项目公司是否与各相关方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并能够继续保持。 | ①项目公司与各相关方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并能够持续保持,得1.5分;②项目公司与各相关方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但不能持续保持,得1分;③项目公司未与各相关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得0分。 |
B效果(10分) | B4满意度(4分) | B41主管部门满意度(2分) | 考核政府各主管部门对项目公司运营期间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满意度分值低于90分时,每降1分扣0.1分,扣完为止。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各级主管部门的满意情况进行统计调研。 |
B效果(10分) | B4满意度(4分) | B42社会公众满意度(2分) | 考核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项目公司运营期间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满意度分值低于90分时,每降1分扣0.1分,扣完为止。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满意情况进行统计调研。 |
C管理(10分) | C1组织管理 (2分) | C11人员配备 (1分) | 考核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数量合理、专业齐全。 | ①项目配备的管理及技术人员,数量合理、专业齐全,得1分;②项目配备的管理及技术人员,数量不合理扣0.5分,专业不齐全扣0.5分。 |
C管理(10分) | C1组织管理 (2分) | C12机构管理 (1分) | 考核项目公司机构设置是否合理。 | ①项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具有相应的部门规章制度;②项目公司部门、机构每缺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C管理(10分) | C2财务管理 (3分) | C21资金管理 (1分) | 考核项目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 | 项目运营资金使用规范,符合项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并且能满足项目的运营要求,有偏离执行的,每出现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C管理(10分) | C2财务管理 (3分) | C22会计核算 (1分) | 考核本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①本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得0分;②项目资金单独核算,且具备有效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及凭证,每出现一次核算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凭证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C管理(10分) | C2财务管理 (3分) | C23员工权益保障情况(1分) | 考核项目员工薪酬支付是否及时,权益是否有保障。 | ①项目公司能够按时发放项目工作人员工资、有员工培训制度、有员工工资奖惩机制、未受到员工投诉,得1分 ②不符合以上要求,每发现一项(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C管理(10分) | C3制度管理 (2分) | C31制度管理 (2分) | 考核项目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①项目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或相关类似制度),得2分;②上述制度每缺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C管理(10分) | C4档案管理 (1分) | C41项目档案 (1分) | 考核项目运营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以及归集整理的及时性。 | ①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归档及时、准确、完整,得1分; ②不符合以上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C管理(10分) | C5履约管理 (1分) | C51履约保函 (1分) | 考察项目公司是否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交运营期履约保函。 | ①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按时提交运营期履约保函,且在运用期内持续有效,得1分; ②项目公司提交了运营期履约保函,但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超过规定时间每延后10日扣0.2分; ③在运营期内,运营期履约保函不能持续有效的,每中断10日扣0.2分;④项目公司未提交运营期履约保函得0分; 本指标满分1分,扣完为止。 |
C管理(10分) | C6信息公开 (1分) | C61项目信息公开(1分) | 评价项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 项目公司及时将运营期相关资料上传财政部PPP项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有1项必填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准确扣0.2分,扣完为止;非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
风险因素 | 政府方 | 项目公司 | 社会资本方 | 风险应对措施 | ||
政策、法律风险 | 政策、法律变更 | √ | 本级政府可控的政策、法律等风险由政府承担 | |||
政策、法律风险 | 政策、法律变更 | √ | √ | √ | 本级政府不可控的政策、法律风险由双方共担 | |
政策、法律风险 | 税收调整 | √ | √ | 项目公司应加强税务方面的管理,依法纳税的同时,应采取合理措施降低税费成本 | ||
政策、法律风险 | 利率风险 | √ | √ | 设定利率调整机制 | ||
政策、法律风险 | 行业标准变化 | √ | √ | 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协商 | ||
政策、法律风险 | 审批延误 | √ | √ | 因政府方原因导致的审批延误由政府方承担,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的审批延误由项目公司承担。 | ||
财务风险 | 超概算风险 | 由政府方引起 | √ | 设立跟踪审核机制,鼓励工程优化和投资节约。 | ||
财务风险 | 超概算风险 | 由项目公司引起 | √ | 设立跟踪审核机制,鼓励工程优化和投资节约。 | ||
财务风险 | 资本金筹措 | √ | √ | 由各自承担主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本金足额到位 | ||
财务风险 | 社会资本方资本金退出 | √ | √ | 完善项目退出机制 | ||
财务风险 | 融资失败/额外融资需要 | √ | √ | 要求项目公司做出融资手续完成的保证,并将融资文件副本作为政府方支付义务的先决条件。 | ||
财务风险 | 偿债风险 | √ | 项目公司制定合理可行的融资方案,多种方式保障偿债资金来源 | |||
建设风险 | 初步设计风险 | √ | 由政府加强设计管控 | |||
建设风险 | 施工图设计风险 | √ | 由政府加强设计管控 | |||
建设风险 | 征地拆迁风险 | √ | 由政府方承担征地拆迁风险 | |||
建设风险 | 建设组织管理风险 | √ | 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 | |||
建设风险 | 工期延误 | √ | 采取监督管理措施,纳入履约保证机制 | |||
建设风险 | 工程质量 | √ | 在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约定,纳入履约保证机制 | |||
建设风险 | 工程安全及职业健康 | √ | ||||
建设风险 | 劳工争端\罢工 | √ | ||||
建设风险 | 承包商履约风险 | √ | 加强承包商监督管理 | |||
建设风险 | 由政府方引起的工程变更 | √ | 在合同中明确责任方及解决措施 | |||
建设风险 | 由项目公司引起的工程变更 | √ | ||||
建设风险 | 环境保护 | √ | 加强环保监管 | |||
运营风险 | 服务质量 | √ | 在合同中制定运营服务标准和绩效评价方法 | |||
运营风险 | 运营成本超支 | √ | ||||
运营风险 | 项目公司经营风险 | √ | ||||
运营风险 | 政府付费支付风险 | √ | 由政府方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 |||
运营风险 | 运营维护安全风险 | √ | 项目公司按合同要求购买运营期保险,健全运营维护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 |||
运营风险 | 还本付息不及时风险 | √ | 项目公司制定还本付息计划,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可持续性 | |||
运营风险 | 执行阶段信息公开不及时风险 | √ | 项目公司登录相关账号,及时填报项目相关信息 | |||
运营风险 | 环境保护 | √ | 项目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 |||
移交风险 | 移交标准不达标 | √ | √ | 在合同中明确移交标准,设立移交保证机制 | ||
移交风险 | 移交期间的持续服务保障 | √ | √ | 在合同中明确移交标准及流程,设立移交保证机制 | ||
不可抗力风险 | 通货膨胀、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 | √ | √ | 在合同中约定,合理共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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