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第三届)中国能源“金三角”化工园区协同发展系列交流活动会议策划服务项目 已由 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 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市高新区;
2.2 招标范围及工程规模:为深入贯彻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榆林视察煤化工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决策部署,推动以榆林、鄂尔多斯、宁东为主的能源“金三角”地区化工园区创新能力提升,支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世界级现代煤化工技术高地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2024年中国能源“金三角”煤化工产业技术交流活动计划在榆林高新区举办;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是为本项目拟定会议整体策划方案,会议组织,包括活动场地安排、会议用餐、会议行程安排等一系列会议服务。项目共设一合同标段,预算投资869040.00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第三届)中国能源“金三角”化工园区协同发展系列交流活动会议策划服务项目;
2.3 项目审计后预算投资:869040.00元;
2.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约10日历天内(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安排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投标人需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4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会议组织策划活动的经验,投标时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报告及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从投标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4.竞争性谈判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4 年11月11日10时00分到2024 年11月13日18时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榆林市)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3室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韵 |
联系人: |
姬总 |
电 话: |
19591196789 |
电 话: |
15509227666 |
地 址: |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创业大厦2307室 |
地 址: |
榆林市财政局家属院2号楼四单元0601室 |
邮 编: |
719000 |
邮 编: |
719000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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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阳区支行营业部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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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2600 5101 0400 17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