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440605-04-01-864064
预算金额10766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工0757-8551174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婷婷0757-8125300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2-440605-04-01-864064
投资项目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7663.52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佛山南海艺术中心规划了由主环路、匝道 A、B、C、D、E 组成的地下道路系统,总长2.38km,主环路及各匝道规划均为城市支路,其中主环路、匝道 A、匝道 C、匝道 E 设计速度为 30km/h,匝道 B、匝道 D 设计速度 20km/h。其中主环路路线长约826.959m,横断面宽度为16.6m。匝道 A 路线长约496.1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 B 路线长约195m,横断面宽度为9.15m。匝道 C 路线长约480m,横断面宽度为16.8m。 匝道 D 路线长约220m,横断面宽度为16.8m。匝道 E 路线长约162m,横断面宽度为20.3m,其与南向过江隧道相连。 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需进行分期建设,暂定先行实施的一期范围包括:(1)保利阅云台东侧A匝道 AKO+000~AK0+496.1;(2)地下主环路ZK0+54.441~ZK0+532.518;(3)匝道 D:DK0+000~DKO+220;(4)匝道 E:EKO+000~EK0+162.剩余部分为二期范围,待招标人通知后再进行施工建设。(详见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招标内容

对南海艺术中心片区地下环路道路系统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4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12021525.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的有效的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执行,投标时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
4.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
4.4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 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 对企业项目业绩要求
4.5.1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工程建安费大于或等于71000万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
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非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育英南路5号三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谭工 联系电话 0757-8551174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婷婷 联系电话 020-36865864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本项目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2.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条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专项)的设计深度均按照现行的要求执行,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中标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7.交易编码:GC2024(NH)XZ0098
8.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谭工0757-8551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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