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海洋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bnt-pm-91-1902-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俊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春瑶15022034580
标书截止时间2019/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19
公告正文
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 海洋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实施项目 招标公告


锚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开审批【2017】11055号批准建设、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港航发【2018】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和自筹及其它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洋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锚点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共建设四个液体化工品泊位,占用岸线总长度为1300米,设计年总吞吐能力为1000万吨,总占地面积为48.07万平方米,罐区总罐容为79.2万立方米。码头一期建设3个液体化工品泊位,占用岸线960米;罐区一期建筑面积15647㎡,建设储罐32座,罐容38.75万m3

2.2 招标范围:按照《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海洋环境监测的要求、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和《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要求实施海洋环境监测。

(1)按照要求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每次检测完毕出具经专家评审的CMA检测报告;

  1. 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召开评审会,对与跟踪检测相关的一系列数据问题提供积极配合查验和校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妥善解决;
  2. 遇应急突发事件在24小时内提出应对办法,提供方案。

(4)收集整理跟踪检测外业现场影像资料。

2.3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四年。

2.4项目编号:TBNT-PM-91-1902-003

锚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海洋类CMA资质认定证书,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独立的项目(合同)满足:合同额在250万及以上的海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1项(日期以相应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2014年至今承担过海洋环境监测项目1项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本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2014年至今承担过海洋环境监测项目1项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类似监测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出具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查询结果可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原件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的范围。(4)近三年(2016年至今)没有被诉讼的情况发生。

3、(1)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最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锚点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日内寄出。 锚点 锚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锚点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http://www.tjjt.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锚点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

红旗路以北,南港九街以西 251号欣苑大厦11层

邮 编:300480 邮 编:300191

联 系 人:张俊伟 联 系 人:刘春瑶

电 话:18920208225 电 话:15022034580

传 真:25602606 传 真:23673467

电子邮件:zhangjunwei@tjbhcd.com 电子邮件:liuchunyao@tjjszb.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汉沽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红旗南路支行

账 号:12050168530000000742 账 号:02190501040009620


日期: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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