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817.44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17.44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05月政府采购意向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承贤路(垦洲路-万水路)道路新建工程-管线搬迁 一、工作内容:承贤路(垦洲路~万水路)道路新建工程管线搬迁, 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工程的电力管线、通信管线及燃气管线搬迁和道路修复赔补等;包括军缆阻断、压桩、跟踪测量、输配水管理等费用。 二、项目期限:90天 三、付款条件:每月支付验工计价的70%(其中人工费100%)。实体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100%(取得《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且实体移交接管,支付至累计验工的80%(包括预付款);审计完成,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0%;签证变更增加费用不与进度款同期支付,仅在结算审价后支付;取得《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尾款为工程审定价的5%,作为工程的保修款分两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见17.4对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规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有关报告表和证明文件后42天内(最终报表除外)进行确认核实,并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票后及时支付每期报表的应付款额。总包单位在进行本工程相关设备采购时,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风险及资金风险,且不得在申请支付进度款时要求一次性付清相应设备采购款。每月的水电费由施工承包方支付。 项目预计采购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 采购完成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 。 8174400.00 2024-05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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