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4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2017

二、项目名称:城市管理微电影及系列短视频制作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伊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12楼1203号 984,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伊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 城市管理微电影及系列短视频拍摄制作 (一)微电影拍摄。制作一部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微电影,作为成都城市管理的形象 宣传片,时长9—11分钟。 系列短视频拍摄。拍摄36期短视频,每期时长约1分钟,分版块分系列讲述蓉城美容师、生活垃圾分 类、道桥卫士、蓉城掌灯人、城管执法人员、市容秩序维护等行业人员的故事,全面展现城市管理人 员正面形象。 (二)媒体宣传。成都是中国西部地区的经济、文化、科技和交通中心,也是中国重要的中心城 市之一。成都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吸引了大量的国际投资和人才,同时也是中 国与世界各国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央级媒体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能够提高宣传效果和公 信力。通过央级媒体宣传,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成都的发展优势、特色和成就,提高成都的知名度和 美誉度。央级媒体拥有广泛的受众群体,可以覆盖更广泛的目标受众。央级媒体具有较高的传播力和 影响力,可以促进成都与全国甚至全球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央级媒体宣传,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成都 的开放性和国际化,央级媒体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和权威性,可以提高成都的宣传质量和水平。通过 央级媒体宣传,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成都的发展方向和未来规划,为成都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 助。 二、服务要求 (一)设备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拍摄器材,拍摄制作时具体使用由采购人确定: 1.地拍:摄影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满足2K画质的高清摄像机及定变焦镜头+移动轨道、大小摇臂、稳定器、升降机等拍摄所需设备; 2.灯光器材:包括但不限于高/低色温6K、4K、2.5K、1.2K、575、200PAR等电影镝灯、KINO-FLO、钨丝灯。 3.录音设备:专业级收录音设备至少一套。 (二)视频相关技术要求 1.视频格式:包括但不限于MP4、AVI、MOV、M4V、F4V、FLV等视频文件。 2.视频编码方式:H.264,视频压缩采用H.264编码方式,封装格式采用H.264。 3.视频分辨率:高清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1080像素,16:9)。 4.视频规格:根据网络短视频传播需求,制作的短视频包括但不限于9:16(1080×1920像素)、16:9(1920×1080像素)、4:3(1280×960像素)。 5.视频帧率:(1)不低于25fps(fps:每秒帧数);(2)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6.视频码率:不低于8Mbps(bps:每秒比特数)。 7.图像效果:(1)图像不过亮、过暗;(2)人、物移动时无拖影、耀光现象;(3)无其他图像质量问题。 8.视频拍摄:所有拍摄素材需采用log(灰片)模式拍摄。 (三)音频相关技术要求 1.音频格式:线性高级音频编码格式。 2.音频采样率:采样率不低于48kHz,16位采样。 3.音频编码:不低于1.4Mbps。 4.音频声道:双声道,混音处理。 5.音频信噪比:大于50dB。 6.唇音同步:唇音同步时间≤65毫秒。 7.声音效果:(1)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2)解说词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四)视频剪辑相关技术要求 1.剪辑:(1)剪辑衔接自然;(2)无空白帧;(3)音乐节奏、视频转换、文字出入等过渡衔接流畅,具有美感。 2.字幕时间轴:时间轴准确,字幕出现时间与视频声音一致。 3.字幕文字:不得出现错字;同一视频中字体风格一致。 4.引用法律法规不得出现错误,不得含有反党反社会、种族歧视、民族歧视等负面内容的文字、声音及图案 供应商须具为中央级媒体或具备中央级媒体广告代理证明资质,具有在中央级媒体平台发布内容的能力和权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 984,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超(采购人代表)范海霞王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基数,按照差额计算法再下浮28%计算。差额计算法为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1.5%;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费率为1.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6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51010023210200021990[2023]00005,采购预算品目为C06020000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00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最高限价:987,300.00元。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本项目主要标的信息:服务标准:供应商须具为中央级媒体或具备中央级媒体广告代理证明资质,具有在中央级媒体平台发布内容的能力和权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青羊区金河路57号

联系方式:028-65218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028-86035971-2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28-86035971-2038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城市管理微电影及系列短视频制作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伊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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