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XD2022(单)-006号
二、项目名称:金坛区2023年宜居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11楼A座
中标(成交)金额:163085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金坛区2023年宜居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江苏省、常州市以及金坛区宜居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有关要求,对本项目中的华城一村、华城社区散居楼、分别为愚池新村、南园一村、花街社区散居楼、文化二村、文化一村(二期)、园田新村、文化社区散居楼、西门社区散居楼共1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宜居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金坛区2023年宜居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含前期摸排、规划方案设计,政策指导等,指导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全过程技术咨询。
服务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改造方案满足国家、省、常州市相关规定要求,同时使方案与群众意见调查结果相衔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杨志梁、梅欢、周海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1‰计,单个项目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方式:0519-82631199
名 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19-82798174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0519-82798174
十、附件
1.单一来源文件。
附件:
金坛区2023年宜居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采购文件.doc金坛区2023年宜居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采购文件.doc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3.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注明行业 |
6.3 |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__3__个工作日前 |
9.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10.1 | 保证金 | 免收 |
11.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60_日历天。 |
16.1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5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
22.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___。 |
23.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口头形式。 |
23.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2798174;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
24.1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1‰计,单个项目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2000元;缴纳时间:由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
25 | 其他 | 本项目的招标主体为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主体为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办事处,项目的具体事宜由各实施主体负责。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主体和各实施主体分别签订合同。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允许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不允许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允许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允许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允许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体响应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允许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 | 允许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金坛区2023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表 | |||||||
序号 | 所在街道及社区 | 小区名称 | 居民户数(户) | 楼栋数(栋) | 住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建成时间 | 房屋性质 |
1 | 金城镇文化社区 | 文化二村 | 2063 | 67 | 19.73 | 1986 | 商品房 |
2 | 金城镇小南门社区 | 文化一村(二期) | 732 | 24 | 6.12 | 1986 | 商品房 |
3 | 金城镇小南门社区 | 园田新村 | 176 | 10 | 1.35 | 1997 | 商品房 |
4 | 金城镇文化社区 | 文化社区散居楼 | 333 | 13 | 2.86 | 1980 | 房改房 |
5 | 金城镇西门社区 | 西门社区散居楼 | 90 | 1 | 1.65 | 1998 | 商品房 |
6 | 西城街道愚池社区 | 愚池新村 | 1559 | 47 | 16.48 | 1993 | 房改房 |
7 | 西城街道花街社区 | 南园一村 | 392 | 18 | 3.7 | 1990 | 房改房 |
8 | 西城街道花街社区 | 花街社区散居楼 | 1005 | 39 | 7.95 | 1990 | 房改房 |
9 | 东城街道华城社区 | 华城一村 | 1019 | 97 | 13.32 | 1996 | 商品房 |
10 | 东城街道华城社区 | 华城社区散居楼 | 174 | 7 | 1.65 | 1995 | 房改房 |
甲方1:(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甲方2:(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序号 | 所在街道及社区 | 小区名称 |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单价(元/平方米) | 总额(元) |
1 | 西城街道花街社区 | 南园一村 | 3.70 | ||
2 | 西城街道愚池社区 | 愚池新村 | 16.48 | ||
3 | 西城街道花街社区 | 花街社区散居楼(学基路、弘化新村、市场路、沿河东路) | 7.95 | ||
4 | 小计1 | ||||
5 | 金城镇文化社区 | 文化二村 | 19.73 | ||
5 | 金城镇西门社区 | 西门社区散居楼(新华楼) | 1.65 | ||
6 | 金城镇小南门社区 | 文化一村(二期) | 6.12 | ||
7 | 金城镇小南门社区 | 园田新村 | 1.35 | ||
8 | 金城镇文化社区 | 文化社区散居楼(园田4/401/402幢、龙山路73、74幢、激素大院) | 2.86 | ||
9 | 小计2 | ||||
10 | 东城街道华城社区 | 华城一村 | 13.32 | ||
11 | 东城街道华城社区 | 华城社区散居楼(老金宜路2、7、18栋;东环二路115号;东城菜场南、北楼、华城中路27号) | 1.65 | ||
12 | 小计3 | ||||
13 | 合计=(小计1+小计2+小计3) | 74.84 | ——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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