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金华金义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应急工程(市政、园林)施工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hx2023-fw123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579-82779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金华金义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浙江金华金义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应急工程(市政、园林)施工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浙江金华金义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应急工程(市政、园林)施工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JHHX2023-FW12391
(三)采购人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标项
采购内容
选定数量
服务期限
简要规格描述

2024-2025年度应急工程
(市政、园林)施工单位选定
选定5家供应商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实际确定为准)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七)本项目谢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仅限注册地在金义新区(含原金东区和金义都市新区)范围内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2772376851@qq.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2月4日13:30-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2月4日14点00分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一)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于2023年2月2日16: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苑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787000126(请注明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FW12391)。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版块)。
(三)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名称:浙江金华金义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金山大道金山科创园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91289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电子邮箱:2772376851@qq.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82779007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晓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779007
项目质疑联系人:诸葛慧
项目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9380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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