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新窑土地整理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58.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新窑土地整理工程 。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 ,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新窑村土地整理项目,位于大丰区小海镇境内,建设总规模454.6559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新建灌溉与排水设施、新建渠系建筑物、新建田间道路等。
2.2供货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新窑村土地整理项目(具体地点由招标人另行指定)。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次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新窑土地整理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预估量仅供参考(见采购需求),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合同执行期间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实际供应期限和数量,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要求,但不改变结算和支付方式。
2.5供货期限:招标人提前12小时通知供货,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时间、地点、足量供货,是否泵送按招标人通知执行,最终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具体以通知供货时间为准)。
2.6本项目投标限价为:158.25万元。
2.7质量要求:所供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应严格执行并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范和标准,不限于以下《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9)、《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 3261-2017)等,相关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经验收合格。招标人对商品混凝土(原材料和拌和物)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如不满足施工图设计及上述标准的,投标人应无条件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混凝土,检测费由投标人承担,如满足要求则由招标人承担检测费。投标人供应的每批次混凝土均应按规范要求提供原材料和拌和物的主要检测项目的自检报告。
2.8付款方式:采取每月结算一次的方式,投标人每月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混凝土并提供相关服务后,在当月25号应将结算单据提交招标人,经招标人审核无误后根据招标人、投标人及劳务单位签字确认的规格、数量及单价进行结算,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80%,剩余货款在供货全部结束后且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支付至全部货款的90%,预留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问题后结清。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负责。
2.9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以及包括为完成上述招标内容所必须的人员、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发货、送货、装卸、各种税费、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须综合考虑供货期间的市场价格浮动情况,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费用,本次不约定调差。
2.10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投标人不应以此带来的任何利益的减少与风险的增加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如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应提供延期证明,否则视作无效投标。
3.3投标人近3年(2021年2月1日以来)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为 150万元及以上的投标产品同类物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公示截图、2.供货合同、3.供货发票,至少提供一项,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加工场地,20辆以上混凝土运输车辆,保证混凝土供应及工程施工过程中混凝土的连续浇筑。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3.5投标人须根据项目所需混凝土标号等设计要求,提供投标报价对应的且满足规范要求的配合比设计报告,并提供对应混凝土试块的7天强度报告,否则为无效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发包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8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正常工作)。
4.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注: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领招标文件将上述(1)、(2)材料原件扫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nxw@jocite.com邮箱,并需电话告知招标联系人。
4.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nxw@jocite.com;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否则将取消其3年内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
4.4本次不收取招标文件获取费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万寿路15号D4栋11楼(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2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分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勘察(项目联系人:张新军 18055226980),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人身安全等自行承担。
8.2本招标文件对采购服务和技术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响应的服务和技术要求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8.3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一正四副)及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盖章版本投标文件需扫描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同时U盘中需上传电子版清单。
8.5 相同的子目在清单前后的报价必须一致,否则,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如中标人不接受招标人调整的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进行清标调整,如中标人不接受招标人调整的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8.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与投标申请人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2.本人身份证原件;3.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2023年9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4.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万寿路15号D4栋11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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