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服务
金额
38441.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51006770737892406200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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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总面积8192.04㎡,总建筑面积35709.10㎡,地上建筑总面积29225.88㎡,地下建筑面积6483.22㎡。项目整体规划总床位25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技综合楼、感染楼、住院楼、附属用房、附属设备房、液氧站、地下室、污水处理池、门卫室、洗衣房等。 服务内容:完成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包括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不动产测绘)。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68-2393053 |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020-445103-84-01-065733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384,414,5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要求: (1)中选单位应按照《潮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有关联合测绘成果标准及要求,提供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不动产测绘服务成果纸质报告各6份和电子版1份,深度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验收部门要求。 (2)测绘成果需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并协助取得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3)测绘人员必须具备测绘专业的职称。 (4)中选机构须协助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的工作。 (5)完成工作后配合开展合同履约评价工作。 | ||
服务时限说明 | 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完成联合测绘工作并出具测绘报告及图纸。 | ||
服务金额 | ¥166,518.12元 至 ¥62,444.3元 | ||
金额说明 | 1、采购项目资金说明: (1)计算依据:①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费参照《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计算,验测平面位置3150.59 元/边,验测高程、高度2849.06元/栋,规划面积测量1.82元/平方米。②不动产测绘费参照《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其中房产测绘分户图 2.72 元/平方米。(2)计算过程:①规划核实:3150.59元/边*8边+2849.06 元/栋*8栋+1.82 元/平方米*35275.43平方米=112198.48元;②不动产测绘:35275.43 平方米*2.72 元/平方米=95949.17元;③测绘费用为:①+②=112198.48+95949.17=208147.65元,按照《关于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建[2019]19号)要求,最高限价按收费标准下浮20%,即166518.12元,最低限价按收费标准下浮70%,即62444.30元。最终结算以审核机构审核定案为准。 资金支付方式:①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测量单位支付总费用的 30 %;② 采购人在收到测量单位本次测量成果资料后向测量单位支付总费用的30%;③测量单位向采购人提交结算申请,采购人在经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定案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价格信息来源:《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关于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财建[2019]19号)。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6-24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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