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内容:标段1(MySQL维保):本标段为采购人网络系统提供MySQL数据库软件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系统故障处理服务,主动性维护及工程变更服务,性能优化服务等其他服务,确保采购人业务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建立有效的MySQL运维体系。标段2(MongoDB维保):本标段为采购人网络系统提供基于分布式文件存储的数据库软件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系统故障处理服务,主动性维护及工程变更服务,性能优化服务等其他服务,确保采购人业务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建立有效的基于分布式文件存储的数据库运维体系。标段3(红帽Ceph维保):本标段为采购人网络系统提供存储软件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系统故障处理服务,主动性维护及工程变更服务,性能优化服务等其他服务,确保采购人业务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建立有效的红帽Ceph存储体系。详细内容详见询价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1.2项目规模: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35.874117万元,划分3个标段,标段不互斥,可兼投可兼中。各标段1家供应商中选,份额比例为100%。标段1(MySQL软件维保)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106.332万元;标段2(MongoDB软件维保)不含税最高限价为443.88万元;标段3(红帽Ceph维保)不含税最高限价为685.662117万元。1.3服务地点:甲方确定的提供现场服务的指定的场所。1.4服务周期:标段1(MySQL维保):如在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合同签署,则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如未在2022年12月1日完成合同签署,则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标段2(MongoDB维保):如在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合同签署,则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如未在2022年12月1日完成合同签署,则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标段3(红帽Ceph维保):如在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合同签署,则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如未在2022年12月1日完成合同签署,则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说明:本项目采用框架采购方式,在询价应答中应答人已承诺接受采购人框架合同管理模式,并知晓本合同标的并非确定发生的,因此本框架合同并不作为采购人向应答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应答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
2.1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营业执照未体现的信息(如有),可提供工商网站查询截图或工商网站可查到。2.2 业绩要求:标段1(MySQL维保):应答人自2019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指IT软件维保服务类项目)合同发票金额累计不少于554万元,且至少1个项目合同发票金额为不少于123万元。标段2(MongoDB维保):应答人自2019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指IT软件维保服务类项目)合同发票金额累计不少于222万元,且至少1个项目合同发票金额为不少于50万元。标段3(红帽Ceph维保):应答人自2019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指IT软件维保服务类项目)合同发票金额累计不少于343万元,且至少1个项目合同发票金额为不少于77万元。标段1-3注:(1)需提供合同(合同形式包含但不限于订单、单项合同、框架合同、框架合同+订单)关键页(关键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生效时间)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以统计期间累计发票金额作为判定依据),原件备查。如提供框架合同+多份采购订单,涉及合同份数计分,仅作为一个合同计算。(2)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3) 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含项目名称或合同编号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4)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业绩不得通用。(5)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6)凡是合同关键信息模糊不清或合同生效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份合同业绩无效。2.3 财务/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处于以下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3)本次所采购品类或全品类,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或相关 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5)近三年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6)近三年出现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7)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8)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4 应答唯一性: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主体部分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附属、辅助性部分可以转包、分包,主体和附属的划分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5其他条款:标段1(MySQL维保)(1)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应答,若代理商应答,需提供MySQL原厂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制造商应答时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授权证明如有时间,须在有效期内;授权证明如为公开可查询,应提供查询渠道及查询截图;如非公开可查询,应提供原厂联系方式)(2)应答人须具备ORACLE OPN Member资质。应答人应出示OPN Member认证,并附官网查询链接及查询截图。(3)应答人在提交应答文件的同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应答保证金。标段2(MongoDB维保)(1)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应答,若代理商应答,需提供MongoDB原厂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制造商应答时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授权证明如有时间,须在有效期内;授权证明如为公开可查询,应提供查询渠道及查询截图;如非公开可查询,应提供原厂联系方式)(2)应答人在提交应答文件的同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应答保证金。标段3(红帽Ceph维保)(1)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应答,若代理商应答,需提供红帽Ceph原厂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制造商应答时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授权证明如有时间,须在有效期内;授权证明如为公开可查询,应提供查询渠道及查询截图;如非公开可查询,应提供原厂联系方式)(2)应答人在提交应答文件的同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应答保证金。
采购人: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23号智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项目联系人:张海波、郭晏均、周小雪、黄启林项目联系电话:18306676325、13710209589电子邮箱:18306676325@139.com、13710209589@139.com采购业务方面(受理采购活动业务方面的异议):应答人对本次公开采购活动持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实名书面异议,对异议回复不满意的,可提出实名书面投诉,异议为投诉的前置程序。联系电话:1392220232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邮箱:13922202327@139.com廉政监督方面(受理廉洁方面的举报):廉政举报箱:位于南方基地创新中心A栋1楼自动售卖机侧面,正面写有“廉政举报箱”字样。举报电话:18927549559。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09:00-17:00,短彩信举报7×24小时接收。来信来访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23号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智汇中心B座4楼北区西侧,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邮编:51064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9.1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上更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以便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准确联系。9.2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访问新系统”进入ES五期系统,及时完成“采购文件购买”操作。9.3 CA证书办理说明:CA证书的办理与项目报名无关,与应答人投标应答相关。为保证顺利投标应答,请在报名完成后及时检查CA证书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LCA)证书,各潜在供应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应答、澄清答疑、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使用CMCA证书,请尽快办理,联系电话:400-111-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