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园内清洁维护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洁保洁CA及签章服务清扫服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环卫维护全园保洁垃圾中转站维护每日冲洗消毒站内垃圾桶垃圾转运垃圾收集车辆处置可回收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全园垃圾袋装化垃圾收运站环卫工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洁应急处理环卫承包果屑箱擦拭全日保洁垃圾清运厕所强制除臭剂垃圾进行装车压缩垃圾车科普馆两栖爬行动物馆鹦鹉馆百鸟苑猩猩馆大象馆长颈鹿馆大熊猫馆兽舍内部参观道清洗玻璃或墙面兽舍外活动场栏杆以外的区域机械清洗反碱清理厕所雨棚管理处走廊顶棚金鱼廊厕所屋顶水禽湖厕所屋顶鸟类展览室玻璃屋面下水道通渠通管垃圾分类夏季除尘洒水清扫保洁作业栏架各类专栏卷纸阶梯花台宣传栏洁厕剂厕所刷清扫地面垃圾大小便器盥洗间卫生间纸盒洗手液清理地面垃圾空气清新剂小便池香精球湿拖把卫生间检查标准地漏洗手盆灯管罩天花板灯具坐便器墙面瓷砖洗脸盆化妆台化妆镜水龙头蹲位座便器水池小五金面盆厕所隔断垃圾桶装环卫设施设备垃圾箱消毒水芳香丸墙身隔板玻璃清洁剂台面水迹清除污渍垃圾篓镜面墙角鸡毛掸子全面保洁洗手间干净整洁指示牌草坪绿化带垃圾收集清运开发手册解决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园内清扫保洁反碱处理除锈一般清洗园区定期消杀园内厕所除臭设施设备除痕除异味廊架雨棚清洗项目应急方案洒水车电动保洁车
金额
174.3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438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女士028-86925838
中标公司四川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74.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438
二、项目名称: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一段189号锦上城21栋1单元13楼1312号 | 1,743,6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本项目为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园内清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成都动物园管理区域(含北大门外小游园)53048.64平方米的广场及道路(包含道路两侧绿化带两侧1米范围)、场馆、垃圾箱、厕所等的清洁保洁 | 在环卫作业时间要求内完成场地内的清洁工作,达到垃圾的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置标准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评达到优秀(达到90分以上),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按照《成都动物园环卫作业标准(试行)》执行 | 1,743,600.00 |
马忠勇、文建、郭建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6759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采购计划文号:采购计划审批-51010022210200000802[2022]01062;二、监督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
地址:成华区昭觉寺南路234号
联系方式:028-835004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A座802室
联系方式:028-86925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女士
电话:028-86925838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3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磋商文件0629)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docx (磋商文件0629)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docx
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
四川省政府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438
四
2022-07-13
序供应商名号称夜府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技术环节(69分) | 商务环节(21分) | 价格环节(10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四川有佳物1业管理有限公司 | 是台 | 是 | 否 | 63 | 21 | 10 | 94.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43600(元)(壹佰柒拾肆万叁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南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63100(元)(壹佰柒拾陆万叁仟壹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汇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775700(元)(壹佰柒拾柒万伍仟柒佰元整)。 | |
成都南极物2业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是 | 否 | 59.67 | 16 | 9.98 | 85.65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43600(元)(壹佰柒拾肆万叁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南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63100(元)(壹佰柒拾陆万叁仟壹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汇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775700(元)(壹佰柒拾柒万伍仟柒佰元整)。 | |
成都汇泓物3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平台是 | 是 | 否 | 56.5 | 18 | 9.82 | 84.32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43600(元)(壹佰柒拾肆万叁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南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763100(元)(壹佰柒拾陆万叁仟壹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汇泓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1775700(元)(壹佰柒拾柒万伍仟柒佰元整)。 |
体化平会
四省政府采狗
体化平
四川省政府采狗
张化平
四川省政府采购
-第1页-
四省政府采购一一体化:
武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狗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第2页-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中国·四川竞争性磋商文件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采购编号:[N5101012022000438]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一章磋商邀请2目录2022年6月共同编制
第九章评审方法63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3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42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4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计划表编号:采购计划审批-51010022210200000802[2022]0106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0万元。二、采购项目: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一、采购编号:N5101012022000438。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采购人名称)委托,拟对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3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邀请方式(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件。四、采购内容: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1.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八、磋商文件获取: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时间:2022年7月12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十、开启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A座802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九、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十二、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一、公告期限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A座802室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老师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234号采购人: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十三、联系方式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电话:028-86925838联系人:秦女士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A座802室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8-83500424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022年园内清洁维护服务 |
4 | 采购编号 | N5101012022000438 |
5 | 定向采购 |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6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评达到优秀(达到90分以上),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8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9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10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C160101清扫服务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0万元/年 |
11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180万元/年。 |
1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3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 | A: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涉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B:□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以下条款执行: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4 |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15 |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A:不缴纳B:缴纳□ |
16 | 履约保证金 | A:不缴纳□B:缴纳缴纳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领取后,合同签订前。 |
17 | 联合体投标 | A:不接受B:接受□ |
18 | 磋商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9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U盘)1份。 |
20 |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 |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25838。 |
21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25838。 |
22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23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028-8692583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802室。 |
24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财政部94号令、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可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或现场书面提交等方式提出询问。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028-8692583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802室。 |
25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财政部94号令、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可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或现场书面提交等方式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函格式及质疑函制作说明见采购文件“附件1”)。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028-8692583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802室。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2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27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28 | 招标服务费 | 依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29 | 其他要求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 |
30 | 备注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可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2.采购主体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不涉及进口产品。5.8进口产品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磋商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本项目不阻止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18.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壹份,采用U盘制作。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成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0.3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后,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项目履约完毕,验收合格的正式书面文件后5日内,由收款单位向供应商退付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履约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
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5.资金支付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34.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磋商纪律要求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②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1)非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与投标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8)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疫情防控的要求:认真遵守相关防疫部门最新防疫规定;配合园方按照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防控: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按防疫规范要求进行卫生间、栏杆等的清洁消毒,并填写“消毒记录表”。本项目为成都动物园(成都市野生动物研究所)园内清洁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成都动物园管理区域(含北大门外小游园)53048.64平方米的广场及道路(包含道路两侧绿化带两侧1米范围)的清洁保洁,科普馆、兽医院、两栖爬行动物馆、鹦鹉馆、百鸟苑、猩猩馆、大象馆、长颈鹿馆、大熊猫馆等(园区内所有)馆舍室内供游人参观的区域,整个园内的清扫、全日保洁及垃圾清运到园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并负责每日将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进行消毒、除臭及装车(压缩垃圾车),所有垃圾桶及果屑箱的擦拭,绿化带及草坪的卫生,定期喷洒杀虫剂及消毒水,清洁水面漂浮物,清洁假山、阴阳沟、亭廓、廓道,擦洗柱子、各种灯杆、栏架、玻璃、各类专栏、标牌、椅凳、花池瓷砖、花箱箱体、清扫服务点前各型桌台的桌面及周围的垃圾,园区所有雕塑及园林小品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园内8座对公众开放的厕所、办公室2座厕所和兽医院全部厕所(3座)需全日定点派人值守及清扫保洁、食堂1座厕所每日清扫保洁,科普馆每周清扫保洁、兽医院楼道每天定时清扫保洁,清洗厕所雨棚、管理处走廊顶棚、金鱼廊厕所屋顶、水禽湖厕所屋顶、鸟类展览室、山魈馆等处的玻璃屋面,熊山走廊的玻璃参观道每日进行清洁维护,每天擦洗所有动物馆舍内参观道面向游人的参观面玻璃并保持清洁,节假日前及节假日当天医疗点清扫保洁,节假日前后对园区内的花岗石、透水混凝土、瓷砖等材质的地面(如狮虎馆、中小型食肉动物馆、鹦鹉馆等馆舍周围)用机械进行大面积清洗,园区管理处办公室、食堂二楼办公室、动物医院三楼会议室定时清扫保洁(每周五),沙湾东一路宿舍区公共区域清洁维护,以及一些临时性工作等。一、项目概述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注: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关供应商公章(鲜章)。
(三)服务地点:成都动物园内。3.支付服务费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付款凭证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及付款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2.采购人根据当月考核情况,按月结算并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1.采购人需要在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支付40%预付款,采购人根据资金执行进度进行预付款抵扣;(二)付款方式:(一)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评达到优秀(达到90分以上),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人员组成:主管1名副主管1名,环卫维护人员。(二)环卫作业人员要求(实质性要求)每年5月至10月,8:30前清扫完毕后,8:30—17:30为全园保洁;每年11月至次年4月,9:00前清扫完毕后,9:00—17:30为全园保洁;中午吃饭1小时(轮换就餐),每天下午将垃圾处理完后方可下班。(一)环卫作业时间要求(实质性要求)三、服务内容及要求(四)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205号)文件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响应文件应答进行验收。
(四)项目费用构成(实质性要求)垃圾中转站清洁维护:每日冲洗消毒,无异味,无虫蝇,站内垃圾桶及园区内临时点位垃圾桶整齐摆放、用完即清洁消毒。垃圾的转运:转运垃圾要及时,垃圾袋停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采用封闭式垃圾收集车收集垃圾,垃圾统一清运到园区内的定点垃圾中转站。垃圾的清扫、收集、转运、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进行可回收、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全园垃圾袋装化(对每个垃圾桶进行套袋,清理垃圾后及时换袋,垃圾从垃圾桶到垃圾收运站必须全程袋装化处置,以减少垃圾污染和确保游客良好体验感)。(三)垃圾的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置(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提供一名主管,一名副主管,要求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工作,服从甲方安排。环卫工人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从而确保园内环境干净整洁。每年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卫生活动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和其他大型活动期间以及重大节假日高峰时期(以春节游客接待为例,高峰期持续时间可长达15日,单日接待游客数量可达7万人次,单次高峰接待周期游客数量可达50万人次),乙方应每日增加10—25名环卫工人进行清洁应急处理工作,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驻场进行现场管理,以有效应对如厕排队、垃圾暴增、车辆作业受限、工作时间延长、服务纠纷增多、清洁劳动强度和疲劳度大幅增加等实际情况,确保园内环境干净整洁、清洁作业安全和文明服务。增加环卫工人部分在招标中计入环卫承包费用(成交单位必须在签定合同前,按照人员配置和岗位安排,人员全部备齐;在每年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卫生活动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和其他大型活动期间以及重大节假日高峰时期,乙方应对增加的环卫工人做出增加人员岗位配置,并在响应文件上书面承诺)。如甲方有特殊要求时,可由甲方出资增加环卫工人以确保园内环境干净整洁。
(4)所有垃圾桶及果屑箱的擦拭、消毒;(3)整个园内(含北大门外小游园)的清扫、全日保洁及垃圾清运,并负责每日将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进行消毒、除臭及装车(压缩垃圾车);(2)科普馆、两栖爬行动物馆、鹦鹉馆、百鸟苑、猩猩馆、大象馆、长颈鹿馆、大熊猫馆等(园区内所有)馆舍室内供游人参观的场所(兽舍内室玻璃以外区域:参观道及参观道顶部、两侧的玻璃或墙面;兽舍外活动场栏杆以外的区域;对外部参观道玻璃进行擦拭、清洗。(1)广场及道路(包括道路两侧一米范围的绿化带)的清洁保洁,包括反碱清理;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1.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履行其合同义务期间的固定不变价格。如果全年游客量同比增加20%,服务费用结算时可增加8%—10%。节假日游客量同比增加10%,可给予一定奖励。
(10)清洗厕所雨棚、管理处走廊顶棚、金鱼廊厕所屋顶、水禽湖厕所屋顶、鸟类展览室、山魈馆等处的玻璃屋面,熊山走廊的玻璃参观道每日进行清洁维护。(9)园内8座对公众开放的厕所需每座厕所配1名环卫工人进行专人专守及清扫保洁、办公室2座厕所需配1名环卫工人进行专人专守及清扫保洁、兽医院全部厕所(3座)需配1名环卫工人进行专人专守及清扫保洁;食堂厕所配备1名环卫工人进行清扫保洁,因园区游客量大、孩童游客比例高等特点,需要对公共卫生间进行至少每周1次的专业除臭工作(即: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专业除臭剂、使用工具除味除菌浸泡剂、使用空气清洗剂和进行环境消杀灭菌、下水道通渠通管等作业),以游客良好体验感。(8)清扫服务点前各型桌台的桌面及周围的垃圾;(7)清洁假山、阴阳沟、亭廓、廓道;擦洗柱子,各种灯杆、栏架、玻璃、各类专栏、标牌、各型桌台、椅凳、花池瓷砖、雕塑、花箱箱体;(6)定期喷洒杀虫剂及消毒水;(5)绿化带及草坪的卫生:清扫绿化带1米范围的所有垃圾和全园草坪的除树叶以外的所有垃圾;
(16)园管理处办公室、食堂二楼办公室、动物医院三楼会议室定时清扫保洁(每周五);(15)每日对地面上的鸟粪进行刷洗(14)节假日前后对园区内的主道路和花岗石、透水混凝土、瓷砖等材质的地面(如狮虎馆、中小型食肉动物馆、鹦鹉馆等馆舍周围)用机械进行大面积清洗,每两周全面清洗鹦鹉馆、两爬馆、犀牛房、长颈鹿馆内部参观通道,并对馆舍内部参观道进行消毒;(13)节假日前及节假日期间对医疗点进行清扫保洁;(12)每天擦洗所有动物馆舍内参观道面向游人的参观面玻璃并保持清洁;(11)兽医院楼道、管理处楼道、食堂区域楼道每天清扫保洁;
1.成交单位所需配备环卫设备设施需在签定合同前全部配齐。甲方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环卫清扫设备、环卫专用机械作业设备。凡是没按要求配齐环卫设备或挪为他用的,可视为违约。(五)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20)承包期间管理费及税费。(19)承包期间所需的清洁工具、垃圾袋、消毒用品、充电用品等物品(厕所两纸一液、烘手器、卷纸盒等除外)、厕所强制除臭剂;(18)一些临时性工作;(17)北门长廊新增区域处不锈钢滚筒游玩设施清洁维护;
7.垃圾分类:依据最新的要求,甲乙双方重新拟定新的协议对垃圾分类进行管理。6.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完全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5.乙方必须为符合社保的凭证,未购买社保的,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经费。对于不符合社保购买条件的从业人员,应将其社保金发放于本人,并作出相应的承诺。4.乙方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新成都市最低收入标准。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为从业人员购买社保,。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和要求。
2.成都动物园厕所开放时间1.成都动物园保洁面积统计表(六)成都动物园环卫作业面积统计8.疫情期间特殊要求:认真遵守相关防疫部门最新防疫规定;配合园方按照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防控: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按防疫规范要求进行卫生间、栏杆等的清洁消毒,并填写“消毒记录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 | 备注 |
1 | 道路面积 | 38948.37㎡ | 不包含道路两侧各1米的绿化带 |
2 | 广场面积 | 10849.97㎡ | |
3 | 厕所面积 | 1639.98㎡ | |
4 | 内参观道面积 | 1071.76㎡ | |
5 | 办公区域面积 | 538.56㎡ | |
总计 | / | 53048.64㎡ |
位置 | 开放时间 |
北大门外小游园 | 5月—10月8:00—18:0011月—次年4月8:00—17:30 |
水禽湖 | 8:30—17:30 |
狐猴馆 | 8:30—17:30 |
东大门 | :30—17:30 |
长颈鹿馆 | 8:30—17:30 |
金鱼廊 | 8:30—17:30 |
大象房 | 8:30—17:30 |
大鹿园 | 8:30—17:30 |
管理处 | 8:30—17:30 |
兽医院1、2、3楼 | 8:30—17:30 |
一、清扫保洁管理《成都动物园环卫作业标准(试行)》(七)相关作业考核标准3.草坪面积
位置 | 面积/㎡ |
北大门长廊新增区域草坪 | 2200 |
北大门旗杆下处草坪 | 1638 |
管理处草坪 | 510 |
大鹿园草坪 | 3199 |
游乐场草坪 | 3387 |
熊山草坪 | 785 |
海棠园草坪 | 1315 |
河马馆、犀牛房处草坪 | 935 |
樱花地草坪 | 2020 |
合计 | 15989 |
1、每天及时清运园内垃圾,动物粪便和清理果屑箱的垃圾,做到箱体周围干净,摆放整齐、规范。(二)质量标准及要求:3、地面冲洗时间:道路大面积冲洗在17:30以后进行,兽舍内部参观道清洗与兽舍管理人员商定时间,夏季除尘洒水在早上8:30之前完成2、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卫生活动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和其他大型活动期间以及重大节假日高峰时期,增加清洁维护人员,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驻场进行现场管理,加大保洁力度,确保园区内整洁。因突发事件和应急需要时,必须及时安排清扫保洁。1、每年5月至10月,园内所有道路8:30前完成普扫,每年11月至次年4月,园内所有道路9:00前完成普扫。而后采用防扬尘扫帚、小扫把、铁撮箕巡回保洁,不丢段。(一)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及流程:
大门、广场:1、公共区域质量标准:(三)清扫保洁工作标准4、栏杆、栏架、玻璃、各类专栏、标牌(包括动物说明牌、指示标牌、警示标牌)、雕塑、各型桌台、椅凳、花池瓷砖每日擦洗并消毒,无灰尘污渍、涂画及张贴物、无粪便。3、定人定点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持园内所有公共厕所(10座)内外干净,同时要求在9:30分以前安放好卷纸(节假日9:00前),厕所要求及时喷洒药物消毒,做到地面、墙面、窗户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积水、积尘、无蝇蛆、便池内无尿垢,无粪便、无异味。如厕所设施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园方进行修复。办公室厕所、接待室厕所、兽医院内的3个厕所及食堂厕所须定时打扫并保持清洁卫生。2、随时清扫游览线路及绿化带、草坪内废弃物,垃圾满袋后收送集中堆放——堆放在园区的垃圾中转站内(1个)。垃圾堆放点应及时不断地喷洒药物消毒、除臭,防止蝇虫乱飞。清理园内垃圾时措施应得当、操作要规范,不得造成园内污染。在园内严禁焚烧任何垃圾、树叶及枯枝。
门窗: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扶手:无污迹、无水迹。阶梯:无垃圾、无污迹(包括粪便)、无水泥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地面:无垃圾、无污迹(包括粪便)、无水泥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花台:台内无垃圾、无杂物,台体侧面及台边无污迹、无积尘、无粪便。
七无: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头、无积水、无痰迹、无积泥积灰、无鸟粪。道路清扫合格率达100%,保洁合格率达95%,清扫保洁质量应达到“七无、七净”的标准:垃圾桶:无灰尘、无水渍、无污迹。宣传栏:无污迹、无水渍、无灰尘、无乱张贴物。玻璃:表面光洁无迹、无水迹、无明显积尘、无张贴物、无悬挂物、窗户保持关闭。宣传牌、雕塑、指示牌(包括客户招牌):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2、卫生间清洁标准及工作计划节假日前和大型活动前需对地面清洁(广场)进行冲洗,北门外火烈鸟雕塑半年冲洗一次,花架(非凳椅)每季度冲洗一次。(2)清洁作业计划表道路冲洗应达到路面整洁,无痰迹,无残留垃圾,边沟无污泥和其他污物,下水篦不应堵塞,无鸟粪。七净:下水篦净、树池净、绿化带及周边干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边沟干净、鸟粪净。
作业内容频次 | 每日 | N次/天 | 1次/天 | 每周 | 两周 | 每月 | 两月 | 季度 | 半年 |
地面 | √ | √ | |||||||
垃圾桶 | √ | √ | |||||||
标牌 | √ | √ | |||||||
绿化带 | √ | √ | |||||||
兽舍玻璃 | √ | √ | |||||||
假山 | √ | ||||||||
花台 | √ | √ | |||||||
栏杆 | √ | √ | |||||||
宣传栏 | √ | √ | |||||||
公园内公共座椅 | √ | √ | |||||||
廊、亭 | √ | √ | |||||||
地面冲洗(广场) | √ | ||||||||
雕塑 | √ | ||||||||
木栈道(木质及仿木地板) | √ | ||||||||
玻璃屋面、屋顶 | √ |
将湿毛巾拧干擦镜面、窗户玻璃,然后用干毛巾擦净。用湿毛巾和洗洁精擦洗面盆、大理石台面、墙面、门窗标牌。将洁厕剂倒入器皿内,用厕所刷沾洁厕剂刷洗大、小便器,然后用清水冲净。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桶,换新垃圾袋后放回原位。打开门窗通风,用水冲洗大小便器,用夹子夹出小便器内的烟头等杂物。(1)卫生间的清洁标准
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⑩盥洗间:检查卫生间纸盒、洗手液、半小时保洁一次,清理地面垃圾、积水等。喷适量空气清新剂(点檀香),小便池内需放置香精球,并及时更换。用湿拖把拖干净地面,然后用干拖把拖干(吹风机吹干地面)。
(2)卫生间检查标准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累、无堵塞。垃圾桶:垃圾不可超过桶盖。洗手盆:表面光洁、无积水、无污迹。灯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天花板: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⑥垃圾桶内部清洁,外表无污渍、污垢,无黏着物,无异味。⑤灯具无灰尘、污垢,灯具内无蚊虫。④墙面、门窗无灰尘、污渍、污垢、水迹、蜘蛛网;釉面色泽光亮、无损伤;门与门套、坐便器、隔屏板及门之间的铰链及缝隙间不得有灰尘、污渍、污垢。③瓷砖地面无灰尘、污渍、污迹、积水。②洗脸盆、化妆台、化妆镜、水龙头等表面无灰尘、无污渍、污垢、水迹;釉面色泽光亮、无损伤;镜面影像清晰。①坐便器、小便器内外部无灰尘、污渍、污垢及其他印记,无异味;釉面色泽光亮、无损伤。
(二)作业期间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一)作业人员要求:辖区作业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且年龄男性不得超过60岁,女性不得超过55岁。三、文明作业规范:(4)每一个卫生间配备一名维护人员,建议以女性为主,维护人员有维护卫生间各设施设备完好、墙上各装饰、宣传性物品完好、厕内卫生、管理间干净整洁、纸品洗手液等易耗用品的监督等的责任和义务,涉及到设施设备、宣传物品、软装物品丢失、损坏,甲方有向维护人员追究赔偿的权力。(3)卫生间工作计划表:
作业内容频次 | 每日 | N次/天 | 2次/天 | 1次/天 | 每周 | 两周 |
墙面瓷砖 | √ | |||||
蹲位、小便池、座便器、水池 | √ | √ | ||||
小五金、面盆及台面上下 | √ | √ | ||||
门、厕所隔断 | √ | |||||
玻璃 | √ | √ | ||||
垃圾桶 | √ | √ | ||||
灯具 | √ | √ | √ | |||
卫生间纸盒 | √ | √ | ||||
化妆镜 | √ | √ | ||||
地面 | √ | √ | ||||
天花板 | √ | √ | √ | |||
雨棚 | √ | √ | √ |
四、垃圾收集(七)文明引导(六)遇有人恶意破坏环卫设施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文明劝阻。(五)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无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主动解决。(四)清扫工具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观瞻。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三)着装要求: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全套工作服,着装整洁并挂牌上岗,无脱岗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一)桶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垃圾桶无敞露现象,无洒漏垃圾;垃圾收集及时,无垃圾外溢和翻拣垃圾现象;垃圾桶每日清洗一次,按规定进行消毒、除臭,每天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垃圾中转站,按规定进行消毒、除臭,每天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定时将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进行装车(压缩垃圾车)。五、垃圾桶装、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收集3、垃圾收集车辆实行密闭式低速运输,轻拿轻放,严禁暴力对待环卫设施设备、严禁超载、冒顶运输和洒漏,不外挂物品和拉运垃圾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不能使用园内的垃圾桶进行垃圾转运。2、全园垃圾袋装化,无散装垃圾,无垃圾落地堆放、洒漏、滴漏,无翻拣垃圾现象,无焚烧垃圾,做到日产日清。1、做到收集与运输密切配合,收集点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洒漏垃圾,收运后立即进行冲洗消毒,收集容器整洁、无破损。垃圾收运标准
3.进出入园区内员工内部操作区间,必须立即关门。2.垃圾车操作期间,不得超高、超宽,不外挂物品和拉运垃圾桶1.仓库、管理间、卫生间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范要求,无工作人员在时必须断电关水,不私自接电接水。甲方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乙方完全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六、安全生产管理(二)按作业时间实施定人、定时、定段全覆盖收运,垃圾收运次数及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垃圾收运需要,保证园区内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无垃圾洒漏。
(三)环卫公司应严格遵照投标文件标准配备管理人员,未达要求扣3分;(二)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车辆及清扫工具未停放在甲方提供专用停放场所,扣2分;私自使用或者接电、使用插线板,未做到安全用电,扣5分/处。(一)项目部在作业区域由甲方提供办公地点;一、环卫作业公司内部管理:按照每扣一分即在考核支付时扣除服务费十元来执行。《成都动物园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试行)》4.玻璃屋面等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配置安全绳、安全帽、提示牌、安全带和围板等相关工具,并按高空作业操作规范作业。
(九)作业质量受到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八)按要求购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从业人员月工资不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未达到要求的,发现1人次扣5分;(七)管理人员及环卫工人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衣冠不整的,发现每人次扣1分;(六)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到位,检查日志完整,未达要求扣2分;(五)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上墙,未达要求扣3分;(四)清扫保洁工具、设备配备齐全,未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投入机械设备,缺一台次扣5分。
(十五)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保洁员均经过岗前技能、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职业礼仪的规范培训,并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没经过规范培训1人次扣1分。(十四)作业质量受到省、市媒体曝光或进行批评性报道,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10分;(十三)环卫公司不履行合约,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或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人力、物力和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作业公司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5-10分;严重违约的,每次扣10-15分;(十二)环卫作业公司因环境卫生工作存在问题,被上级部门主要领导点名批评一次,每次扣3分;作业期间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1次扣2分。(十一)环卫作业公司被上级部门书面诫勉谈话1次扣5分;(十)环卫作业公司被上级部门书面通报批评1次扣3分;
(二)园区内有漏扫、有陈旧落叶、烟头、果皮纸屑等废弃物,未符合道路管理标准的每处扣1分(20分钟内未及时清扫);(一)早班普扫超过普扫时间的,扣2分/处;二、清扫保洁作业及垃圾箱管理(十八)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从业人员接受调岗,若不接受次数累计达到两次,扣10分;累计超过两次,扣20分。(十七)与游客发生纠纷扣10分。(十六)不服从甲方管理扣5分。
(八)、玻璃未清洁扣1分;(七)、休息桌凳周围及桌上垃圾未及时清扫扣1分(20分钟内未及时清扫);(六)、厕所地面有积水、垃圾,门窗四壁有灰尘、蛛网,便池有尿垢、蛆、蛹扣1分(3分钟内未及时清扫);(五)、垃圾桶周围有散暴垃圾、未盖桶盖扣1分;(四)、未清洗垃圾桶、各型桌凳、标牌柱子扣1分;(三)未清理相关区域内的卫生死角的,每处1分;树池、绿化带内有残渣、落叶、烟头,每处扣1分(20分钟内未及时清扫);
(十三)未定时清掏水篦子下淤泥和垃圾,未达到要求,每次扣1分;(十二)清扫时,将垃圾扫入下水口的每处扣1分;(十一)工具摆放影响观瞻的每处扣1分;(十)园区内道路及卫生间清洗保洁管理扣分标准(九)、卫生间里卷纸盒的卷纸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放扣1分;(卫生间里卷纸盒的卷纸无纸,扣1分);
清洁项目 | 日常工作及周期工作内容 | 扣分标准 | |||
每 天 | 每 周 | 两周 | |||
公共洗手间部分 | 洗手间门面 | 随时保洁 | 用消毒水消洗三次 | 目视,每次抽查总数的1/10,每周全面覆盖;保持干燥、干净、光亮、无臭、无污渍、无水迹、无手印、无灰尘、蜘蛛网、无异味、空气清新自然、垃圾篓垃圾不能满2/3,未达到要求,每处扣1分。 | |
座便器、大小便器 | 每天冲洗并随时保洁 | 用消毒水消洗三次 | 小便器定期放置芳香丸 | ||
墙身及隔板 | 随时保洁 | 用清洁剂擦洗三次 | |||
洗手盆及台面 | 随时擦净水迹、清除洗手盆污渍 | ||||
垃圾篓 | 清除垃圾,随时保洁 | 用清洁剂清洗三次 | |||
镜面 | 随时保洁 | 用玻璃清洁剂擦洗两次 | |||
天花板、墙角、灯具 | 用鸡毛掸子清扫一次 | 全面保洁一次 | |||
洗手间 | 用空气清新剂适时喷洒室内 | ||||
垃圾桶 | 随时保洁 | 用清洁剂清洗三次 | 无异味、无污迹、干净整洁垃圾不能满桶的2/3,未达到要求,每处扣1分。 | ||
栏杆、指示牌 | 每天保洁一次 | 无灰尘、无污渍、无痕印、手印,未达到要求,每处扣1分。 | |||
草坪、花台、绿化带 | 清洁杂物,垃圾巡回保洁 | 干净、无垃圾杂物; 按每1000 m2抽查一处(50 m2)统计合格率。未达到要求,每处扣1分。 | |||
备注:特殊时期,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来改变消毒频率 |
(十九)垃圾箱箱体外未及时清除牛皮癣及污物的每个扣1分;(十八)垃圾箱未保持完好无损的每个扣1分;(十七)未服从安排积极完成各项突发性任务的每次扣3分;(十六)未执行交接班制度、脱岗、断档的每次扣3分;(十五)坐岗、离岗和集体聊天的每人次扣1分;(十四)道路清扫未采用巡回保洁且无人在岗的每条扣2分;
(二十五)道路、桌椅、广告牌、雕塑等有污渍、鸟粪、蜘蛛网,每处扣1分(二十四)垃圾箱周边未保持干净整洁的每处扣1分。(二十三)垃圾桶出现敞露现象,每处扣1分;(二十二)垃圾箱消杀不彻底,有蚊蝇滋生的每个扣1分;(二十一)垃圾箱内未按规定套垃圾袋的每个扣1分;(二十)垃圾箱在规定时间未及时清掏的每个扣1分;
(五)临时性无主垃圾未及时处理,一处扣1分;(四)垃圾桶维修更换不及时,锈蚀损坏严重,影响使用和观瞻的,一处扣0.5分;(三)桶装垃圾出现外溢现象,一处扣1分;垃圾桶桶点周边脏乱差,一处扣1分。垃圾桶未及时清洗、隐蔽、归位、消毒灭蝇,一处扣1分;(二)垃圾收运过程中,垃圾收集车辆未密闭低速(不高于5马力)运输,一次扣5分,暴力对待环卫设施设备,一次扣1分,有散装垃圾和垃圾落地堆放、洒漏现象、收集垃圾没有实行落地式管理,一处扣1分,垃圾收集车超载或外挂物品、垃圾桶等,车容不整洁,发现一次扣5分;使用园内的垃圾桶进行垃圾转运,一次扣5分。(一)袋装垃圾堆放点有洒漏垃圾,一处扣1分,垃圾收集点周边不整洁,乱堆乱放,一处扣1分。垃圾投放点、中转点,未及时保洁,一处扣1分;三、垃圾收集清运
第三条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内容为道路清扫保洁、卫生间清扫保洁、圾收集运输、环卫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办负责督查园区内的环境卫生。园庭部是环境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和资料汇总。《成都动物园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办法(试行)》(七)进出园区员工内部工作区域,未立即关门,发现一次扣1分.(六)环卫人员翻拣垃圾和焚烧垃圾,每人扣5分。
1、低于90分,每减少1分扣除当月保洁服务经费2000元;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足额拨付环卫公司当月保洁服务经费;不足90分的在拨款时按下列标准扣款:(二)每月考核得分情况与环卫作业服务经费拨付挂钩。(一)考核依据《成都动物园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执行。日常考核占60%,专项考核占40%,评分采取倒扣分制,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定期通报。第五条考核结果及其使用。第四条考核内容按《成都市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试行)、《成都动物园环卫作业标准》执行;日常考核评分按照《成都成都动物园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执行。环境卫生作业考核采取“日查周考核月报”,检查的主要方式为明查和暗查。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若磋商结果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条本办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第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成都动物园。3、80分以下,视为违约(合同中双方约定),全额扣除环卫作业经费,并扣全部保证金,取消环卫作业公司环卫作业承包权,环卫作业合同自行终止,由中标第二候选人依次递补空缺。2、低于85分,每减少1分扣除当月保洁服务经费3000元;
(二)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1.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1.1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一)协商内容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2.4其他实质性变动。2.3合同草案条款。2.2采购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2.1供应商报价。
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正本/副本)封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采购编号:)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响应时间:年月日
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注:日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三、承诺函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七)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磋商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注意: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日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七、供应商和磋商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六、监狱企业证明材料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名称:其他响应性文件项目(正本/副本)封面: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响应时间:202年月日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万元/年(大写:/年)。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报价函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天。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用于磋商报价。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三、报价表日期:传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表”的格式及采购所需服务(磋商文件第五章)详细报出各类服务的价格,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有效性。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注: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单位 | 报价(元/年) |
1 | ||||
2 | ||||
3 | ||||
报价合计 | 人民币大写: /年(人民币小写: 元/年) |
四、服务要求应答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4.“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3.磋商报价应是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的最终报价,包括包含人工、机械、电费、税费等费用以及一切其它相关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 |
注:供应商若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不填写。若有偏离,应逐一填写。供应商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五、商务应答表日期: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 |
注:1.以上格式可自行增减。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采购项目名称:七、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2.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采购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技术人员 | ||||||||
服务人员 | ||||||||
其他人员 | ||||||||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八、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日期:
1、最后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一、关于最后报价表的说明:九、最后报价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最后报价表二、最后报价表格式:4、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作无效响应处理。3、最后报价表可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最后报价时手工填写;2、最后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评审委员会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 | |
采购编号 | |
包号 | |
服务期限 | |
采购应答总价 | 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
其他要求 |
1.总则第九章评审方法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注:1、采购应答总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磋商程序
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资格性审查。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磋商。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2.2综合评分明细表3.2.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2综合评分明细表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综合评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10%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评审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
2 | 项目分析方案5% | 5分 | 针对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编制的项目分析方案,包含①基本情况理解、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对应的解决措施等,方案阐述清晰、合理可行、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5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5分,每有一处缺陷、安排不合理、针对性不强、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清晰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
3 | 项目实施方案36% | 36分 | 针对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①园内清扫保洁方案;②机械清洗方案(针对反碱处理、除锈和一般清洗方案);③垃圾清运方案;④垃圾桶及果屑箱的保洁、消毒方案;⑤绿化带及草坪的保洁方案;⑥园区定期消杀方案;⑦园内厕所除臭、设施设备除痕、除异味方案;⑧垃圾中转站维护方案;⑨墙面、玻璃、廊架、雨棚清洗方案。阐述清晰、合理可行、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3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缺陷、安排不合理、针对性不强、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清晰的扣2分,扣完为止。 | |
4 | 项目应急方案6% | 6分 | 针对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编制的项目应急方案,包含①突发事件处理流程;②意外事故处理流程处理流程;③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处理流程等并且方案阐述清晰、合理可行、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安排不合理、针对性不强、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8% | 8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包含①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②质量节点的控制手段、③自查监督方案、④自查问题整改方案等内容并且方案阐述清晰、合理可行、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8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安排不合理、针对性不强、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6 | 服务管理制度8% | 8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管理制度,包含①管理制度制定、内部管理的职责、服务组织机构、②服务岗位风险控制(意外保险及岗位安全措施)、③岗位培训计划、④服务人员考核方案等并且方案阐述清晰、合理可行、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8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安排不合理、针对性不强、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7 | 重要社会活动、重大节假日、重要检查期间工作流程6% | 6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要社会活动、重大节假日接待、重要检查期间工作流程,包含① 重要社会活动处理流程(图示)及方案;②重大节假日接待处理流程(图示)及方案,提供游客量10万人次以上的清扫保洁保障能力证明材料;③重要检查工作期间处理流程(图示)及方案;等并且方案阐述清晰、合理可行、贴合本项目实际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安排不合理、针对性不强、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8 | 履约能力21% | 5分 | 1、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洒水车(7.5T≤洒水车核定载重质量<10T)得1分 ;核定载重质量为10T及以上的,得3分。本评分项最多得3分;(①自有车辆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②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2、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投入电动保洁车1台及以上的得 2分。(①自有车辆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②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发票复印件及租赁协议复印件。 | |
9 | 9分 |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供应商具有类似清扫保洁业绩的1个得3分,最多得9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 ||
10 | 4分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每具有1个在有效期内的《红十字救护员》证书,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的,得1分,最多得4分。(①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和有效证书复印件;②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注:①拟派人员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是指供应商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拟派人员须为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人员,采购人将进行查验;②供应商在中标后,以上人员必须到本项目工作,否则视为虚假响应。 | ||
11 | 3分 | 供应商在以往类似清扫保洁服务过程中,遇重大节假日(如国庆、春节、五一劳动节等)或重要活动(演唱会、展览、博览会等)清扫保洁区域范围内人员急剧增加(达10万人次及以上),导致清扫保洁工作量急剧攀升的情况下,能保质保量完成清扫保洁工作的,得3分。注: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书面服务评价证明材料。 |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乙方:甲方:合同编号: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2.合同期限1.项目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
万元。万元;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4.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6.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5.知识产权服务费支付方式:……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8.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9.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10.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合同生效及其他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14.附件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日期:2021年月日签约日期:2021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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