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单反相机、无人机采购(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单反相机、无人机采购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单反相机、无人机采购。供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2.2招标范围:单反相机、无人机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信誉要求:评标时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财务要求:能够提供正规发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7 09:00至2024-12-03 17:00 ,在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并下载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应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7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第一会议室A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官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1-6905203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电话:0311-8078585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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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单反相机、无人机采购(二次公告)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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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周搏伟 |
电话: | 0311-80785850 | 电话: | 0311-6905203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7578210@qq.com |
网址: | https://huihua.hebtu.edu.cn/ | 网址: | http://www.ruihepm.com/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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