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塔城市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建设及塔城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CJY-ZB-2023-12
项目名称:塔城市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建设及塔城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770000
最高限价(元):27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塔城市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建设及塔城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项目
数量:30900
预算金额(元):27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是编制塔城市新增耕地指标项目储备库,用于全市安置补偿、折旧复垦、基础实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要求编制塔城市区永久基本农田整改方案,通过实地核实剔除不符合储备区划定要求地块,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以满足塔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灾毁等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需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服务等方面具备此次招标内容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新注册的供应商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凭据);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及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专业调查队伍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塔城市红楼街1号
联系方式:13070306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开创纪元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昌南国际贸易城12号楼2楼227室
联系方式:15292766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潮
电 话:15292766076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新增储备库建设及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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