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合作单位遴选公告
金额
212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d-2024-0732
预算金额212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新027-880535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HBHD-2024-073 
                                                                
1. 遴选条件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合作单位”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 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项目编号:HBHD-2024-073
2.2 项目名称: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合作单位
2.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上饶市、鹰潭市、抚州市
建设规模:项目起于弋阳县清湖乡,对接沪昆高速(G60)新增的弋阳西互通,路线终点位于济广高速南丰服务区北侧约6公里处,全长约177.443km。项目拟按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6米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约212.1亿元人民币。
其他: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金额最终以政府核准为准。
2.4 遴选范围:本次遴选范围为项目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合作单位,申请人中选后,应与遴选人及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下称:“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共同组成联合体对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进行投标。
2.5标段划分:
①YNLX-1标:非民营企业;
②YNLX-2标:民营企业;
③YNLX-3标:勘察设计企业。
3. 申请人资格及响应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3.1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外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江西省省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与遴选。
3.2财务状况:申请人2021~2023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截止到2023年底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商业信誉:申请人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在有效期内;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遴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内工程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交通运输部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截止遴选公告发布前一日)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资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3.4若联合体中标项目投资后,联合体应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20%(以主管部门核准的比例为准),由联合体成员按出资比例出资。
3.5如中标投资人后,联合体与政府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取得项目的投融资、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等权利。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5日起至2024年11月0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4.2 获取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4.3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参与遴选的申请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遴选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领取;(3)加盖公章的领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录)。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遴选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505480633@qq.com,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遴选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4遴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遴选申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5.1 遴选申请文件送达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5.2 遴选申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申请文件,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6. 遴选地点及时间
6.1 遴选地点:同申请文件送达地点
6.2 遴选时间:同申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6.3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遴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遴选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遴选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hdjs.net/)发布。
8. 联系方式
遴选人: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武汉设计广场5-2栋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27-84890528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联 系 人:唐新、潘利民、杨小燕、陈杏艳
电    话:027-88053512
电子邮箱:505480633@qq.com 
附录:
 
领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日期:
申请人名称(盖章)
 
所投标段号
 
公司地址
 
申请人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申请人名称
 
备注
 
开票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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