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自行采购关于安吉县城投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1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g2022-003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银霞0572-58888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5
公告正文

自行采购关于安吉县城投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安吉广和建设有限公司就安吉县城投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ZCG2022-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

(万元)

1

安吉县城投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本次招标设备包括240型搅拌设备二套、污水处理系统一套、洗车系统一套、粉料低压输送两套、ERP系统一套、大料库皮带上料设备一套、喷雾设备一套(大料库、场地)、智能无人地磅等。

1批

1100

注:本项目预算为11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30,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椅业路95号),(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目前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张银霞,联系邮箱:939011852@ qq.com ,联系电话:0572-5888885/18257218658。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215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椅业路9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21509:0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椅业路9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220000。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4827074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39011852@qq.com。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本项目资格后审。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安吉广和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2-568266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银霞 联系电话:0572-5888885 传真:0572-5888883

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椅业路95号

质疑接受人:杜佳雯 邮箱:939011852@qq.com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小组;

监督电话: 0572-569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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