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6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擎红0591-83309505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FJZS[GK]2022002

    2
    更正公告

    4
    合同公告
    福州市蓓蕾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022-04-28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蓓蕾幼儿园

乙方: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ZS[GK]2022002的福州市蓓蕾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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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 1(批)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 52632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5263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所有人员到岗到位,服务期2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鳌峰坊46号;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承诺情况完成本项目内容。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福州市蓓蕾幼儿园位于鼓楼区鳌峰坊46号,楼宇有教学楼、科探楼、门卫室,占地面积3635平方米,建筑面积4916平方米;福州市蓓蕾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含:水电工程零星维修、保洁、垃圾分类、绿化养护、桌椅设备维修、零星修缮、重大节日、运动会、迎新、重要来宾到访等重大活动及学校临时性事件的物资保障供给、场地布置、卫生保洁和桌椅搬移等工作。 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劳保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加班费、台风或临时任务卫生保洁等突击费、过节费、工作服装费、人员培训费、项目管理费、税收等费用。 乙方根据考核结果核定的金额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人,计算公式为:合同月结算金额=中标月合同金额-罚金金额(若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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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分24期支付。采购人在次月收到中标人出具的正式全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内以转帐方式支付上月的费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05月01日-2024年4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乙方中标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乙方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因乙方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的; 2)在签定采购服务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3)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的; (2)乙方因欠薪、加班费发放不足等出现劳资纠纷,导致工人歇工、消极怠工影响物业服务工作的,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先行垫付工资、加班费等给工人,采购人垫付的部分从应付给乙方的物业服务费中扣回。 (3)因中标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适当的人员调配,乙方须在30分钟内对采购人需求作出响应,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安排现场人员到岗,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采购人有权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和分包,若发现转包和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技术和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 (一)人员岗位配置 校园物业管理处拟配备的人员6名,其中应包括:物业管理人员、水电工、杂工、保洁员、绿化养护人员等。 1.管理人员1人:身体健康,无疾病史,要求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负责协调管理物业工作。 2.水电工及设备维修1人:身体健康,持高压电工证上岗,只限男55周岁及以下。 3.杂工1人:身体健康,要求男60周岁及以下。 4.保洁员2人: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男60周岁及以下,女55周岁及以下。 5.绿化养护人员1人:身体健康,男60周岁及以下,女55周岁及以下。 (二)服务要求 1.物业各岗位人员必须政治面貌清白,无劣迹,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心理健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人员须报园方备案,经园方同意后方能上岗工作。 2.在物业管理区设有固定的物业管理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服务。 3.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物业管理单位内部岗位考核制度,并经园方认定后发布实施。 4.建立并保管好幼儿园物业档案资料,档案资料齐全;会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 5.建立完善各岗位人员工作制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做到有考核、有记录,并加以落实。 6.物业项目管理人和业务专业人员要经过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每半年至少征询1次采购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监督,采购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7.物业各岗位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 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熟悉物业情况和本岗位的责任,行为规范文明,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 8.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自觉接受幼儿园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积极做好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工作。 9.物业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脱岗、离岗;离职人员在离职后不得进入园区范围。 10.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单独或私自接触幼儿及幼儿家长,对待教师、幼儿及幼儿家长要举止行为文明,禁止做出任何侵害及幼儿家长身心安全的行为,禁止发生矛盾冲突,有意外情况及时报告物业主任及幼儿园园长予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11.密切配合开园、新生报到、家长会、大型对外活动、亲子活动、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来园检查考察活动,并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三)物业管理内容及岗位职责 1.物业管理人员 要求: (1)有物业管理服务的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证照。 (2)有物业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4)善于工作协调和沟通,能够做好园区教育和行政管理与现场物业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之间的无缝对接,组织和带动员工团队积极开展工作,实现工作目标。 岗位职责: (1)在物业公司领导下,负责组织、安排幼儿园传达的各项工作,定期及不定期主持召开物业工作例会,提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并负责改进工作及落实。 (2)制定物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代表公司与采购人作沟通桥梁作用,负责跟进落实物业工作中有关采购人重大投诉等事项,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4)执行政府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及业主的各项管理制度。 (5)每天巡视所管校园,安排和落实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并向幼儿园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指导、监督下属员工的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开展业务培训,保证各项工作质量和达到良好管理水平。 (7)协调本项目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8)负责处理幼儿园相关投诉与突发问题。 (9)跟进、落实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定期汇报物业工作情况。 (10)完成幼儿园及公司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2.绿化养护人员 要求: (1)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工作中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绿化养护岗位职责: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校园四处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2)做好校园乔灌木、苗木等绿色植物保护、养管、补种、保暖工作。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对花草、树木施肥和土,做到树木基本无倾倒,花草树木无枯枝,无虫害侵蚀,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3)日常对校园乔灌木、绿篱等绿色植物修枝、剪枝工作,不断提升绿色植物观赏价值,树木按不同形态修剪。 (4)做好病虫害巡查、防治,在师生不在校的时间段内,按要求完成喷洒农药工作。 备注: (1)每年至少两次以上请专业绿化公司,对校园内比较高的树木,发现枯萎和造成安全隐患的的枯枝应进行修剪并及时清理、清运,不得在绿地内堆积,不得就地焚烧。 (2)日常要及时清除草坪及植物(环境)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为保证草坪生长整齐,无杂草,高度不应超过5公分,每年至少要请专业人员对草坪修剪两次以上,并及时清运修剪的杂草。 (3)每年台风前,应对乔木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桩或支架。遇到台风等特殊天气刮倒树木,由物业公司应无条件加派人员全力配合校方负责修剪、清运断枝、落叶等。 3.保洁人员 要求: (1)员工上岗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识,并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2)禁止野蛮操作,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操作。 (3)不得将幼儿园内的消防水带作为保洁工具冲洗地面。保洁操作过程中如损坏园方物品,应照价赔偿。保洁员工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有重大活动或有突击性任务,必须服从统一调配。 保洁人员岗位职责: (1)做好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校园内道路等卫生巡回保洁工作,达到整洁、干净、美观、无杂物、无异味效果,每月冲洗操场一次。 (2)每日上、下午各一次清扫擦洗楼宇过道、地面、厕所、水房,做到无污物、无积水、无便迹、无恶臭味、无死角、无堵塞现象。 (3)每日擦拭一次楼宇的楼梯扶手、门、窗台和户外大型器械,做到无尘土、无杂物。 (4)每日清扫擦洗值班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场所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5)每周定期擦拭一次楼内公共门窗玻璃,做到无积尘,门窗玻璃明净、完好、楼内空气新鲜。 (6)每天擦拭一次楼道墙裙,打扫楼内墙壁屋顶,做到无积土、无蜘蛛网、无污迹,保持干净整洁。 (7)每天用洁厕剂或消毒水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等。 (8)注意检查楼宇鼠害情况,及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灭鼠工作,做到无鼠害。 (9)卫生工具,用毕放在指 定地点,干净整洁,保管好劳动工具。 (10)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服务,在工作期间,禁止大声喧哗。 (11)每2小时流动巡逻一次,保证区域内卫生标准。 (12)垃圾要倒在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或溢满即清;定期擦洗垃圾筒,每天清理更换垃圾袋。 (13)完成临时性的校园室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14)每天负责垃圾房内卫生清洁,将园内的大垃圾桶运到指定的外运垃圾地点,并负责垃圾运输处理。 保洁范围: (1)校园公共场所保洁 ①校园道路、操场、停车场(自行车、电动车)等公共场所清扫; ②宣传栏(牌);校舍屋顶;教学楼、科探楼、门卫室; ③协助校园开展定期消毒和灭虫除害、投放鼠药等工作; (2)楼宇保洁 ①园长、副园长办公室; ②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功能室、科探楼等幼儿园公共区域的地板、楼梯、窗户、电风扇、日光灯的清洁等; ③公共楼梯、电梯、厕所等公共场所。 备注: (1)负责重大节日、运动会、观摩活动、毕业典礼、接待参观等活动场地的清理、保洁、配合布置等。 (2)垃圾分类和清运:承担垃圾分类管理部分职责。为了防止二次污染,负责将清理的垃圾分类放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分类桶中。负责联系垃圾清运公司,做好幼儿园的垃圾清运工作。 (3)负责校内水池、水沟等的清洁管理;校内污水、雨水管道和教学楼、科探楼的管道疏通,每季度清理疏通化粪池和油污池一次; (4)至少每半年清洗和消毒一次二次供水箱; 4.水电工人员 要求: (1)持高压电工证上岗,技术熟练。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中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全园水、电、电梯等管理及维护、维修、抢修等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水、电等设施设备的正常供给。认真做好水、电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建立设备及维护保养档案。 (2)建立规范完善的配电运行制度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随叫随到及时排除故障。 (3)建立设施设备的档案和台帐。 (4)负责楼内低压配电设备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并建档保存,设备房、配电房保持整洁、通风、无冒、滴、漏和鼠害现象。保持配电房设备完好,一旦出现故障要立即维修。 (5)做好节水节能管理。检查和处理漏水和漏电,每天记录用水量和每月的用电量。日常做好所有照明灯具、阀门、水龙头,电路插座、开关面板、电风扇、课桌椅、黑板等维修。 (6)严格执行幼儿园“节约办学”的原则,严格遵守幼儿园维修材料领用规定,对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 (7)幼儿园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教育教研专题活动、运动会、广播操比赛等应根据幼儿园需求,做好安全检查前期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8)配合幼儿园做好电梯、空调、发电机、雨污水等管网等维修。 5.杂工人员: 要求: (1)技术熟练,规范操作。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中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杂工岗位职责: (1)负责门、窗等的维修保养,包括五金部件的维修更换,玻璃(包括钢化玻璃)更换,窗铁杆的焊接,窗帘道轨的加固,保证门、窗的正常使用。 (2)负责教室教学用桌椅、行政办公桌椅、卫生间隔板等所有木器家具的维修、保养,栏杆(包括天台栏杆)的维修、加固,保证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 (3)负责对学校天花板、玻璃及各种装饰的装修维修,为举办的各种活动制作和安装道具。 (4)定期巡回检查所管范围设施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接到派工迅速维修,遇到重大问题时请示汇报。 (5)负责对楼面、天花、墙壁、门窗、卫生间等进行维修及墙壁、金属构架的油漆翻新。其它零星项目的布置与安装。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常规任务,为重大节日、运动会、考场布置、迎新、重要来宾、到访等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学校临时性事件完成保障支持工作。 (6)负责公共设施设备小额零星维修,维修材料均由园方提供。 (7)负责搬运幼儿园的物品。 2、考核办法 1. 水电工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持相关资格证上岗。如采购人发现乙方在未知情况下,私自使用无证人员顶岗的,乙方承担所有由此引发的责任,并扣罚物业服务费每人次100元。 2.在服务期间,如因乙方的水电工操作失误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如遇停电、水管爆裂等事故,采购人可视情节轻重从物业服务费中扣罚100元-500元。 3.对采购人提出的维修任务及交办的任务,未及时完成造成投诉的,将视情节轻重从物业服务费中扣罚50元-100元。 4.乙方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工作不到位,经采购人指出还未及时整改的,每发现一次将从物业服务费中扣罚50元-300元。 5.若发现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当班期间喝酒、脱岗或睡岗,将从物业服务费中视情节轻重扣罚300元-500元。 6.在服务期间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或维修不及时造成采购人资源浪费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从物业服务费中扣罚3000元-5000元。 7.若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转包他人或挂靠他人,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8.聘用员工的考勤情况经园部考核后,告知物业公司。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甲乙双方所预留的联系地址为双方唯一收件地址,任何一方向对方所预留的联系地址寄送邮件(包括仲裁委员会仲裁送达、人民法院司法送达),自邮件寄出三日视为送达收件方。任何一方变更前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损失由收件方自行承担。 。

甲方: 福州市蓓蕾幼儿园 乙方: 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鼓楼区鳌峰坊46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路190号-247(自贸试验区内)
单位负责人: 王蓉 单位负责人: 商锦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陈擎红,0591-8330950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法: 1835002628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账号: 账号: 694192890

签订地点: 福州市蓓蕾幼儿园

签订日期: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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