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桩基检测砼配重块、钢梁、集装箱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丹正采标(2021)第0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钱辉
招标代理机构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钇豪0511-86578332
标书截止时间2021/04/0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桩基检测砼配重块、钢梁、集装箱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丹正采标(2021)第02号

项目名称:桩基检测砼配重块、钢梁、集装箱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型号、配置

单位

数量

1

砼配重块

1、500*500*6000mm

2、具体做法详见图纸

3、包含模板、钢筋

350

2

钢梁

1、梁类型:600吨钢梁

2、钢材品种、规格:Q345B

3、具体做法详见图纸

4、包含油漆、运输,装卸。

2

3

集装箱房

1、类型:集装箱房

2、规格:2400*3500mm

3、隔热、保温、配电源、床、桌、凳等。

4、具体样式满足业主需求。

3

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运输等所有费用,一次性报死,中标后价格不做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评审的说明

1、对中、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

2、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须同时提交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以下情况视同为不满足中小企业条件和标准,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②投标报价中未对大型、中小型及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分类的。

③唱标过程有投标人对某家投标企业自报企业类型提出异议的,经评委认定情况属实的;

④评审过程,经评委评审投标企业的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与所投标的企业类型不符的。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对照表。

企业类型

所投产品

评审优势

货物

工程

服务

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须由本企业承担

须由本企业提供

中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制定本表,本表对应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有符合√项的情形都将获得评审优势。

2.企业类型请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3)关于“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加分的评审说明

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在综合评分时,分别按每项0.2分加分,最高加2分。

【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为第23期,环保产品清单为第21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的通知”,提供注明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加分说明:

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示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④评审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款第(2)条中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建筑集成化制作,钢结构、成品房制作安装)经营范围;(2)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至 2021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方式: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资料收到经审核合格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没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环路5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联系方式:钱辉:0511-86732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方式:胡钇豪:0511-86578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钇豪

电 话:  0511-8657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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