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延安改建项目YA03标段第二工区机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延安改建项目YA03标段第二工区机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GG-ZC-20221101-0029
1.4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1采购内容如下: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租赁期限(月)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挖掘机 |
1.2m3斗容量 |
3 |
40000 |
2 |
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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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轮压路机 |
26T液压 |
2 |
39500 |
2 |
158000 |
|
胶轮压路机 |
26T液压 |
2 |
38000 |
2 |
152000 |
|
装载机 |
L柳工50 |
4 |
15000 |
2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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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路机 |
双驱双震 |
1 |
50000 |
2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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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碎石同步车 |
工作宽度4.5米 |
1 |
109000 |
2 |
2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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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摊铺机 |
9米伸缩 |
1 |
170000 |
2 |
340000 |
福格勒2100-3 |
稳定土摊铺机 |
12米伸缩 |
1 |
140000 |
2 |
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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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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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零捌仟元整 |
1.5租赁服务费组成:租赁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安装费、税费、修理费、保险费、操作人员工资、保养费、零配件及修理费用等一切费用)。
1.6使用期限:计划租赁期限为租赁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采购人通知为准。
1.7施工地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延安改建项目YA03标段标段指定地点
1.8本次采购要求:
1.8.1.委派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意向供应商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8.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保养等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采购人的施工生产。
1.8.3.意向供应商应与其操作手订立雇佣合同书,形成雇佣合同关系,并为其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发放工资。必要时采购人可以代意向供应商发放工资。
1.8.4.意向供应商驻采购人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的,采购人有权通知意向供应商更换工作人员,意向供应商应立即更换人员。
1.8.5.意向供应商应保证租赁设备状况良好,随机附件、随机工具、证照齐全并合法有效。向采购人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设备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1.8.6.意向供应商应为租赁设备做财产保险和第三者意外保险。非采购人故意造成的租赁物毁坏损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在设备租赁服务期间,因意向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8.7.意向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租赁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保障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意向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机械故障维修通知后,负责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租赁期内,机械的维修、保养、零配件及修理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1.8.8.租赁设备进入施工场地途中及意向供应商操作手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接损失以及采购人先期垫付的费用)由意向供应商承担。
1.8.9.意向供应商在进、退场途中及施工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承担责任。
1.8.10.因设备故障事故,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意向供应商进行赔偿。
1.8.11.意向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退场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退出施工现场,因意向供应商拖延而发生的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负。
1.9机械租赁费用的结算:机械租赁费用的结算,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结算入账情况,及时支付资金,保证采购方的施工生产。30日内支付已结算款项50%,工程结束后全部付清。
1.10机械租赁费用的支付:费用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供应商出具发票。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机械租赁费用预计1608000元(含13%增值税金额),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免税,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6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1月2日8时00分至2022年11月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5.2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注:(1)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报名时需将以上5.2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3)文件包含应(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选项。
5.3采购保证金及文件费:
5.3.1 采购保证金金额:/。
5.3.2保证金及文件费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6日9时00分前。
5.3.3采购文件费: 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3.4交易采购保证金及文件费缴纳事宜:
(1)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91230102672942260L
银行账号:811310101400007847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分行营业部
注:汇款须备注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或者文件费)(必须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缴纳保证金和文件费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
汇款后请尽快与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交易保证金或文件费的到账情况。6.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6.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6日10:00
6.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2年11月6日10:00开始
6.3邮寄资格文件审核的地点: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受疫情影响采取线上腾讯视频资格评审);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9990715500。
6.4资格文件邮寄要求:资格文件一式五份。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内存8G,用于储存资格审录像核视频),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6.5资格文件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项目D1合同段A4工区标段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2022年11月6日11时00分至2022年11月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7.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转载无效。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10.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公告中第5条要求。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龙化路26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1999071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