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通甬项目三分部混凝土恒温系统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程鹏15102348722
招标代理机构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通甬项目三分部混凝土恒温系统
询价书名称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通甬项目三分部混凝土恒温系统
询价书编号
ZTBJGCJCGGS-TYZQ-2024007
联系人
程鹏
联系电话
15102348722
电子信箱
2332902254@qq.com
采购单位
通甬高速铁路站前X标项目三分部
纪检监察联系人
马树根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14790291706
其他说明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询价标的1
物资名称 恒温水箱
规格型号 10t
定货要求 混凝土温控升降系统,含升降温系统、恒温水箱等设施
采购数量 1
计量单位 台
交货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
交货日期
备注
采购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05 18:00:24
标的类型
物资
收货人
冯勇
收货电话
18783528734
交货方式
现场安装后验收计量
对供应商要求
保 证 金 金 额
0
缴 费 账 号
项目审批后自动创建
开 户 行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收 款 人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结 算 方 式
现场安装后进行调试验收,采用固定价进行结算,固定单价包含产品成本以及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 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及安装调试费,供应期内结算单价不作调整。
发 票 种 类
增值税专票
支 付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金融工具(承兑期限为六个月,涉及贴息时,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结算完成后,买 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0%,24个月内支付到当月结算金额
条 件
的80%,32个月内支付到当月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44个月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要 求 资 质 名 称
无资质要求
要 求 资 质 说 明
无资质要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