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兴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购销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赣州市赣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供货单位):江西南华赣新医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兴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 果和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及下列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设备需求一览表; (3)最终报价表; (4)谈判过程答疑函;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设备及数量
品目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所投产品品 牌型号制造商合同单价合同总价备注
品目二 全自动血细 胞分析仪帝迈 DH-800深圳市帝 迈生物技 术有限公 司218000.00 元218000.00 元设备 保修 五年
4、合同金额:贰拾壹万捌仟元整(¥218000.00 元)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 30%,货到全部安 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65%,设备实际运行使用 时间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 5%。不计利 息。 6、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并交付 使用。采购人指定地点。 7、保修事项:设备非人为因素损坏质保五年 8、违约责任:除合同第 11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 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 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 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其他约定: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0、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赣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采购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公章): 江西南华赣新医药有 甲方(公章): 赣州市赣县区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 限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贤士一路支行 帐号:帐号:36001050240059888999 日期:日期: 附件一: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 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 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3“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且必须是 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4“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 1.5“甲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1.6“乙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 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 乙方提交和交付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 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竞谈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甲 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 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 准。 3、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 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 用。 4、付款方式 4.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 30%,货到全部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65%,设备实际运行使 用时间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 5%。不计利 息。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5.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履行方式: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乙方 自行完成。 5.4 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款项。 6.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6.1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 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 册和示意图提交给甲方。 6.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应于验收时一并提交给乙方。 7.质量保证 7.1 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 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 7.2 乙方货物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应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更换。对达不到质量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7.2.1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2.2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7.2.3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 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7.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更换,甲方可采 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检验 8.1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 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 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 外。 8.2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 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 乙方提出索赔。 8.3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 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8.4 乙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9.延期交货 9.1 乙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 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 时间。 9.3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收取违约损失赔偿 和/或终止合同。 10.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 11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 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 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 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 可考虑终止合同。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 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 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 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 负担。 12.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 负担。 12.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仲裁 14.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4.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4.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4.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 15.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 部分货物; 15.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 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 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 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15.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 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 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 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 利。 17.转让和分包 17.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 同义务。 17.2 对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 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 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8.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9.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 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1.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1.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 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 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 围内。 21.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 第 21.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1.3 除合同本身以外,21.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 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2.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2.2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 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采购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附件二:配置清单 DH-800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配置清单
序号名称数量
标准配置(主要部分)
1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 套
2分析仪软件系统1 套
3气源组件1 套
4自动进样器组件1 套
5底座组件1 套
6试剂接管组件1 套
7装机试剂1 套
8静脉全血试管架10 个
9末梢血试管架4 个
10一次性使用微量采血管100 个
11末梢血试管适配器1 个
可选配置
1电脑套装(含显示器)/
2打印机(惠普激光打印机 P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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