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其新县三桥广场及高速路口信号灯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县三桥广场及高速路口信号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新财竞争性谈判【2016】07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新县三桥广场及高速路口信号灯改造(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工
三、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谈判公告于2016年11月1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县人民政府网》及《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谈判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12月7日
谈判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一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吴华胜、扶元文、阮伟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获嘉县新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伟
联系电话:18625959000
成交供应商地址:获嘉县五福家园3号楼东单元2层东户
成交金额:198000元人民币。
六、定标时间
2016年12月8日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河南省新县发展大道
联 系 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15037668766
谈判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女士
电 话:0376-3275678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编:465550
传 真:0376-3275678
邮 箱:xxzb2010@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