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国道鹤大公路鸡西市滴道区过境段改建工程测量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0222FW20220803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五、采购预算:14.06万元。
六、服务内容、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国道鹤大公路鸡西市滴道区过境段改建工程测量,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服务期:项目建设周期结束。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3.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09:00至2022年7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
九、采购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采购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8时00分。
3.缴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注:采购保证金子账号与文件费子账号不同,将采购保证金缴纳至文件费子账号的视为无效标)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2022年7月28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110号(中海大厦)415室
十一、1.评审开始时间:2022年7月28日9时00分
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110号(中海大厦)413室
十二、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90号(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与清滨路交汇处)
联系人:韩文婷
联系电话:0451-86681119
采购代 理 机 构:哈尔滨市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110号(中海大厦)四层
联 系 人:李先生、赵先生
电 话:0451-84841176、82714202
电 子 邮 件:hrbtrus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