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综合营业大楼项目泛光照明专业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0J02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综合营业大楼项目泛光照明专业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TC240J0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综合营业大楼项目泛光照明专业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综合营业大楼项目泛光照明专业工程设计:
详见其他补充内容文本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00秒---2024年04月29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在线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一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一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综合营业大楼项目已经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豫州郑东其【2013】000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综合营业大楼项目泛光照明专业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副CBD北龙湖金融岛外环组团一TC3-10地块。
2.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综合营业大楼项目泛光照明专业工程设计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约54655平方米,建筑高度90.15米。
2.4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包括其它未列明之规范、标准及规程者,如现行标准、规范及规程有最新版本,均应以最新版本为依据进行设计。
2.5设计服务期限:
方案设计阶段:40天
深化设计阶段:30天
施工图设计阶段:30天
施工招标阶段:60天
施工及验收阶段:以施工方提交的计划为准
每个阶段的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注:实际开始、完成日期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6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阶段、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及验收阶段等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详见项目设计任务书。中标后提供不少三个设计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内容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内容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审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的室外照明设计或单体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泛光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署页等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出现在《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禁入清单和负面供应商清单;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投标人应具备所报名区域范围内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存在经营执照异常、清算信息异常、工商严重违法失信、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安全生产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纪检监察黑名单、涉金融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等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主体:投标人。注:1)打印的网页上应显示查询时间;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可以在“失信被执行人”模块查询(省份默示全部);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路径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需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主体: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路径查询,以上查询路径仅供参考,相关网站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经查询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③投标人公司、公司法人和高管人员,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违法记录,并承诺在中标期间不会出现行贿犯罪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设计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照明设计师资格证书。设计组成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7)公正性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股权变更信息打印页,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1、离职人员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非国有控股企业;2、与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29日16时00分00秒
5.2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5.2.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5.2.2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
5.2.3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支付完成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2.4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与技术支持联系:
(1)客服电话:010-86397110、010-62108037(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
5.2.5其他说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上传以下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只有符合要求方能获取招标文件,所有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一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ndzzbtb.hndr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cntcitc.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99号
邮编:450011
联系人:张昕
电话:0371-65776226
电子邮件:hnjzcgtd@hn.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5D室
邮编:100081
联系人:徐威、丁建、鲍永杰
电话:010-62108234、010-62108211
传真:010-61954189
电子邮件:xuwei@cntcitc.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99号
联系人:张昕
电话:0371-657762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徐威 丁建 鲍永杰
电话:010-62108234 8211
电子邮件:xuwei@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