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高新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3101GB03374、320585003101GB03375号地块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等项目土建、安装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
金额
23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300万元
招标公司太仓高新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毛淳泽0512-3300166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奕斌137326301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
太仓高新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3101GB03374、320585003101GB03375号地块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等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高新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高新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3101GB03374、320585003101GB03375号地块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等项目土建、安装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高新区上海东路北、飞沪大道西、纬一路南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62000万元,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新建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配套绿地、体育场馆、配套用房及停车场。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并建造。其中,酒店参照五星级酒店(宾馆)标准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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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方均应具有[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的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派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程量的40%。 4.其它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二)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本项目建筑最大单跨跨度为35.7米,投标企业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且最大单跨跨度为3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建筑类别及单跨跨度以能体现工程规模和工程类别的其他资料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或以EPC项目中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类似业绩的,需提供其中自身承担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部分金额的证明材料)。该工程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能体现业绩规模的附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须在入库证明材料或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见,须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各项指标,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须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未完整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四)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须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单位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4-10-17 到 2024-10-22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3000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代表需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2024年7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记录、数字CA证书在投标(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资格预审会,并在解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核验,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解密。(2)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投标单位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需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3)本项目不接受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4)请各投标申请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投标,企业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等证照(含其年检)。企业在制作电子文件时应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企业、人员和业绩信息(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申请人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资格预审可能发布的补充通知、澄清修改等相关信息。(5)本项目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6)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重发公告。(7)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8)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为非投标保证金减免项目,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额缴纳。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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