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
项目名称: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2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
标项二
标的名称:
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6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2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绍市文广旅〔2023〕21号)文件精神。
(1)《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
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的下属部门绍兴剧院是《越乡莲歌》大舞台的演出基地,担负着宣传绍兴戏曲、发展本土艺术的重任,以低票价、免费赠票形式惠民、为民,是绍兴文化惠民的固定宣传场。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鉴于以上情况,《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2)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2006年绍兴市政府出台的开展“文化大巴”直通车服务意见中(绍市宣发(2006)49号)第二条第一点明确规定:绍兴市本级“文化大巴”由绍兴市文广局组织,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承办。绍兴市委宣传部定向配置给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文化下基层演出专用车辆“文化大巴”,要求演出公司为政府完成其公益演出任务。 从2006年以来,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文化大巴”,一直担负着市委市政府送戏下乡演出的政治任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鉴于以上情况,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01标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02标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北路375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9/10号
联系人:凌静
联系电话:0575-88776697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
联 系 人: 余珍
联系电话: 0575-89780869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吴滟
监管部门电话: 0575-85209645
传 真: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1.pdf
2.9 M
采购人: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
项目名称: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2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
标项二
标的名称:
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6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2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绍市文广旅〔2023〕21号)文件精神。
(1)《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
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的下属部门绍兴剧院是《越乡莲歌》大舞台的演出基地,担负着宣传绍兴戏曲、发展本土艺术的重任,以低票价、免费赠票形式惠民、为民,是绍兴文化惠民的固定宣传场。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鉴于以上情况,《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2)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2006年绍兴市政府出台的开展“文化大巴”直通车服务意见中(绍市宣发(2006)49号)第二条第一点明确规定:绍兴市本级“文化大巴”由绍兴市文广局组织,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承办。绍兴市委宣传部定向配置给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文化下基层演出专用车辆“文化大巴”,要求演出公司为政府完成其公益演出任务。 从2006年以来,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文化大巴”,一直担负着市委市政府送戏下乡演出的政治任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鉴于以上情况,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01标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02标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北路375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9/10号
联系人:凌静
联系电话:0575-88776697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
联 系 人: 余珍
联系电话: 0575-89780869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吴滟
监管部门电话: 0575-85209645
传 真: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1.pdf
2.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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