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3年人脸抓拍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金额
56.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dx-gzzxbx2023029
预算金额56.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柳彤18223610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3年人脸抓拍设备框架采购项目创建时间日期:2023-09-13 10:43: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09-13 09:00:00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9-15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3年人脸抓拍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DX-GZZXBX202302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2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采购金额为:564000元(含税),采购价为暂估价,实际结算价按实际订单为准。
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比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比选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选人足额执行中选金额,不构成比选人违约,参选人不得追究比选人违约责任。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参选。
1.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年。
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监控设备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监控设备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监控设备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监控设备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3年人脸抓拍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用于万州区公安局2023年计划新增的200路以上反恐防爆人脸抓拍监控点位。
(1)预估采购金额:564000元(含税)。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4)交付期:参选人承诺在订单下达后1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
(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单价(元)
1
600万人脸抓拍摄像机

1380
2
POE供电电源

35
3
摄像机支架

25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摄像机销售)业绩证明材料,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7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1)参选产品制造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2)代理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加盖制造商鲜章。注: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选或制造商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选,均否决其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5参选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登记获取比选文件,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为线上申领。
注:潜在参选人必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超过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将无法进行相关操作。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唱价。
(1)本次唱价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选代理机构将于参选截止时间前向各潜在参选人事先登记的电子邮箱中发布会议号,潜在参选人自行按照会议号登录视频会议。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三段1111号电信大楼
联 系 人:陈 老 师             
电    话:18996677688
电子邮件:18996677688@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联 系 人:柳彤、李进、李青岭          
电    话:18223610599、13370744813            
电子邮件:1822361059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
账    号:5100186543605150141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 9月12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3年人脸抓拍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3年人脸抓拍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3年人脸抓拍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DX-GZZXBX202302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2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采购金额为:564000元(含税),采购价为暂估价,实际结算价按实际订单为准。
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比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比选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选人足额执行中选金额,不构成比选人违约,参选人不得追究比选人违约责任。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参选。
1.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年。
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监控设备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监控设备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监控设备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监控设备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万州分公司2023年人脸抓拍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用于万州区公安局2023年计划新增的200路以上反恐防爆人脸抓拍监控点位。
(1)预估采购金额:564000元(含税)。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4)交付期:参选人承诺在订单下达后1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
(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单价(元)
1
600万人脸抓拍摄像机

1380
2
POE供电电源

35
3
摄像机支架

25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摄像机销售)业绩证明材料,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7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1)参选产品制造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2)代理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加盖制造商鲜章。注: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选或制造商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选,均否决其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5参选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登记获取比选文件,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为线上申领。
注:潜在参选人必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超过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将无法进行相关操作。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唱价。
(1)本次唱价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选代理机构将于参选截止时间前向各潜在参选人事先登记的电子邮箱中发布会议号,潜在参选人自行按照会议号登录视频会议。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三段1111号电信大楼
联 系 人:陈 老 师             
电    话:18996677688
电子邮件:18996677688@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联 系 人:柳彤、李进、李青岭          
电    话:18223610599、13370744813            
电子邮件:1822361059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
账    号:5100186543605150141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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