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己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发改审发(2023)1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Ф355U-PVC管(0.63MPa)引水管道2.08km;新建进水陡坡及消力池1座;新建9.8万m³蓄水池1座;新建取水建筑物1座;新建过滤操作间1座,建筑面积73.84㎡,安装潜水泵2台,配套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敷设一期Ф180U-PVC管(0.63MPa)输水管线0.68km;敷设二期Ф160U-PVC管(0.63MPa)输水管线0.42km;新建排气检查井5座,放空检查井5座,分水阀井3座,减压阀井1座,镇墩26座,管道穿路3处。
2.2建设地点:大河乡龙源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
二标段: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4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备注: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4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己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发改审发(2023)1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Ф355U-PVC管(0.63MPa)引水管道2.08km;新建进水陡坡及消力池1座;新建9.8万m³蓄水池1座;新建取水建筑物1座;新建过滤操作间1座,建筑面积73.84㎡,安装潜水泵2台,配套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敷设一期Ф180U-PVC管(0.63MPa)输水管线0.68km;敷设二期Ф160U-PVC管(0.63MPa)输水管线0.42km;新建排气检查井5座,放空检查井5座,分水阀井3座,减压阀井1座,镇墩26座,管道穿路3处。
2.2建设地点:大河乡龙源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
二标段:大河乡龙源村设施农业蓄水池工程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4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备注: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4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十楼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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