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明信德榕招字〔2017〕001 |
开标时间:2017-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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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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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
所属地区: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信德榕招字〔20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水上运动中心训练基地(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6〕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文武砂镇东湖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一栋6层训练辅助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6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综合管线、电气照明、道路、景观绿化等工程。本次监理招标,取费基数暂定为2653.8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新建一栋6层训练辅助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6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综合管线、电气照明、道路、景观绿化等工程施工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计划施工期为365个日历天(未含保修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47.46万元,(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如有缺陷责任期,则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1.4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1.6 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若有时)。 8.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机关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邮政编码:350005 电 话:0591-83411697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宏杨新城3#1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98289 联系人:吴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明信德榕招字〔2017〕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 点: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 话:0591-2820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