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旅游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二期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 (河龙贡米核心产区) 产业发展及生态旅游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二期已由宁发改〔2022〕1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河龙乡;
3.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72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3.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 (河龙贡米核心产区) 产业发展及生态旅游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二期,拟拓宽河龙贡米核心产区道路2500米,原路面宽4.5米,拓宽至6米;新建河龙贡米核心产区引水及排水工程,包括引水渠3600米,排水渠3400米;梯田修复提升工程240亩,其中梯田治理210亩,梯田提升30亩,机耕路1300米,配套建设景观亭、石拱桥、生态步道、生态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3.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183472元,(其中含暂列金7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58500元,其他项/元);
3.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3.6.标段划分(如果有):/;
3.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4.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4.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4.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2024011017:30:00,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2.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18065856316)。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支行,账号:35050164740700001902)等信息,招标文件款项转账至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体现公司名称)等信息发邮件至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邮箱(764170342@qq.com),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6.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8.00%(含8%)~12.00%(不含12%)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4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化县河龙乡街上48号,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电话:18759711806,传真:/
联系人: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6号宁阳御景1幢1404室,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电话:18065856316,传真:/
联系人: 黄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宁化县长征大道31号22层
联系电话:0598-68239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8719021 交易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县支行
帐号:100600950610010001

用 途:请注明“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 (河龙贡米核心产区) 产业发展及生态旅游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二期”或“ZCGL宁招[2023]02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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