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建七局四公司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砂浆采购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40306000008029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涛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七局四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060000080296报名截止: 2024-03-13 12:00:00


中建七局四公司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砂浆采购公开招标



中建七局四公司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砂浆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scec202403060000080296

招标单位: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单位:中建七局四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总则



招标说明



投标说明



投标报价



开标及评标



合同授予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采购合同范本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内容

摘 要

1

招标项目

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供货期

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供货

4

质量要求

招标限定品牌:无;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5

适用范围

中建七局四公司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砂浆采购公开招标

6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3C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七局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7

招标答疑

本次招标采用云筑网网上答疑,不集中组织现场投标答疑会。

8

招标文件修改

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通过“中国建筑网络集中采购平台(云筑网)”通知所有投标人。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90天内有效。

10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共贰本。须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报送。

12

投标截止时间及

递交地点

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以云筑网截止时间为准

2、纸质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云筑网截止时间之前

3、递交地点(可邮寄):陕西省西安市北三环中建商务广场4号楼7层采购部

13

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待定,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小组内部现场评标。

2、投标人不参加开标、评标现场会议,投标人开标当天通过“中建电商交易平台(云筑网)”完成相关的线上调价及投标澄清操作。

14

招标联系人

招标联系人:王 涛 19011440194

标书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三环中建商务广场4号楼7层采购部

15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16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放10日内。

17

备注


一、总则

招标项目:中建七局四公司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砂浆采购公开招标公开清单

招标限定品牌:无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砌筑砂浆

DM M5



3500


2

抹灰砂浆

DP M10



2500


3

抹灰砂浆

DP M15



1500


4

地面砂浆

DS M15



1000


5

地面砂浆

DS M20



1000


6

防冻剂

/



1000


7

抗渗剂

/



1000


8

装袋

/



500


满足国标的合格产品

网络招投标流程

第1步:发布招标公告

第2步:供应商报名及资格预审

第3步:发放招标文件

第4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第5步:招标答疑

第6步:网络报标(正式投标文件送达)

第7步:网络开标

第8步:二次竞价

第9步:评标、定标及发送中标通知书

第10步:线下合同谈判及签约

二、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报名、资格预审、综合评审的方式,评标标准及程序详见本招标文件“开标评标”。

①投标须知;

②评标办法;

③投标文件格式;

④《砂浆采购合同范本》。

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 招标文件的答疑:平台答疑,如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对内容有疑问,要求澄清和解答的,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投标疑问通过“云筑网”提交,招标方通过平台统一答疑。招标方将视需要通过“云筑网”发布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投标方如未及时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2 疑问提交要求:投标方应在发标第二天前将相关投标疑问通过“云筑网”提交。招标方在答疑提出当天通过“云筑网”统一答复。

特别提示: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支票等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或逾期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5.1 乙方售于采购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国家最新的规范标准和行业标准。 且所供材料的合格证、标定证书及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5.2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采用环保的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中明确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或被列入已淘汰的材料。

5.3 乙方提供的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质量标准。

5.4 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乙方并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

5.5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总包商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总包商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如因质量问题给采购方及工程造成的全部损失,供货方除承担采购方全部损失外,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已签订的采购合同并对供货方罚款不超过合同额的2%,同时将该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剔除。

6.1交货验收期间或现场检验时,若出现不合格材料,经复试后仍然确定为不合格的,经甲方或采购人通告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无条件清退出场。

6.2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被原生产厂家、地方政府监督部门认定为假冒伪劣商品,除立即无偿清退出场及赔偿因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及工程造成的全部损失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已签订的合同,并将乙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剔除。


三、投标说明
3、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函(格式)

(3)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5)投标报价单(格式)(需填报,并与网上报价一致);

(6)投标附件。

…………

上述投标组成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简装成册密封。

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投标人须在网络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扫描后以附件方式上传至“云筑网”。

9.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

9.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10.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0.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投标文件其它要求

11.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11.2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由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提交。

11.3同一企业的投标报价只允许委托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一个被授权人只能接受一家企业的委托。

11.4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投标报价
一、招标范围:(采购招标编号:cscec202403060000080296)

中建七局四公司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砂浆采购公开招标报价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税率

含税单价(元)

备注

1

砌筑砂浆

DM M5



3500





2

抹灰砂浆

DP M10



2500





3

抹灰砂浆

DP M15



1500





4

地面砂浆

DS M15



1000





5

地面砂浆

DS M20



1000





6

防冻剂

/



1000





7

抗渗剂

/



1000





8

装袋

/



500





不含税合价(元)


含税合价(元)


1、价款中已括物资款、地方协调费、装车费、运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投标方因出售该物资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单价为浮动价,依据市场价予以调整。市场价格变动时,投标方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涨价但投标方未及时通知所造成的价差招标方不予认可;降价时,招标方有权根据市场价进行调整,双方商议解决,若投标方消极配合或无理抗拒,招标方有权自通知之日起按照降价后单价执行。

付款方式:按月办理结算,投标方每月20日前凭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与招标方办理当月结算,待业主批复计量款到位后,支付至已结算购货款的70%,剩余30%在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并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维修费用,若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招标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投标方给予招标方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招标方违约。支付前投标方需提供对公账户和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方不予支付材料款。

二、招标说明

(一)质量标准

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包括原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应符合采购材料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所投标报价的产品质量应与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考察时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质量一致。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投标报价相对应的样品。

如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采购方有权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检测),且材质证明书内容要和现场进料单及标牌所标明内容相对应。

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工程所需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供货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采购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产品应以样品为样板,否则,采购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供货方承担。

3、供货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总包商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总包商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如因质量问题给采购方及工程造成的全部损失,供货方除承担采购方全部损失外,中建七局有权立即终止已签订的采购合同并对供货方罚款叁拾万元,同时将该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剔除。

(二)质量保证期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质保期为两年。

2、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供货方必须在接获承包人提出书面要求后2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货方在1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采购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贯穿于施工前后的整个过程及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采购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供货方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并赔偿因质量问题给采购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供货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采购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采购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供货方应支付给供货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采购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货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4、质量保证期后供货方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供货方必须在接到采购方或工程业主提出书面要求后1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项目业主满意。

(三)、交货方法、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供货方必须保证按采购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供应采购方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物资并运输和卸入指定地点,否则采购方有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2、交货方式:采购方现场按实验收,非采购方指定人员签字的货单,采购方不予结算。

3、交货日期: 以采购方电话或书面(电话/传真/书面)通知为准,以物资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供货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4、按采购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供货方应具有应对施工高峰期和汛期的应急措施)、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5、供货方应全方位保证并满足采购方的材料需要,合同执行过程中供货方不得停止供货并将产品出售给其他购货单位。

6、供货方应以最适宜保护物资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7、供货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采购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供货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8、供货方供应物资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使用前预计足够时间(必须符合采购方的要求)运抵现场,以确保采购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供货方必须配合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物资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供货方仍须在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及时供应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物资。

10、供货方不得将采购方所制定的物资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11、供货方必须按采购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按采购方规定时间交货,供货方将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且采购方有权核减供货方供应量直至终止与供货方的合同。

12、供货方必须对自身出入采购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采购方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3、供货方进入采购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采购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采购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采购方管理的人员、车辆,采购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四)、商务条款

1、 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需分别完成网络报价和书面报价。网络报价是指投标人登录“中建电商交易平台-云筑网”填报本次招标对应的网络投标报价清单,该网络报价与其他相关电子附件一起组成为网络投标文件。

综合单价:投标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招标方指定地点且运输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物资款、检测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投标方因出售该物资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做任何调整。本合同的总价为暂估价,招标方有权调整合同中材料计划或材料数量,材料数量和规格的调整,不影响本合同单价及其他条款的执行。

3、结算支付方式

招标人设定了以下结算支付方式,投标人必须支持结算支付方式、响应招标要求进行报价,不得缺项,缺项报价视为废标。

中间结算

乙方于每月 20 号前向甲方报送中间结算申请,随附中间结算申请书、中间结算计价表等支撑性材料,中间结算在乙方上报告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最终结算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并随附相关支撑性材料,最终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甲方审批完毕后出具体结算定案表,该定案表在甲乙上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

支付方式

按月办理结算,乙方每月20日前凭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与甲方办理当月结算,待业主批复计量款到位后,支付至已结算购货款的70%,剩余30%在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并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维修费用,若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甲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乙方给予甲方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支付前乙方需提供对公账户和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材料款。



评标办法

序号

评分因数

评分标准

分值

经济标(100分)
1
评标得分

云筑网线上评标工具进行评标。
100

评标办法:线上总价最低评标法
计算规则:
1、基准价=参与品表供应商的最低总报价
供应商总报价=所有产品的报价*招标数量之和
2、计算供应商报价分:
报价分={1-[(供应商总报价-基准价)/|基准价|]}*商务报价分比*评标总分

评委联签: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按下列格式及顺序装订:

(1)、投标文件封面(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目录(加盖公章)

(3)、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6)、报价清单(原件加盖公章)

(7)、主要经营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与生产厂家签订代理、特邀、特许销售证明文件;

②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对供应商的销售业绩考核证明文件;

③与中建系统客户签订的供货合同;

(8)、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投标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④税务登记证书

(9)、投标人所代理销售的生产厂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

(10)、投标人应按上述第(1)条-(8)条的内容自行填制并打印,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投标文件简装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上述投标组成文件,除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简装成册密封送达外,还须扫描后以附件方式上传至云筑网。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砂浆采购公开招标










投标内容: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砂浆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scec202403060000080296

招标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投标人:(盖章)



企业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独资企业

上年度销售额


详细地址


营业执照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发证时间


营业期限


生产许

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被授权人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传真


手机


通讯

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注:1、本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原件备查。

致: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我方对贵单位所发的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方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要求中标单位(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方将不主动要求调整供货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3.我方承诺不会因贵方对供货合同中的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的异议。

4.我方的承诺书(若有),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

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承诺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供货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8.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将从货款中扣除,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质量资料真实有效。

9.在供应时间上将严格按项目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我司的保证措施是根据进场时间和规格型号要求提前做好备料,确因某些型号材料短期缺货将积极配合项目与业主监理协商沟通进行替换。如因材料进场时间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公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该罚款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款中扣除。

10.我司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项目部的服务,让项目部满意,让贵司满意,让工程业主和监理满意。

11.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对招标文件的合同范本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授 权 委 托 书(格式)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至本次采购期结束为止。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五、
投标报价单(格式)
一、招标范围:(采购招标编号:cscec202403060000080296)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砂浆采购公开招标报价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税率

含税单价(元)

备注

1

砌筑砂浆

DM M5



3500





2

抹灰砂浆

DP M10



2500





3

抹灰砂浆

DP M15



1500





4

地面砂浆

DS M15



1000





5

地面砂浆

DS M20



1000





6

防冻剂

/



1000





7

抗渗剂

/



1000





8

装袋

/



500





不含税合价(元)


含税合价(元)


1、价款中已括物资款、地方协调费、装车费、运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投标方因出售该物资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单价为浮动价,依据市场价予以调整。市场价格变动时,投标方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涨价但投标方未及时通知所造成的价差招标方不予认可;降价时,招标方有权根据市场价进行调整,双方商议解决,若投标方消极配合或无理抗拒,招标方有权自通知之日起按照降价后单价执行。

付款方式:按月办理结算,投标方每月20日前凭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与招标方办理当月结算,待业主批复计量款到位后,支付至已结算购货款的70%,剩余30%在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并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维修费用,若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招标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投标方给予招标方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招标方违约。支付前投标方需提供对公账户和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方不予支付材料款。

投标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六、投标人同意接受的付款方式

同意并接受以下付款方式

中间结算

乙方于每月 20 号前向甲方报送中间结算申请,随附中间结算申请书、中间结算计价表等支撑性材料,中间结算在乙方上报告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最终结算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并随附相关支撑性材料,最终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甲方审批完毕后出具体结算定案表,该定案表在甲乙上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

支付方式

按月办理结算,投标方每月20日前凭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与招标方办理当月结算,待业主批复计量款到位后,支付至已结算购货款的70%,剩余30%在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并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维修费用,若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招标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投标方给予招标方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招标方违约。支付前投标方需提供对公账户和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方不予支付材料款。







投标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七:供货周期、垫资期限,

1、从采购计划确定起,到相关材料进场周期天。

2、在合同期内,我单位可接受的最大垫资期限为天。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八:主要经营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近三年来中建系统内(或其他单位)参建项目明细及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没有三证合一的情况下: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②材质证明书、材料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



附件1-七均按照要求打印、填写、签字、盖章扫描后,与附件1-八、1-九相关资质证书扫描生成PDF格式上传平台(即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上传)。务必按照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按照要求上传平台,此项作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基本审核条件。



















第四章 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SIJA-XXXX-B001/2023





中建七局 工程砂浆采购合同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1

签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签约时间:2023年月日









砂浆合同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工程所需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货物及数量

1、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详见附件1。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暂定为:¥:,金额大写:整;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增值税为:¥:。供货数量、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结算数量为甲方实收合格数量,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的数量和交货时间做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当乙方供货量达不到以上暂估数量时,乙方不得以供货数量不足作为索赔的理由。

3、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物资款、运输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因出售该物资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包括货物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做调整,所有材料单价一次性包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涨价。本合同的总价为暂估价,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中材料计划或材料数量,材料数量和规格的调整,不影响本合同单价及其他条款的执行。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进场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甲方有权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检测),且材质证明书内容要和现场进料单及标牌所标明内容相对应。

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工程所需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产品应以样品为样板,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总包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总包商OHS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质量保证期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竣工证书所截止日期为准)起两年。

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获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1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1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贯穿于施工前后的整个过程及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并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4、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工程业主提出书面要求后1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项目业主满意。

四、交货方法、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项目地址,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供应甲方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物资并运输和卸入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可以在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将乙方的保证金扣除,并有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2、交货方式:甲方指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共同负责签字验收。甲方如要求变更验收签字人,应在交货前书面通知乙方。

验收完成后,项目材料部门组织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双方均无异议后,由材料部门出具收货单,双方授权人员在此单据上签字,作为最终结算办理的依据。

3、交货日期:以甲方电话 (电话/传真/书面)通知为准,以物资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4、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乙方应具有应对施工高峰期和汛期的应急措施)、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5、乙方应全方位保证并满足甲方的材料需要,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停止供货并将产品出售给其他购货单位。

6、乙方应以最适宜保护物资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8、乙方供应物资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使用前预计足够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乙方必须配合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物资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及时供应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物资。

10、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物资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11、乙方必须按甲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交货,乙方将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核减乙方供应量直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保留追索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2、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甲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货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及支付

1.1中间结算

乙方于每月 20 号前向甲方报送中间结算申请,随附中间结算申请书、中间结算计价表等支撑性材料,中间结算在乙方上报告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1.2最终结算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并随附相关支撑性材料,最终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甲方审批完毕后出具体结算定案表,该定案表在甲乙上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

1.3支付方式

按月办理结算,乙方每月20日前凭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与甲方办理当月结算,待业主批复计量款到位后,支付至已结算购货款的70%,剩余30%在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并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维修费用,若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甲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乙方给予甲方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支付前乙方需提供对公账户和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材料款。

1.3.1货款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等支付方式,且乙方表示均接受认可此三种付款方式。付款前,乙方明确表示同意甲方以不低于50%的汇票支付,且承担贴息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1.3.2付款条件: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所供产品无质量缺陷,乙方无违约记录,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以及检测报告完整无误。

②乙方申请付款依据的结算单已由甲方最终有效确认,付款期限已经届满。

③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甲方已完成发票认证。

六、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七、物资验收

1、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或全面检查,乙方若有异议,必须安排验收负责人,跟车清点,共同核定扣除的数量,若乙方未安排验收负责人,又拒绝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签字,确定扣减数量,直接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物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乙方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2)因时间晚于甲方通知乙方的计划进货日期的,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因此可能发生的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所需物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并由甲方指定负责验收人在送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依据。甲方对物资的验收确认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对材料质量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5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外,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误期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日,按该批货物金额的1%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该批货物金额的5%。

2、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不得将因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如违反此约定,则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全部履约,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所交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甲方另行发给乙方通知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双方协商定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或者不同意利用或者双方对于价格不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5、对于因乙方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货物的损失或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余款中扣除,余款不足抵补损失时,应由乙方补齐差额部分。

7、乙方因物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8、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各类保险、责任自负。

9、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货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3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后,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终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2、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合同双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联络,并指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甲方指定的接收人:,联络电话:,电子邮箱:,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邮政编码:。

(2)乙方指定的接收人:/ ,联络电话:/ ,电子邮箱: / ,乙方接收文件的地点: / ,邮政编码: / 。

3、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在实际变动前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无变更通知则按以上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

4、承包人和分供人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费用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5、除采用书面形式联络外,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通过电子邮箱、短信、微信、QQ 等方式通知对方,均视为对方已接收。

十一、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份

(若使用物理印章请选择第一种描述,若使用电子印章请选择第二种描述,二者仅选其一)

第一种: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二种:本合同采用电子签名签署,经双方加盖电子印章后生效。根据《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认可并接受电子签名,确认该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其他约定





甲方:(电子印章) 乙方:(电子印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

1、合同清单

2、甲方指定《用料计划》填报人及收货人的委托书

3、乙方账户信息确认函

4、综合授权书






附件1

中建七局工程砂浆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税率

含税单价(元)

含税合价(元)

备注

1






13%





合计

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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