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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30658
(三)预算金额:12,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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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内容:软件运行维护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1)系统运行: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包括故障排除、系统错误修改、系统安全等,必要时提供远程服务器迁移服务,保障系统正常运作。 (2)系统应用:为甲方运用系统过程中提供日常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操作指导以及排除系统运用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等,以保障各单位顺利使用系统。 (3)备份服务:乙方协助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协助甲方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4)数据恢复:由于系统自身而导致其数据异常或者数据丢失,乙方工程师在7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系统维护并恢复数据。 (5)电话服务:对于基础性的系统操作问题,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电话服务,通过电话为甲方解答问题。 (6)网络服务:乙方每天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内通过QQ服务群、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为甲方提供远程协助。 (7)紧急服务:对于由系统自身引起而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通过远程方式解决的,乙方将在24小时内派遣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处理,直到故障解决为止。 (8)升级服务:服务期内,当“低值易耗品管理软件”统一版本升级时,及时免费为甲方提供统一版本升级服务,但该免费服务不包括因用户个性化需要而导致需要针对统一版本进行的二次开发。 | 1 | 12,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25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老师 62969981
采购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