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fz-2023-zclw03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寿斌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温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XFZ-2023-ZCLW038)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50 万元;自筹资金 15.53 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枣岗子村道路整治工程;2.干沟治理工程;3.村容村貌提升工程:4.新建桥梁 及配套涵洞工程:5.道路两侧墙面反碱处理工程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 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 61 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 61 号)。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 改革局 以灵发改发《2023》16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白 土岗乡枣岗子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招 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枣岗子村道路整治工程;2.干沟治理工程;3.村容村貌提升工程:4.新建 桥梁及配套涵洞工程:5.道路两侧墙面反碱处理工程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
2.3 计划工期:45 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进行 报名(http://www.ztbjyfwzx.cn/frontPageController/index.do)。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 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 106 号国际贸易中心 B 座 B503 室)。联系电话:0951-7805195。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 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 员会进行。
4.3 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 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 予接收。
②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直接在插锁状态下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 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 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 年 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灵武市招 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 61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 台网站》、《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
联 系 人:杨寿斌
电 话:13895607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梨花园 B 区商业街 5 号营业房
联 系 人: 温鑫
电 话: 1301426500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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