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贺州市平桂区人造宝石扶贫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附属设施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2104001(pgzjzb2023设字04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贺州市公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邱明明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贺州市平桂区人造宝石扶贫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附属设施项目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104001 (PGZJZB2023设字04号) | ||||||
招标人 | 贺州市公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公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云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1100m3/d(其中生活污水800m3/d,印花废水300m3/d)。并预留二期用地,铺设3100m排污管道,进水、出水口及排污管道按照二期总规模2800m3/d设计, 配套室外运动球场、公共厕所、挡土护坡约380米及绿化照明等。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17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五)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1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22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费率报价:3.95%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邱明明;身份证号:36212219*********7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1710048411) | ||||||||
企业诚信评分 | 97.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汉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费率报价:3.97%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于智燕;身份证号:45232219********1 工程师(证书编号:1405876)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5.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规亿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费率报价:3.91%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李波;身份证号:23100219*********X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B021610244)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8838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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