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开发区云阳路5号厂房货梯采购及安装询价公告

1. 询价人:连云港中华药港发展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云阳路5号厂房货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发区云阳路5号厂房货梯采购及安装(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概况与范围

2.1范围:共1台货梯设备采购,进行有关建筑的结构加固和井道以及施工、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具体电梯选型、技术参数及尺寸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云阳路5号厂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5产品质保期:2年。

2.6招标限价:19.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本项目接受电梯制造商或代理供应商的投标,如是代理供应商投标必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3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在连云港设有5年以上的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络,且在建及完成工程的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8电梯制造商投标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

3.9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且代理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含安装、维修)](旧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

3.10本次电梯推荐品牌:浙江奥菱达、杭州西奥、曼隆蒂升、天奥(中国)、苏州帝奥,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品牌承诺,否则将承担本次投标失败的风险。

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电梯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电梯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电梯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3.11投标单位拟报安装负责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

3.1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代表为同一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半年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

3.13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14其他要求

①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5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16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应踏勘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正确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勘察后进行报价,未进行现场勘察的报价无效。中标之后若由于供应商未仔细勘察现场而导致的增项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17响应报价为项目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深化设计、全部设备的加工、制作及供货(含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专用检测仪器仪表等)、装配(含出厂前试运行和检测)、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现场)、卸货费、现场保管费、运输和保险费(含境外设备国际和国内运输、保险、报关、商检、检验检疫)、安装费(含轨道、预埋预留、井道照明、井道插座、井道电气接地扁钢、电梯控制箱电源以及根据规范及验收要求需要重新加固的角钢、槽钢等铁件预埋及加固等费用等)、软件编制及提供、调试(含单机和联动调试)、试运行、验收、成品保护费、移交、技术援助、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译本、因施工需要而发生的一切措施费(包括相关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可以确定但施工技术方案没有表达的,为了达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需要通过一定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设计文件中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安全文明施工费、对招标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性能介绍、、随机资料售后服务、有关部门验收检测费用、各项有关规费和政策性规定费用、税费及投标人确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以及为满足现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发生的费用、本文件没有载明但是履行合同中必然发生的各种费用和乙方确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直至交付至招标人使用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含所有隐含的内容)以及税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1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9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并盖章,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20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21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二年),质保满后如中标方提供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询价人将剩余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中标方(可扣除报价人按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质保金不足部分由报价人予以补偿)

4. 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本文第3款内容,支持资料皆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询价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5 .询价文件的递交

5.1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请于2022年7月6日17:00前到中华药港商务办公楼910室报名查看现场(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1880625219)。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 室

开标时间:2022年7月8日 10:30

采购人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连云港中华药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园区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1880625219

6.报价须知

6.1报价人应踏勘现场,未到现场进行踏勘的报价单位,询价人将不接收其报价文件(踏勘后由询价人出具踏勘证明)。

6.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报价人须对施工项目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询价人对报价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3报价人经现场踏勘,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情况、相关专业情况及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报价人如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询价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报价人中标后任何因忽视项目现况而引致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6.4响应报价为项目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深化设计、全部设备的加工、制作及供货(含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专用检测仪器仪表等)、装配(含出厂前试运行和检测)、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现场)、卸货费、现场保管费、运输和保险费(含境外设备国际和国内运输、保险、报关、商检、检验检疫)、安装费(含轨道、预埋预留、井道照明、井道插座、井道电气接地扁钢、电梯控制箱电源以及根据规范及验收要求需要重新加固的角钢、槽钢等铁件预埋及加固等费用等)、软件编制及提供、调试(含单机和联动调试)、试运行、验收、成品保护费、移交、技术援助、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译本、因施工需要而发生的一切措施费(包括相关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可以确定但施工技术方案没有表达的,为了达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需要通过一定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设计文件中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安全文明施工费、对招标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性能介绍、、随机资料售后服务、有关部门验收检测费用、各项有关规费和政策性规定费用、税费及投标人确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以及为满足现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发生的费用、本文件没有载明但是履行合同中必然发生的各种费用和乙方确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直至交付至招标人使用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含所有隐含的内容)以及税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6.5响应报价为固定总价,如果成交,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不允许变动,报价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的风险因素;

6.6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7上述文件装袋密封并盖章,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特别提醒

7.1各投标人只允许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7.2参加现场交易人员一律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及登记管理。

7.3有疫情接触史、处于隔离观察期,或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需主动回避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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