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川0724-489306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峪口公司除皮山磷石膏干堆库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
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诚邀具备相应能力和相关业绩的优秀供应商,与大峪口公司共同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1、项目概况
拟建大峪口公司除皮山磷石膏干堆库位于钟祥市胡集镇“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辖除皮山露天磷矿场”,经多年露天开采,现形成中间低、两边高,深度超过150m的露天矿坑。在露天矿坑中间靠下游的位置用采矿剥离的废石修建一道初期坝而形成库区。
大峪口公司除皮山磷石膏干堆库项目由磷石膏过滤装置及公用工程和库区工程两个单元工程组成,其中磷石膏过滤装置及公用工程已建成投用,主要包括年设计处理能力160万吨(最大处理能力200万吨/年)的磷石膏料浆输送系统、磷石膏过滤装置、干基磷石膏输送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库区工程主要包括初期坝、磷石膏堆存库、调节回水池澄清及回水输送系统、防排渗系统、防排洪系统、库区安全监控系统、公共辅助设施及生态修复工程等。本次只对库区生态修复工程招标。
库区生态修复工程场址位于初期坝下游调节回水池区域,生态修复区总面积约为14.96hm²,本工程利用经无害化处置后的磷石膏添加胶凝材料制备充填料浆,通过充填工业泵对生态修复区域进行胶结充填,充填总体积约205万m3,其中抗压强度为0.2MPa的充填体积约占85%,抗压强度为0.5MPa的充填体积约占15%,在充填过程中形成调节回水池和澄清池,在封场时对设计复垦区域覆土复绿,最终实现该区域生态修复的目的。
生态修复工程包括以下的主要工程:
1)岸坡处理工程
2)岸坡防渗工程
3)地下水导排工程
4)充填体渗滤液导排工程
5)排截水沟工程
6)磷石膏制浆充填工程(充填过程中形成库区澄清池和调节回水池)
7)封场覆土复绿工程
2.对供应商的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一方为施工单位,另一方为磷石膏胶结充填工艺包(充填技术和工艺方案)的提供单位,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3)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
(2)资质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1)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竣工的矿山充填工程业绩;(2)投标人需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磷石膏胶结充填体强度检测报告(在28天自然养护条件下充填体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至少需提供抗压强度分别为0.1MPa、0.2MPa、0.5MPa和1MPa的试验报告)、泌水检测试验报告(需满足),同时提交与之对应的磷石膏无害化充填工艺包。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且不限于:
合同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竣工验收材料的彩色扫描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磷石膏充填工艺包和充填方。
(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矿山、土建或水工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矿山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且注册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是投标人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并作出书面承诺。
2)技术负责人1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术负责人须具有矿山、土建或水工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上传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经理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安全经理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须上传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施工经理1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经理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须上传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专职安全员2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学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6)专业技术人员,本工程施工现场需配备质量员、施工员、测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技术人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国建教育协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以上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和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分公司签订和缴纳有效(须上传劳动合同和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施工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不允许更换,特殊原因如需更换必须经招标人书面许可。未经批准擅自更换上述人员的,每更换一个人员处罚1万元,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将加倍处罚。
3、项目联系人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4年8月12日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联系人:李川
电  话:0724-4893064
邮  箱:lichuan@cnooc.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