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IDC存储中心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房建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gh20230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芜湖市泽润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薛兴龙1390963853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伍平17355330985
中标公司安徽鑫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王宇
公告正文
IDC存储中心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房建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IDC存储中心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房建EPC) | |
项目编号 | ZTGH2023017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泽润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二坝园区管理办公室10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薛兴龙 1390963853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8号中铁设计广场512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伍平 1735533098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16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鑫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鑫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 |
优惠率(%) | 92 | |
项目负责人 | 王宇 | |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4959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李胜国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113400512 | ||
工期(天) | 50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无为市2021-5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面积为122204平方米,签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2、中房新城·棠樾湾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为44050.04万元,签订时间为2021年;3、肥西县人才公寓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合同价格为104422.08万元,签订时间为2019年。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 |
优惠率(%) | 93.5 | |
项目负责人 | 罗思明 | |
证书编号:粤1442016201739029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唐怀举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094401672 | ||
工期(天) | 50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西城汇海南云基地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投资额为43729.98万元,签订时间为2019年8月。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宏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芜湖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 |
优惠率(%) | 93 | |
项目负责人 | 夏希威 | |
证书编号:皖1342019202200087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王斐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20033400334 | ||
工期(天) | 50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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