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左权精粉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0702008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2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070200824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02 15:00: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7-02 15:30: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Y0001123

左权精粉

TFe≥66%,SiO2≤7%,S≤0.15%,P≤0.08%,Al203≤1%

左权县

6000

干吨

2024-07-20 00:00:00

此次招标拟采购0.6万干吨左权精粉,采购量可适量增减。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长治市潞州区东大街9号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商务条款: 1、运输及交货:出卖人负责汽车运输并加盖篷布,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交买受人料场。 2、计量及验收:以买受人计量、化验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出卖人如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化验结果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买受人再次复核化验,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在收到复检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提出申请,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终裁。 3、出卖人按买受人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由买受人根据其付款计划、付款政策,以银行(电子)承兑、京票、商业(电子)承兑或贴息现汇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 4、其他约定事项:1、根据买受人生产要求,买受人对当月购货量可酌情适量增减。2、出卖人承诺:完全知悉并自愿遵守买受人制定的质量监督站[2017]第015号《进厂原燃料目测检验扣罚作业规程》及《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外购煤质量扣罚细则(试行)》中所有条款,并接受买受人按此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此规定为本合同必备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买受人根据上述规定对承运人或司乘人员作出的经济处罚,出卖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并同意买受人优先从应付货款或运费中直接予以扣除。4、本合同生效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部分,双方予以认可。5、出卖人运送产品车辆进出厂时,相关承运人员等同时应遵守买受人以下制度:(1)《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主厂区车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定》(首钢长钢公司发 [2018]357号);(2)《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办法》(首钢长钢公司发[2020]96号);(3)《采购中心外购原燃辅料质量跟踪管理办法》(首钢长钢采购中心[2023]第26号),(4)《采购中心相关方安全管理细则》(首钢长钢采购中心[2024]第8号),该细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首钢长钢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连带责任。6、进入厂区车辆必须为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新能源车承运比例需达到30%,若新能源车承运比率≥30%时,单价不扣罚;若新能源车承运比率<30%时,单价扣减10元/干吨;以首钢长钢计质量管理系统-采购收货逐车明细-车辆个数进行计算,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若未按此规定执行带来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出卖人承担。产生的环保、消防、安全等行政处罚均由出卖人承担,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7、其他条款详见合同附件。8、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等,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应全额予以赔偿,且不能免除出卖人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9、75%≤质量合格率<80%时,单价扣减5元/干吨;70%≤质量合格率<75%时,单价扣减10元/干吨;质量合格率<70%时,单价扣减10元/干吨,停供一个自然月(以供货进厂时间为准)。不分段累加扣罚,质量合格率以干基结算数据进行计算。 5、违约责任:按本合同附件扣罚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出卖人所供单车货物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买受人有关部门确认系人为故意弄虚作假的,该车货物不予结算,并按该车货物含税总价的3倍进行扣罚,同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有异议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书面提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逾期视为接受买受人对其的扣罚,买受人有权直接从应付出卖人款项中直接扣除受偿;买受人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买受人保留将出卖人、承运车辆、司乘人员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权利。 6、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以协商解决为第一选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受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凡发生因诉讼而由买受人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出卖人全额承担(买受人可凭相关票据、材料、文书等从应付出卖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若涉及在首钢集团内企业签订合同的,应先行提交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首钢长钢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技术条款:
扣罚细则: 1、TFe以66%为基准价,按照奖一罚二的原则,实行增度增价,减度减价的奖扣办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值)。 奖励办法: (实际TFe%-技术要求TFe%)×100×10元/吨 扣罚办法: (技术要求TFe%-实际TFe%)×100×2×10元/吨 2、TFe<58%时,拒付;58%≤TFe<64%时,退货。退货方式按实物退货,或者按以下方式执行: 当62%≤TFe<64%时执行基价的75%;当58%≤TFe<62%时执行基价的50%。 3、SiO2>7%时,每升高0.1%扣2元/吨。 4、S>0.15%时,每升高0.01%扣2元/吨。 5、Al203>1%时,每升高0.1%扣1.5元/吨。 6、P>0.08%时,每升高0.01%扣2元/吨。 7、按质量检验批次进行奖罚及退货扣罚。当对某项指标执行退货扣罚标准时,其它指标不再进行扣罚。 8、奖扣时,不足一个单位的按比例进行计算。 9、让步接收均以验收技术条件为基准进行扣罚,退货的基价为合同定价。 10、铁矿以干基结算,按进厂化验为准,水分不作质量判定依据。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供应商营业范围包含铁矿类业务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一、 中标原则 由于近期左权精粉资源紧俏,为尽量满足生产所需,维护好左权精粉采购渠道,同时形成竞争降低采购成本,此次询价根据报价情况可确定1-2家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可根据落实资源情况,分量报价。 二、供应商的选择 按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报价最低供应商中标(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对供应商最近一单供货结束左权精粉合同的质量进行对比,质量最好的供应商优先中标,若有余量,由质量次优的供应商补充),如最低价中标量不足6000干吨,则通过与其余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商谈,以最低报价补充余量(其余供应商全部不接受最低报价时,则本次询价量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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