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1gc2023fj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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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步行街地下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名称
步行街地下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WH21GC2023FJ9423
标段名称
步行街地下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编号
WH21GC2023FJ9423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城市泊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1座4楼
联系人及电话
赵杰 0553-283529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 A2 座 6 楼
联系人及电话
刘小娜  1815532454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90.30%
项目负责人
江敏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5743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73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确保市优鸠兹杯,力争省优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1、绩溪县吴家山安置区三期工程总承包项目2、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寓3号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费率(%)
90.18%
项目负责人
张大朋
证书编号:皖 1342019202001946、皖
234191907995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73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确保市优鸠兹杯,力争省优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1、旭日天都安置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场维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清闸沟污水提升泵站进水管道塌陷应急维修;
3、2019 年市政整治提升项目;
4、芜湖市第十一中学运动场地下停车场(非人防)。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90.10%
项目负责人
路希鑫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723376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73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确保市优鸠兹杯,力争省优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校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2、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中学整体搬迁项目(EPC 总承包)(重新招标);
3、宿马园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奖项:1、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吴家山民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三期)幼儿园工程获黄山杯;
1、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县新芜大道(经二路南延)建设工程获黄山杯;
3、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东兴口岸二桥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芜湖海螺医院住院楼及门诊楼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濉溪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馆、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一期二标段图文信息中心工程、滁州高教科创城文体活动中心工程获黄山杯。
基准价:90.17%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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