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综合商贸区绿化、硬化、综合管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65.8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综合商贸区绿化、硬化、综合管网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内蒙古巴彦绿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博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综合商贸区绿化、硬化、综合管网工程 市SZ2023-008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综合商贸区绿化、硬化、综合管网工程 市SZ2023-008-01-01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1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永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658314.0000 |
工期(交货期)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俊英 / 蒙215060807370 |
企业业绩 | 1、新校区原政府宾馆餐厅楼、给排水、供热、消防水池等内外网改造工程 2、巴彦淖尔市振丰粮油有限公司库区硬化工程3、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科研中试基地绿化硬化综合管网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王俊英(证书编号:蒙215060807370)技术负责人:张凯(证书编号:20203008714)施工员:刘凯(证书编号:20203008714 )质量员:董银雪(证书编号:0151810********00402)安全员:田帅(证书编号:蒙建安 C(2015)0002346)材料员:高洁(证书编号:0152311********00022)资料员:杨欢(证书编号:0152311********00027)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创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663335.0000 |
工期(交货期) | 9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佳 / 蒙215151634737 |
企业业绩 | 1、乌拉特中旗景观亮化工程2、乌拉山陵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张佳(证书编号:蒙215151634737)技术负责人:袁志勇(证书编号:201510051)施工员:霍杰(证书编号:0151710********01739)质量员:霍毅(证书编号:0151710********01525)安全员:王勇(证书编号:蒙建安C2 (2017) 0010577)材料员:杨艳(证书编号:0151711********00544)资料员:张普(证书编号:0151711********01168)预算员:张霞(证书编号:0152220********07802)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重庆荣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655358.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工期为90(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杨彦琪 / 渝1362015201611065 |
企业业绩 | 1、土默特右旗2022年创城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项目施工七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杨彦琪(证书编号:渝1362015201611065)技术负责人:韩松涛(证书编号:20193009495)施工员:吴松(证书编号:0502310********00003)质检员:陶黎(证书编号:0502010********00018)安全员:牟星(证书编号:渝建安C3(2022)000250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内蒙古高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规定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