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县道及乡村道网规划项目
2024GH-1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海门区县道及乡村道网规划项目已由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办公室、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海办〔2024〕18号批准实施,研究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发包人)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二、招标内容
2.1研究范围和对象:
本项目为对海门区县道及乡村道网规划研究工作。
2.2研究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为海门区县道及乡村道网规划项目,共设一个合同段即2024GH-1标段。招标范围为:对现状农村公路网进行评估,提出发展需求,进行布局方案研究,并提出近期实施安排和规划保障措施,编制形成《海门区县道公路网规划》《海门区乡村道公路网规划》文本及相关附图、附表。
2.4计划服务期:
2024年9月30日完成规划文件送审稿,后续审查修改报批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工程咨询专业为公路专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注: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截图,截图中须能反映企业名称与咨询专业(公路),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二)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区县级或以上区域的公路网规划或综合交通规划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区县级或以上区域的公路网规划或综合交通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类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海门区静海路192号
电 话:0513-82216084
联 系 人:钱卫华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 0429室
邮 编:215021
电 话:0512-67629433-8002
联 系 人:黄立浩19951565585、邱苏凯、张立新
E-mail:szjtsws@126.com
九、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9.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4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9.5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信誉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9.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9.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4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详见南通市政务中心4楼大屏)。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658-586-288,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汇票或保函等(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如有)递交给招标代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8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因投标人未到场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10投标单位预约参加本项目投标后,如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提前向招标人发函进行说明;否则,招标人在重新招标且资格要求未发生变化时有权拒绝相关单位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〇二四年七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