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jl24-slb-0430-001/01
预算金额4716.8万元
招标联系人侯琨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馨月1897144072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包1)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ZHJL24-SLB-0430-001/0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 备购置与安装(包1): 中标人:北京天航佳德科技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4128.90万元 一、项目编号/包号:ZHJL24-SLB-0430-001/01 二、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 设备购置与安装(包1)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北京天航佳德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71号18层2112 中标金额:4128.90万元 中标投标单价:详见附件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 与安装(包1) 采购需求: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中,遴选198个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站56个、一般站142个)进行建设。其 中,利用原有监测站点124个,新建监测站点9个,共享其他单位监测站点65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设施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设备配备 和升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智能管理分析平台建设等。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涉及江苏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所属行政区范围内的27个国家水土保持 监测站点。对现有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进行优化布局和升级改造,采购符合 技术参数要求的先进、成熟、稳定的国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符合技术参 数要求的设备,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通过设备技术性能考核及验收,对使用人 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等。主要设备 包括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土壤水分监测仪、泥沙自动采样器、流速仪、自 动气象站、监控设备等,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承诺: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6年。 供货期承诺: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个月内将设备运输并安装到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为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培宇、贺佳杰、严俊、李其华、高洁、程复、杨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按(货物类)计 取。 本项目代理费金额:25.544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5月6日 2、评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 3、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水土保持监测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椿树馆街贵都国际中心A座10层 联系方式:侯琨 010-63207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南湖星光时代16层6号房 联系方式:张馨月 1897144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月 电 话:18971440724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人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省武汉市。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椿树馆街贵都国际中心A座10层 联 系 人:侯琨 电 话:010-632070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南湖星光时代16层6号房 联 系 人: 张馨月 电 话: 18971440724 电子邮件: 3076804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 (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HJL24-SLB-0430-001/01 (包1) 采购人: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代建单位:长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9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 件 23 33 59 34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 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JL24-SLB-0430-001/01 2.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3.项目预算金额:中央预算内水利建设投资资金,9655.24万元。 4.采购需求: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中,遴选198个国家水土保持监 测站点(重点站56个、一般站142个)进行建设。其中,利用原有监测站点124个,新建监测站点 9个,共享其他单位监测站点65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设施建设、水土保持监测 站点设备配备和升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智能管理分析平台建设等。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涉及江苏省、江 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所属行政区范围内的27个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对现有国家水土保持监测 站点进行优化布局和升级改造,采购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先进、成熟、稳定的国产设备。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设备,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通过设备技术性能考核及验收,对使用人 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等。主要设备包括径流泥沙自动观 测设备、土壤水分监测仪、泥沙自动采样器、流速仪、自动气象站、监控设备等,具体参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5.包别(标段)划分: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 与安装划分为两个采购包。 包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等供货及安装(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4716.8万元; 包2:土壤水分监测仪、泥沙自动采样器、雨量计、监控设备、植被盖度仪等及其他设备的供 货及安装(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预算金额4938.44万元。 6.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个月内。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设备安装地点(江苏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所属行政区范围内 的27个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为止。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包2不专门面 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径流泥沙自动监测设备供货 及安装类似项目业绩;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其他限制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 投标。 8.信誉要求: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③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已递交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方式:网络下载。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中招联合平台”客 服电话:17633091229 或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 4.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点击页面上 方“我的工作台”一点击“寻找招标项目”一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一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 2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立即购标”一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 5.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 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6.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数规定: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2个包的投标活动, 但仅可中标其中1个包,评审顺序为“包1-包2”,某一投标人排序在前的包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 选人的,该投标人在之后的包可以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水土保持监测网 (https://cnscm.mwr.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4.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hinabrr09@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椿树馆街贵都国际中心A座10层 联系人:侯琨 联系方式: 010-63207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南湖星光时代16层6号房 联系人:张馨月 联系方式:1897144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馨月 联系方式:18971440724 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囗”的选项意 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囗”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条目内容
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 口服务
2.3科研仪器设备■货物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口是
2. 4核心产品■否 口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口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3.1现场考察■不组织 口组织,考察时间:一年月_日点分
开标前答疑会考察地点: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二年_月_日_点_分 召开地点:
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口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口不需要 口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
5.2.5标的所属行业(6)其他要求(如有):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11.2投标报价 ■无口有,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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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目内容
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等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汇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按下列要 求将投标保证金分别汇至各个标段对应的账号。 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包段: 保证金账号:42050112718900000205; 账户名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珞狮路支行。 注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建议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 注2:投标保证金计息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截止 时间以实际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日期为准。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投 标人须提供“资金占用费”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地址:武汉市洪山区 珞狮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南湖星光时代16层6号房联系人:张馨月联 系电话:18971440724)。投标人在收到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之日起5日 内未开具“资金占用费”(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为 主动放弃退还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还按照原支付投标保证金单 位名称和账号以转账的形式退还。 “资金占用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91420102706806903R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南湖星光时代16层 6号房 电话号码:027-5973082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珞狮路支行 银行账户:42050112718900000205(该银行账户仅用于开具增值税专
12.7.2用发票,投标人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口无 ■有,具体情形:史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13.1 14.1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日历天。 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应同时提供签字盖章 后扫描的PDF文档和可编辑的word版,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所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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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目内容
字、图片等内容完全一致)。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2.1确定中标人■否 口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排序并按照排序 最终确定中标人。 口随机抽取
25. 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口允许,具体要求:
25.6履约保证金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口否 ■是,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
26.1.1询问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26.3 27联系方式 代理费联系部门: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71440724; 邮箱:307680459@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南湖星光时代16层 6号房。 收费对象: 口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28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按(货物类)计取。 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由采购人2人及技术、经济专家5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29报价扣除本项目包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适用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 惠的政策。
31是否允许采用分 ■否 包方式履行合同 口是
32其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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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目内容
①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 ②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代建单位代建单位:长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63-2号永成精英汇(永成花园B 栋)1层 联系人:涂磊 电话:1827233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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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 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投标人”“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 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 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 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 购需求》。 5.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 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 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 8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 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 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 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2.1.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 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 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 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小微企业。 5.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 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 义: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9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5.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 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 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 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 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 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 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 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 10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如涉及)。 5.4 正版软件 5.4.1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 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 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 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 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 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 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 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以下 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5.4.2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 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 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 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 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 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5.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1 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 产品,应当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清单中。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 库(2010〕48号)。 5.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 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 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 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 (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 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7 采购需求标准 11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5.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7.2 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 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 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及附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 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 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 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2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 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 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 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 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 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 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 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 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 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 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 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 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 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 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 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1.3 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 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 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 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 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 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 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 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 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 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 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 每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 定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 署投标文件的,须具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处,本人签字或加盖人 名签章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均为有效;委托代理人签署处,本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签章 均为有效。 14.3 招标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 件中应使用盖章件原件。 14.4 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每一修 改处签字(或签章或加盖印鉴)。 14.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 投标文件是否分册不作要求,但装订不应采用活页方式。因活页装订导致投标文件散乱 或资料缺失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均须密封提交,封袋密封口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并写明: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包号; (4)在 年 月 日 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 (5)投标人名称: (6)投标人地址: (7)投标人联系方式: 15.3 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投标人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 放等原因散开。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或标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并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 15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6.2 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发出通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 的采购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 间。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或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内容应当按照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 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和递交,信 封的封面加注“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字样。 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 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本项目开标采用线下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 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均有权参加。 18.3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签名报到;投标人未参加开标 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4 开标过程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 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 18.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 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6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9 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 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 16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 21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确定中标 22 确定中标人 22.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 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 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中 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 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 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 质性修改。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17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 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 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6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 26 询问与质疑 26.1 询问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 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 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 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 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 答复。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 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 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18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l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 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 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及法律 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证明材料。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 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 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 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 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 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 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 提供证明文 件(复印件或 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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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
1-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的证 明材料提供以下任一种证明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 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2)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 具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且在写明的有效 期内;资信证明写明针对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必须 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3)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证明文 件(复印件或 扫描件) 资信证明写 明复印无效 的,须将原件 随投标文件 正本装订或 单独递交
1-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
1-3-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 明材料(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 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 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 (3)投标人近六个月零缴税,须提供近六个月税务系 统中纳税申报截图(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信息作为证明材料,其中:成立时间不满半年的企业, 零缴税仅须提供成立以来税务系统纳税申报截图。 (4)成立时间未超过1个月的一般纳税人,或者成立提供证明文 件(复印件或 扫描件)
1-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时间未达到季报周期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合理说明。 (1)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中任 何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文 件(复印件或 扫描件)
1-4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情形。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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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
1-5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 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 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 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 提供,由采购 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查询。
1-6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 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③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人资 格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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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
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 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 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
2-1-2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求。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 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 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的资格要求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合同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径流泥沙自动监测设备供货类似项目业绩。明文件(复印 件或扫描件)
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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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 务文件》《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
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
3报价唯一性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5 6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以偏离
9报价的修正(如表承诺为准):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
10有) 报价合理性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
11进口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以提供的无进口产品承诺函为准);
12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13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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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 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
14附加条件账户转出;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 情形。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 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 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囗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 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24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 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 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 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 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 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 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囗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 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 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 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囗随机抽取 囗其他方式,具体要求: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本项目不涉及。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 及)本项目不涉及。 3.2.5 本项目评审顺序为“包1-包2”,某一投标人在排序在前的包被确定为第一 中标候选人的,该投标人在之后的包可以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 人。。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 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 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口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 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 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 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26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二、评标标准 1 技术商务评审因素评标标准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3%,技术部分分值占总 分值的权重为47%,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条款号评分要素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 (23分)认证证书 (6分)(1)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得2分。
投标人履约 能力 (5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 担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得用户“满意”及以上反馈评价意见,每1份 得1分,最多得5分。 注:1.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及用户评价意见扫描件,否则不 予计分。
检验(检测) 报告 (3分)2.合同需体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用户培训等工作内容。 所提供的设备具备有水文仪器、水土保持仪器、水文参数检测检验 (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检 验(检测)报告,且检验(检测)的相关技术参数符合本项目采购 需求中标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质量保证承注: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
诺(3分)多得3分(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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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人 员(6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或环境保护或机电 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或环境保护或机 电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 分,其他不得分; 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中具有 水利工程或环境保护或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的,每有1人得1分;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高得1 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以上人员专业为职称证书专业,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 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项目需求 理解 (3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对相关业务情况及工作规程、 流程的理解分析是否深入、全面打分: 1.对项目需求理解全面、深入,相关业务情况、各项规程、流程非 常熟悉得3分; 2.对项目需求理解较为全面,相关业务情况、各项规程、流程较为 熟悉得2分; 3.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一定偏差,描述不全面相关业务情况、各项 规程、流程不熟悉得1分; 4.缺失此项内容,不得分。
技术部分 (47分)设备选型与 性能 (9分)径流泥沙自动观 测设备(小区) (4分) 2、投标人应对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评委根据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的技术 参数及指标进行评分。对于标有“”的技术参数 及指标必须全部满足要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不 得分;除标有“^"的技术参数及指标满足要求外, 其他参数及要求全部满足得4分,每有1项不满 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1、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检验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况。 径流泥沙自动观 评委根据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的技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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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测设备(控制站) 术参数及指标进行评分。对于标有“”的技术 参数及指标必须全部满足要求,有任何一项不满 足不得分;除标有“”的技术参数及指标满足 要求外,其他参数及要求全部满足得5分,每有 1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1、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检验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2、投标人应对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列出的相关参数,在偏离表中逐条标明偏离情 况。 根据投标人的工艺成熟度、设备先进性、产品兼
生产制造 方案 (17分)技术标准 (3分)容性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①工艺成熟、设备先进、产品兼容性强,完全满 足项目采购需求,得3分; ②工艺成熟、设备较先进、产品兼容性较强,可 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 ③工艺较成熟、设备较先进、产品兼容性一般, 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 ④技术标准难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主要原材料及配件用料情况进行综合 评价:
主要原材料、配 件(3分) 综合评价: 技术方案与生产 进度(2分)①主要原材料规格等级高,配件用料质量高,满 足项目采购需求,得3分; ②主要原材料规格等级较高,配件用料质量较高, 可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 ③主要原材料规格及配件用料质量一般,基本满 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 ④主要原材料规格及配件用料低劣,难以满足项 目采购需求,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技术方案与生产进度计划等情况进行 技术方案可行,生产进度计划详尽,可以满足 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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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技术方案基本可行,生产进度计划粗略,基本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 ③技术方案不可行或无生产进度计划,难以满足
主要制造及检测 设备(3分)合评价: 目产能需求,得2分;项目采购需求,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主要制造及检测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综 ①制造及检测设备配备合理、运行正常,完全满 足项目产能需求,得3分; ②制造及检测设备配备合理、运行正常,满足项 ③制造及检测设备配备合理、运行基本正常,基 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
工厂组装和试验 (3分)④难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或缺少方案,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设备组装和试验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①设备组装工艺水平高、试验全面完整可靠,完 全满足项目产能需求,得3分; ②设备组装工艺水平较高、试验较完整可靠,满 足项目产能需求,得2分; ③设备组装工艺水平一般、试验较完整基本可靠, 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
质量保证体系 (3分)④难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或缺少方案,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生产制造质量保证体系和计量检测控 制系统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计量检测控制系统完整, 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3分; ②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计量检测控制系统基本完 整,可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 ③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计量检测控制系统基本 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
供货方客根据投标人运输方案、供货进度及协调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无质量保证体系或计量检测控制系统,难以满 足项目采购需求,不得分。
①供货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3分; (3分) ②方案较全面具体、合理可行,可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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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方案基本全面、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 ④难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或缺少方案,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 ①安装(调试)人员配备合理、实施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满
安装调试 方案 (3分)足项目采购需求,得3分; ②安装(调试)人员配备合理、实施方案较全面具体、合理可行, 可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 ③安装(调试)人员配备合理、实施方案基本全面具体、合理可行 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 ④难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或缺少方案,不得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 项目的工程现场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体系、服务范围、服务响应时间、 服务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投标人提供项目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和售 后承诺,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期限内免费维修、免费换货
售后服务方 案及服务内 容(10分)免费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准备、后期技术及软件免费升级、24小时 维修响应、免费技术培训等)、方式、流程、售后服务保障与措施 的完善、详细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①方案内容全面具体、流程合理、方式可行、响应及时、有针对性、 保障措施完善,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0分; ②方案内容较为全面、流程合理、方式较为可行、响应及时、有针 对性、保障措施完善,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7分; ③方案内容较为全面、流程基本合理、方式较为可行、响应及时、 保障措施较为完善,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 ④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或无针对性,难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不得 分。
培训服务 方案 (2分)根据投标人的培训目标、内容、对象等进行综合评价。 ①方案完整有序,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2分; ②方案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 ③难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或缺少方案,不得分。
说明:仅用于评审计分的证明材料不作为投标否决条件。 31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2 价格评审因素评标标准 价格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说明
1报价3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 价修正后的报价。
小计30价)×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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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 说明:采购需求中标注六号指标为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任一项不满足的将被作为 无效投标否决。女号标注在序号前,指本序号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女号标注在段落 前,指仅本段落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女一、采购标的 为构建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水土流失监测系统,建成上下联通、内外协同、功能 完备、系统科学、技术先进的国家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 (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第1包共采用径流泥沙观测设备(小区)402 台,径流泥沙观测设备(控制站)41台,径流桶402套,采购设备需再指定地点对指定人 员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教材,并提供自通过合同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至少3年及技术服 务,并承诺提供设备使用周期内的有偿质保及技术服务。 本标段具体货物需求一览表如下: 3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江苏省泗洪县 青阳水力侵蚀观测一般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16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1
3径流桶16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江苏省漂阳市
1天目湖水力侵蚀观测重点站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32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4
3径流桶32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江苏省江宁区
1水力侵蚀观测一般站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11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1
3径流桶 套11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江西省德安县
1燕沟水力侵蚀观测重点站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 台8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0
3径流桶8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江西省余江区 农田生态系统水力侵蚀观测一般
1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台 台12 0
3径流桶 套12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江西省奉新县
水力侵蚀观测一般站
1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 台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 台15
3径流桶 套0 15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江西省泰和县 老虎山小流域水力侵蚀观测一般
1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台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 台11 1
3径流桶 套11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江西省泰和县
千烟洲红壤丘陵水力侵蚀观测一 般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 台 3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1
34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3径流桶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江西省兴国县 蕉溪水力侵蚀观测重点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18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2
3径流桶18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江西省广昌县 立新水力侵蚀观测一般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13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
3径流桶0 13
一十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河南省林州市 花园河小流域水力侵蚀观测一般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14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1
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河南省嵩县胡 沟小流域水力侵蚀观测重点站径流桶14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
1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台 台35 4
3径流桶35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河南省陕州区 金水河小流域水力侵蚀观测一般
三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13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台 台3
3径流桶1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河南省鲁山县
迎河小流域水力侵蚀观测一般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台 台18 2
2 3径流桶18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河南省南召县
水力侵蚀观测一般站
1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台 台24 1
3径流桶24
一十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湖北省罗田县
石桥铺水力侵蚀观测一般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5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2
3径流桶5
35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十 七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湖北省襄阳市 熊河水力侵蚀观测一般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5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1
3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湖北省黄陂区径流桶5
十 八郭岗河水力侵蚀观测重点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29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3
3径流桶29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湖北省通城县
秀水水力侵蚀观测重点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7
2 3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 径流桶0 7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长委赤壁市陆
二十水水力侵蚀观测一般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21
2 3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台 套3
二十国家水土保持监测长委丹江口市径流桶21
计家沟水力侵蚀观测重点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34
2 3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台 套3 34
二十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湖北省西县径流桶
毛獭河小流域水力侵蚀观测一般 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台 台6
2 3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 径流桶0 6
序号站点名称
二十国家水土保持监测长委巴东县水设备名称数量
力侵蚀观测重点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28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2
3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湖北省秭归县径流桶28
二十 四王家桥水力侵蚀观测一般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4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0
3径流桶4
36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二十 五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湖北省兴山县 神农架生物多样性水力侵蚀观测 一般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2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2
3径流桶2
二十 六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湖北省秭归县 三峡工程生态环境秭归水力侵蚀 观测一般站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8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1
3径流桶8
二十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湖北省恩施市
七 1长堰水力侵蚀观测重点站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10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3
3径流桶10
注:径流桶为配套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使用,包含集流桶1个、九孔 分流桶1个-3个(径流桶按个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监测站点降雨条 件,自行测算分流桶个数) 37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二、商务要求 女1. 合同履行期限和交货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为止。 交货时间与地点: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个月内将设备运输并安装到指定地点(江苏省、江 西省、湖北省、河南省所属行政区范围内的27个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 女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 (2)进度款:卖方按约定的生产制造进度计划完成部分设备的制造工作,并经监理人确认、代 建单位审核后,可申请支付该部分设备的设备款,最高支付至合同价格的60%;设备全部制造完毕, 并已运到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通过代建工程验收后,买方支付至设备结算价格的100% 3. 包装和运输(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女4.质保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至少3年(根据中标人质量保证承诺调整)。 三、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采购标的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通过本次采购,对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进行升级改造,泥沙径流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水土保 持监测站点智能管理分析平台,提高监测站点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提高监测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有助于建成上下联通、内外协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系统科学、 技术先进的国家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形成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的核心能力,为掌握水土流失状况及演 进规律、提出不同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科学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略,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服务国家 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提供有力支撑。 1.2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选用的全部监测设备、材料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参数校准,校准后需满足工程所在地的监 测需求,并经发包人认可。 所有设备按标准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识牌、设备标识牌。野外布设的监测设备,应满足监测期的 防水、防雷、防触电、防冻等要求。 使用交流电供电设备的运行电压为(220±22)V,交流频率为(50±0.5)Hz: 所有设备的电源插头 为中国制式A9120-9085-1。 径流泥沙自动监测仪设备,应当选择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设备使用前及使用中的测试, 保证量值准确。计量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出台后,应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 2.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 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38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技术参数 1.泥沙含量测量原理:根据《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GB/T 50159-2015称重法(置换法); 2.泥沙含量测量方式:采用双桶全量收集径流进行测量;
据查询;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 设备(小区) 常工作; 优于IP55。3.泥沙测量频率:可设定任意值; 4.触发方式:系统可自动触发并支持人工启动; 39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技术参数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 设备(控制站)1.泥沙含量测量原理:根据《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GB/T50159-2015称重法(置换法); 2.泥沙含量测量方式:采用双桶全过程测量,水泵取水口可满足 分层采样需求,取水管道具备自动清洗功能; 3.触发方式:系统可自动触发并支持人工启动; 4.泥沙测量频率:可设定任意值; 附注:本部分所列出性能指标,对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相关产品的制造、设备 的供货、安装、试验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最低要求。 女2.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本项目所需监测设备,应具有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功能,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传输协议要求,将 监测数据传输至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智能管理分析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实时状态、关键参数和 监测数据等。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仪器的底层通信协议。 2.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2.5需由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 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无 40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3.验收标准 3.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 出具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 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根据情况向买方提 供。 3.2设备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开箱,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收到设 备证明。如果买方发现设备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3.3设备验收:买方应在设备运抵现场后30天内组织开箱验货及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签署 验收意见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4买方有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 便。 3.5制造商对所供设备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3.6如果在合同条款规定的保证期满前,买方发现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或其组成部分与合同要求不 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向卖方提 出索赔。 4.其他要求(如有) 41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 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合同 (包1)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代建单位: 受托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42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第一节 合同条款 1.名词解释 本合同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买方:项目法人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 和法人的受让方,代建单位作为买方代表在项目法人授权下行使对应范围内的买方相关权利。在履行 合同中,买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对技术和经济问题作出决定,有权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1.2招标代理机构: 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 法人的受让方。 1.3代建单位: 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 的受让方。 1.4卖方:已与买方签订了合同书的中标人,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 受让方。 1.5监理工程师:买方派出和/或指定的代表。监理工程师在其授权范围内有权代表买方对各项工 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复验、办理验收和鉴证等。 1.6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7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1款中规定的部分。 1.8生效日期:本合同第19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9技术资料:合同设备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 文件(包括图纸、图片、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用于设备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10合同设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设备、装置、材料、物品、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 1.11 货物: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的统称。 1.12技术服务: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试验、运行、 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3 安装现场:是指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的工地(详见 招标文件)。 1.14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采购错误或生产技术原因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 括部件、原材料、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状况。 2.转让、分包与配套外购件 2.1卖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或分包。 2.2外购设备应由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生产且有产品合格证。外购设备费用已计入 4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报价中。卖方对所有外购设备、部件的质量和手续承担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全部责任。对于配套的外购 件、外协件,卖方应保证其质量及技术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并对此承担责任。 3.合同标的 本合同内容为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详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合同价格与支付 4.1合同价格 4.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 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均包含税费。 4.1.2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单价合同本项目所有设备均需要认质核价,同一品牌型号设备只核 价一次,买方根据审核后的单价进行结算。上述所说的单价均为结算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转运、 采购、保管、税金、运输损耗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4.2合同价款的支付 4.2.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首次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2进度款:卖方按约定的生产制造进度计划完成部分设备的制造工作,并经监理人确认、代建 单位审核后,可申请支付该部分设备的设备款,最高支付至合同价格的60%; 设备全部制造完毕,并已 运到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通过代建工程验收后,买方支付至设备结算价格的100%。 5.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5.1监造 买方在合同设备制造加工全过程中有权派驻监造工程师在厂内进行设备制造的质量、进度控制,对 材料采购、制作、发货等各个阶段进行监造工作。监造工程师除参加重要部件的材料检验、制造检验及 设备试验外,还将对合同设备进度、制造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对重要部件的原材料、铸锻件材质、加工、 焊接质量及装配检验与工厂试验结果进行签证认可,但这种签证认可并不免除卖方的责任。监造工程师 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随时在现场检查和查阅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 卖方配合监造义务如下: (1)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2)卖方应允许监造代表自由进出合同设备的加工、检验、试验场所,并为监造代表提供工作方 便,包括免费提供办公场所,生活上提供方便。 (3)卖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4)卖方应主动向监造代表介绍产品计划安排,重要部件的材质、加工焊接工艺,检验方法和质 44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量保证措施,以及计划改进和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并提供必需的主要部件的加工检验标准和检验试验 记录。监造代表和买方有权到卖方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了解生产信息或通过卖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与 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过程中间检验记录),如买方认为有 必要复印,卖方应提供方便。 (5)买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有权提出意 见,卖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主动及时向买方提 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 处理。 (6)卖方应在见证后10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5.2认质核价 (1)本项目所有设备均需要认质核价,同一品牌型号设备只核价一次。 (2)认质核价须由项目卖方按合同约定在设备出厂前提出申报,报该项目监理方、买方(或 买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买方根据审核后的单价进行结算。 (3)如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出认质核价申报,买方将在设备出厂交货前进行认质核价,卖 方须遵照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6.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6.1包装 (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 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 冲击的措施。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 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进行检查清理, 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和配套件齐全。 (2)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体发运 以减少运输费用。 (3)超大超重件:以有关规定及行业习惯为准。 (4)包装物的处理: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6.2标记 (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 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c (2)卖方对包装箱内各散装部件在装箱单应标记清楚。 (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设备或分件名称、数量、价格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 45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4)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在每一个交货地点应一次性发货,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 6.3运输 (1)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24小时内,卖方应以书面文件将该批货物的合同号、货物 备妥发运日、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总包装件数等内容通知到买方和监理方。 (2)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对于特殊物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 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 况的方法。 (3)凡由于卖方使用的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发现,卖方均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卖方负责与承 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卖方应在买房的指定期限内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4)卖方提供的本项目采购设备运输到项目现场指定位置后,无论卸货承担方是安装单位 还是卖方,大型设备卸货均由卖方提供卸货安全操作指导书,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卸货方完整的卸 货实施方案后执行。卖方承担卸货的,买方应当向卖方提供相应的现场卸货便利条件。约定的卸 货承担方: 卖方承担 6.4交付 (1)交货计划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部套 的完整性。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制定详细的各类设备的备货计划,并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向买 方和监理工程师递交交货计划进度表。为保证工程质量,并按时实施控制进度,监理工程师有权审核 和更改卖方递交的计划。 (2)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江苏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所属行政区范围内的27个监测站点施工场地。 (3)安装前存放 若卖方与安装单位不一致时,卖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第7.3款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后将合同 设备交付给买方。运输到现场交付给买方再交付给安装单位之后到最终交付给买方之前,均由安 装单位负责现场照看、管理。反之,卖方在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后,才能将设备交付 给买方。 7.开箱检验、安装、调试、验收 7.1开箱检验 7.1.1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 (1)卖方应在开箱前3天通知买方和监理工程师。 46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2)设备开箱检验工作由买方和监理工程师主持。买方和监理工程师按设备订货清单、发货清 单与卖方代表共同进行检查、清点。 (3)各项工作完毕后由监理工程师、卖方和用户方会签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4)开箱检验的日期即为该站点设备的交货日期。 7.1.2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程现场进行。 (1)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 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记录,并与卖方签字,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和 /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 (2)如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 果具有约束力,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3)卖方在接到买方提出的索赔后,应在买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或补发完毕所有损坏、缺 陷、短缺等问题产品,由此产生的更换、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 买方从履约保证金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4)由于卖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为原则, 否则将按12.3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5)上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如未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 理,但不能免除卖方按合同13款及附件2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6)买方应为卖方交接验收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费用由卖方自理。 7.2 安装、调试 7.2.1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 (1)本合同设备由卖方进行安装、调试和维修,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以不影响 工期为原则,否则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2)在安装、集成调试期间,卖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进行服务,其职责是:对设备的 质量负责。 (3)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4)买方将于单项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12个月并完成索赔后止10天内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5)卖方应向买方分批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监理的设备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 需的技术资料。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验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卖方未按要 求派人进行开箱检验和验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予以赔偿。 7.2.2卖方(包括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 责任。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责任,其费用已含在合同 47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价格内,不再另增加任何费用。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 需要)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7.3验收 7.3.1合同设备验收前,买方有权组织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检测,确保核心参数满足招标需 求,卖方须配合相关工作。 合同设备整体通过代建工程验收后7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通过代建工程完工验收的 日期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按本合同与合同附件有关条件、供货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等要求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分为 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代建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卖方须配合做好本工程各阶段的验收 工作,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1)分部工程验收是指代建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对监测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设备购置与安 装分部工程的验收(如有)。 (2)单位工程验收是指代建单位组织对监测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设备购置与安装等建设任 务的验收。 (3)代建工程验收:代建工程验收是指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组织对代建工程开展的验 收,代建工程验收前代建单位须对代建工程完成自验。 (4)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在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完成本工程自验的基础上由上级 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 8. 技术服务 (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施监理、检验、安装、调试、验收、 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2)卖方有责任对买方的设备运行和维护人员提供掌握设备正确操作、调试和事故处理方 法的培训,有义务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技术问题,并不由此 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3)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4)买方有权将卖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 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9. 质量保证期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按卖方承诺填写) 48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10. 质保期服务与索赔 10.1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按卖方承诺填写)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 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_(按卖方承诺填写)小时内到达。 10.2卖方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的约定: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 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 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3本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时凡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由卖方免费修复或更换,由 此引起的损失和责任由卖方负担。 10.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向卖 方提出索赔。卖方在接到买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买方安排修理,由此产 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和保险费及工期延误责任由卖方负担。如卖方在接到买方索赔文件后, 未予修理、更换、赔款的,买方可选则其他方进行维修,所有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 10.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对设备整体或关键部件进行了维修或更换,经监 理工程师验收合格重新投入运行后,该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将从再次投入运行时开始计算。 1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生效、失效日期: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8日后 失效。 12. 保证 12.1备品备件范围为: (按卖方承诺填写) 12.2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 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 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 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3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 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 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3.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3.1买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卖方不得拒绝,变更后的合同款按本条款中第4.1项执 行。 49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13.2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买卖双方除本合同有约定外,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 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 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13.3由于卖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以致继续供货将给本项目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时,买方有权下 达书面“停工指令”。对此,卖方不得拒绝,而应对已停工的设备积极维护,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争取买方早日发布同意复工的指令。对于这种停工引起的费用增加和交货日期迟延责任由卖方承担。 13.4非卖方的原因,在买方认为必要时也可通过监理发布书面“停工指令”,对此卖方也应对已停 的项目进行积极维护。对于这种停工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影响,卖方有权提出要求补偿的书面申请, 经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13.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 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买卖双方协商办理。 13.6如果卖方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买方有权用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且 不承担任何责任: (1)卖方交货、集成进度严重滞后合同规定的工期,且无有效的补救措施,使得买方有理由相信 卖方无法如期完成合同责任; (2)卖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责任,且在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 (3)卖方的实际交货日期晚于合同规定交货日期30天。 14. 违约责任 14.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 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 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于卖方原因引起 的延迟交付,经监理单位两次函告14天之内还未整改,买方视为卖方实质性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 失买方有权追责。 14.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合同价款的支付须满足国库支付进度的要求,对于延迟支付不进行补偿。 14.4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重大自然灾害、人员特殊原因(包括重大 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确需变更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部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_万元。 50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在安装调试期间,卖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必须在工 地,否则每缺勤一天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000 元。 15.技术资料 15.1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的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30天内送达买方,例如:样 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 15.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5.3合同生效后30天内,卖方应组织召开供货联络会。买方、设计人、监理人、本工程相关其他 标段供货人参加。联络会后14天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及附件的技术资料六套,如样本、配合设计施 工及安装用图,现场试验大纲程序和试验报告,设备安装、运行及维修说明书,设备技术条件和说明书 提供给买方。 16.档案管理 卖方应按《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水办(2021〕200号)及其 他有关规定,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工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 必要人员及设施、设备,统筹安排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保证工程档案合理有序进行;做好供货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将归档范围内的至少1套满足 验收标准的供货过程文件移交给买方;在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前,组织对所实施项目档案整理情况进行详 细检查;凡未完成工程档案归档任务或工程档案质量不合格的,买方不予支付结清款。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 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 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7.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 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 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 知对方。 17.3发生不可抗力后合同的履行期限顺延,顺延期等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的 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设法进一步履行合同,并在适 当的时候达成协议。 51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18.合同争议与仲裁 18.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着眼全局,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 达成一致时,则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水利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8.2仲裁地点为买方所在地。 18.3仲裁裁决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 18.4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18.5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9.合同生效 19.1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 19.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20.其他 2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以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各次联络会纪要,均是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第二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项目法人) 代建单位: 卖方: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包别:包1 卖方在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名称) 项目中被确定为(包1)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买方委托卖方提供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 购置与安装(包1)服务,代建单位根据买方授权代表买方组织设备购置现场管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 三方就下列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并于2024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履约保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合同条款; (6)采购需求; (7)投标分项报价表; (8) 招标文件及修改/补遗文件; (9) 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10) 设备调整或更改文件; (11) 合同实施过程中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12) 经买卖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 5.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等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合 同文件规定的卖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6.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免费质保期自供货起至(投标函 件承诺的免费质保期)止,免费质保期结束后继续提供设备使用周期内的质保及技术服务。 7.买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8.卖方承诺执行买方或其委托的监理人供货通知,交货期为 天。 9.本协议书一式玖 份,合同三方各执 叁 份。 10. 本协议书须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卖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生效。 11.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建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4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买方名称): 鉴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已接受 (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 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 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担保有效期为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 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地支付。 4. 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55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附件三:预付款担保函 预付款担保函 (买方名称): 根据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 “买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_ (标 段名称)合同协议书,卖方按约定的金额向买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买方支付相等金 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卖方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卖方起生效,至买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 清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 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买 方按合同约定在向卖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 4. 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56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附件四:廉政协议书 廉政协议书 买方: 代建单位: 卖方: 为防止腐败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提高各级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保 护三方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买方、代建单位、卖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合法 经营。 二、买方、代建单位、卖方各方均须遵守各类经济合同和法律,严格遵守和履行合同条款,不 准在合同条款之外搞各种形式的口头协议或许诺。 三、买方的职责 1.签订协议时,应向卖方宣传廉政规定。 2.买方、代建单位人员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接受卖方赠送的钱物或借故向卖方索要好处, 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卖方的职责 1.卖方不准借买方、代建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在婚丧嫁娶、病养、乔迁、子女升学、 节日慰问之机,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2.卖方不准借款给买方、代建单位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 3.卖方不准为买方、代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购买、租、借手机、各种车辆、空调、电脑等物品; 不准其报销任何由本人承担的费用。 4.除正当、合理的联谊活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卖方不准借任何名义宴请买方或代建单位 人员、组织买方或代建单位人员人员外出游山玩水和参与高档娱乐活动;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赌博 活动。 五、其他条款: 1.卖方如有违反协议规定的,买方或代建单位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卖方警告,并处以罚款,情 节特别严重的将终止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买方或代建单位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卖方 有权力和义务向其单位纪检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应。 2.本协议书由三方签字或盖章即日起生效,协议订立期与合同正本相同,与合同履行终结时间 57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一致。本协议为合同附件,一式 份,买方、代建单位和卖方各执 份。 买方: (盖单位章) 代建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8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 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 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 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 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但投标人不涉及的(如联合协议、拟分包情况说 明、分包意向协议),可不提供。 4、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59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60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可证明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61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1-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提供以下任一种证明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资信证明开具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半年内,且在写明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写明针对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本招标项目名称 一致;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的,须将原件随投标文件正本装订或单独递交)。 (3)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2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1-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3-1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说明: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 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人近六个月零缴税,须提供近六个月税务系统中纳税申报截图(包括增值税、营业税、 所得税)信息作为证明材料,其中:成立时间不满半年的企业,零缴税仅须提供成立以来税务系统 纳税申报截图。 (4)成立时间未超过1个月的一般纳税人,或者成立时间未达到季报周期的小规模纳税人,提 供合理说明。 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说明: (1)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或 扫描件。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其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6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1-4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 (采购人名称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 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 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
1
.
(八)我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九)最近三年内我单位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 等问题; (十)我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人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4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径流泥沙自动监测设备供货类似项 目业绩。 证明材料包括: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65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相应出 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无需 提供。 (3)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中 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仅提供了格式文件,未盖章签署的,文件无效。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 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 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 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66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3-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的 (项目名 称)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包1) 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小区)) 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电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设备(控制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径流桶(小区径流泥沙观测设备配套)),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7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口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口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8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3-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9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70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71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1 投标函(实质性格式) 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1)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 项目进行投标。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基于对项目的理解及对市场状况的评估,我方已充分考虑认质核价后结算价低于投标总价 的可能性,我们承诺,若最终结算价确实低于投标总价,我方将按照合同规定和第三方单位认质核 价的结果,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项目交付,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风险。 (6)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 (按照投标人承诺填写) c (7)我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_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到合同设备现场,我方承诺在收到买方通 知后 小时内到达。 (8)我方承诺提供投标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范围为: 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72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 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1)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说明: 1.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委托代理人签署,需同时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 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7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名称) 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74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质量承诺: 供货期承诺: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大写小写
注:此表中,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75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4-1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一起参照阅读和理解。 (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未对某些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则认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 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3)投标分项报价表由投标人按自身组织方案填报数量并报价。 (4)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由卖方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资料费、现场服务 等)、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卖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及安装、有关服务、各阶段验收、验收文件及资料、技术支持、培训、质保 期服务、人员生活设施、管理、办公、交通、备品备件、物耗、利润、保险、税费、管理费、风险 费及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5)各采购包标的预算金额即本采购包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不含等于)本采购包最高限 价的,投标无效。 76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4-2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价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 设备(小区)
2 径流泥沙自动观测 设备(控制站)
3集流桶 (小区径流泥沙观 测设备配套)
4九孔分流桶 (小区径流泥沙观 测设备配套)
总价
77 56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5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口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 理解和响应。) 囗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 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序号招标文件条 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
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78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6 采购标的和技术要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标的和技术要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条 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说明
注: 1. 投标人应对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列出的相关参数,在偏离表中逐条标明偏离情况。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79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7 商务要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商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条 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说明
注: 1. 投标人应对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列出的相关要求,在偏离表中逐条标明偏离情况。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80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8-1 无进口产品承诺(实质性格式) 无进口产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本项目投标产品不涉及进口产品。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81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商务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商务材料,如投标人履约能力证明材料、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验(检 测)报告、项目管理人员等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可在此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82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技术材料 (1)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2)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其他技术资料,如项目需求理解、生产制造方案、供货方案、 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内容、培训服务方案等; (4)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技术材料。 83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附 件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O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 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84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85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 招标文件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 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 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 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 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 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 自测小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 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 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 86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 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装(包1)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包号:ZHJL24-SLB-0430-001/01 二、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 备购置与安装(包1)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北京天航佳德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71号18层2112 中标金额:4128.90万元 中标投标单价:详见附件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贝关 名称: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 安装(包1) 采购需求: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中,述 选198个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站56个、一般站142个)进行建设。其中, 利用原有监测站点124个,新建监测站点9个,共享其他单位监测站点65个。建设 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设施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设备配备和升级、 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智能管理分析平台建设等。 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置与安 装涉及江苏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所属行政区范围内的27个国家水土保持 监测站点。对现有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进行优化布局和升级改造,采购符合技 术参数要求的先进、成熟、稳定的国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符合技术参数要 求的设备,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通过设备技术性能考核及验收,对使用人员进行 技术指导和培训,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等。主要设备包括径流 泥沙自动观测设备、土壤水分监测仪、泥沙自动采样器、流速仪、自动气象站、 监控设备等,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承诺:自通过峻工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6年。 供货期承诺: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个月内将设备运输并安装到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为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培宇、贺佳杰、严俊、李其华、高洁、程复、杨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按(货物类)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金额:25.544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5月6日 2、评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 3、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水土保持监测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椿树馆街贵都国际中心A座10层 联系方式:侯琨 010-63207096 2.采购代辜枫橙辑良 名 称:压和金磊工代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汉币区》南路和文荟路交叉口南湖星光时代16层6号房 联系方:张馨月1897\ 0724 3.项目联系忒 项目联系人:张馨月 电 话:18971440724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人投标分项报价表 4.2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ZHJL24-SLB-0430-001/01(包1) 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代建第六包)监测站点设备购 置与安装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价
1径流泥沙自动观测 设备(小区)天航 佳德JDNS-AUTO-0480000402台32160000
2径流泥沙自动观测 设备 (控制站)天航 佳德JDLY-AUT0-02W10500041台4305000
3集流桶 (小区径流泥沙观 测设备配套)天航 佳德JDJL014000402个 1608000
4九孔分流桶 (小区径流泥沙观 测设备配套)天航 佳德JDFL014000804个V2 73216000
总价4128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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