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zb2024-132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商旭洁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凡杰0431-806635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WXZB2024-13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文件、吉发改审批[2020]80号文件、吉发改审批[2022]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
一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二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三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一号线南延东中华路与人民大街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人民大街,与人民大街正交,呈T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3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100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1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3m),梯道净宽为4.8m,2、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5m),梯道净宽为4.3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3m),梯道净宽为4.8m,2、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5m),梯道净宽为4.3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五号线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红旗街同德路过街天桥人行过街设施工程、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
1.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下穿延安大街、湖西路,与延安大街、湖西路正交,均为地下通道,共设3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34m、36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1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m),梯道净宽为3.8m,2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4m),梯道净宽为4.2m, 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3m),梯道净宽为4.8m,出入口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2.红旗街同德路过街天桥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主桥跨越红旗街及同德路,天桥每端各设两座梯道及一座电梯。其中天桥主桥为连续钢箱梁桥,中墩位于红旗街主线与有轨电车间的分隔带上,计算跨径(19.8+10+29.5+22.7) m,主桥共长84.45m,即(1+19.8+10+29.5+22.7+1.45) m,全宽2.9~9.5m,橫断面布置为0.3m (栏杆基础) +2.3~8.9m (人行道) +0.3m (栏杆基础);梯道共长90.88m,西北及东南角梯道全宽3.6m,布置为0.3m(栏杆基础)+1.25m(人行道)+0.5m(坡道)+1.25m(人行道)+0.3m(栏杆基础),东北及西南角梯道全宽2.9m,布置为0.3m(栏杆基础)+2.3m(人行道)+0.3m(栏杆基础)。
3.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长春大街,与长春大街正交,呈工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4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28.8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1、2、4号出入口为标准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3m),梯道净宽为4.8m,3号出入口受周边条件限制仅为楼梯出入口,梯宽净宽为2.8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暗挖法+顶管法施工。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七号线东环城路与南通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东环城路,与东环城路正交,呈工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4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45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出入口为标准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5m),梯道净宽为4.3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2.3招标范围:包括管线排迁综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主体工程及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设计)、勘察测量、地下管线探测、预算、交通导改设计、道路和景观恢复设计、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平面设计以及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服务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等全部工程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建设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日-2025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本项目工程费:一标段:5073.82万元;二标段:8967.17万元;三标段:3590.8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标段: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甲级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二标段: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甲级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三标段: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甲级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的项目业绩,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且无在建工程。
3.3勘察、设计、施工人员应符合招标文件强制性标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本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本次招标各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同一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4)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分工及责任。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6)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计联合体牵头费。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按照本项目一至三标段的前后顺序进行评审,如前一个标段中标,则不参与后续标段评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9月5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
5.2 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相应原件材料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7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商旭洁
电 话: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吉林省数字文旅产业园四楼A4-03室
联系人:孟凡杰
电 话:0431-80663516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88779829
9、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2024年9月5日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40904FJSZ01001001]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JLSZ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文件、吉发改审批[2020]80号文件、吉发改审批[2022]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
一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二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三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一号线南延东中华路与人民大街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人民大街,与人民大街正交,呈T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3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100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1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3m),梯道净宽为4.8m,2、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5m),梯道净宽为4.3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3m),梯道净宽为4.8m,2、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5m),梯道净宽为4.3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五号线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红旗街同德路过街天桥人行过街设施工程、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
1.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下穿延安大街、湖西路,与延安大街、湖西路正交,均为地下通道,共设3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34m、36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1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m),梯道净宽为3.8m,2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4m),梯道净宽为4.2m, 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3m),梯道净宽为4.8m,出入口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2.红旗街同德路过街天桥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主桥跨越红旗街及同德路,天桥每端各设两座梯道及一座电梯。其中天桥主桥为连续钢箱梁桥,中墩位于红旗街主线与有轨电车间的分隔带上,计算跨径(19.8+10+29.5+22.7) m,主桥共长84.45m,即(1+19.8+10+29.5+22.7+1.45) m,全宽2.9~9.5m,橫断面布置为0.3m (栏杆基础) +2.3~8.9m (人行道) +0.3m (栏杆基础);梯道共长90.88m,西北及东南角梯道全宽3.6m,布置为0.3m(栏杆基础)+1.25m(人行道)+0.5m(坡道)+1.25m(人行道)+0.3m(栏杆基础),东北及西南角梯道全宽2.9m,布置为0.3m(栏杆基础)+2.3m(人行道)+0.3m(栏杆基础)。
3.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长春大街,与长春大街正交,呈工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4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28.8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1、2、4号出入口为标准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3m),梯道净宽为4.8m,3号出入口受周边条件限制仅为楼梯出入口,梯宽净宽为2.8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暗挖法+顶管法施工。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七号线东环城路与南通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东环城路,与东环城路正交,呈工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4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45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出入口为标准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5m),梯道净宽为4.3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2.3招标范围:包括管线排迁综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主体工程及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设计)、勘察测量、地下管线探测、预算、交通导改设计、道路和景观恢复设计、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平面设计以及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服务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等全部工程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建设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日-2025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本项目工程费:一标段:5073.82万元;二标段:8967.17万元;三标段:3590.8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标段: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甲级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二标段: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甲级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三标段: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甲级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的项目业绩,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且无在建工程。
3.3勘察、设计、施工人员应符合招标文件强制性标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本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本次招标各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同一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4)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分工及责任。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6)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计联合体牵头费。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按照本项目一至三标段的前后顺序进行评审,如前一个标段中标,则不参与后续标段评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9月5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
5.2 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相应原件材料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7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商旭洁
电 话: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吉林省数字文旅产业园四楼A4-03室
联系人:孟凡杰
电 话:0431-80663516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88779829
9、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2024年9月5日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40904FJSZ01001001]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JL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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