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兴市】镇海路(澄江路至同德路)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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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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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镇海路(澄江路至同德路)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委托,对镇海路(澄江路至同德路)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1、项目名称:镇海路(澄江路至同德路)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
2、工程概况:
现状道路两侧各新建3m宽人行道,全长约1.2km;同步建设人行桥4座,单座长约44.04m,宽4m;配套实施绿化、强弱电、排水等附属工程。
3、招标内容及范围:
镇海路(澄江路至同德路)人行道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阶段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5、最高限价:21.63万元,暂定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953.86万元。(最终计费额按工程施工审计结算价格计取,监理费结算价最高不超过中标价)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余款在资料移交、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一次性结清(监理费结算价=工程施工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监理费结算价最高不超过中标价)。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7.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
①未在泰兴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有两个在监(不包含本项目):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7.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 年8月- 2023年7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2)业绩:无要求
(3)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586264840@qq.com)即可,无需送达现场。
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完成报名: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付至支付宝账户13771506162(周梅兰),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及缴款事项,并将付款记录截图与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一同发送。因未发送支付截图造成招标代理无法确认付款结果的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586264840@qq.com,投标人发送的材料中须预留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代理通过邮件发送相关招标资料。
9、评标办法
9.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
9.2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http://ggzy.taizhou.gov.cn/)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
地 址: | 泰兴市曾涛路162号(市住建局七楼) |
联 系 人: | 叶 瀚 |
电 话: | 0523-80870119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33号 |
联 系 人: | 周 玲 |
电 话: | 17851392818 |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设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联系电话: 邮箱: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邮 箱: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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