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枫亭菀(三期)景观及室外配套项目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一体化(ESLC-202109FJ-005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109FJ-00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湖北交投·枫亭菀(三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2-422802-04-01-69839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交投·枫亭菀(三期)景观及室外配套项目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建设规模:湖北交投·枫亭菀(三期)即利川简雅中心坝项目首期地块,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为78033.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4.7万方,规划绿地面积2.73万方,要求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18.8%,容积率2.5,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面积约为6万方。红线外临时示范区景观及室外配套项目,用地面积暂定1000㎡。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2.2.1工程设计:湖北交投·枫亭菀(三期)项目景观设计、红线外临时示范区景观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编制各项专业分析报告并参与报告的评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所有的设计图纸均需达到对应阶段设计深度的施工图深度,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不得以厂家二次设计、发包人自理等方式弱化设计工作。2.2.2 工程施工2.2.2 .1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具体范围以发包人确认的为准】2.2.2 .2本工程合同价款所包括的工程内容为:绿化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建园路广场铺装、室外配套(园林景观)工程及绿化养护、围墙、景观雕像、架空层、宅间景观休闲场地、休闲廊架、非机动车棚、坐凳、树池、整体地形堆坡造型、停车位、植物乔灌地被、绿化配套给水管网、小区照明及相关附属设施(标识标牌及停车位标线)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各分部的工程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实施范围和双方核实认定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1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0-29合同估算价:20000000.00元 | ||||||||||||||||||||||
2.3其他:设计工期:整体方案设计及深化15日历天;施工图为30个日历天; 施工工期:示范区自通知进场后1个月内完成,大区自通知进场后4个月内完成,视具体情况而定。 分段施工,分段进行竣工验收,各分段计划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分段开工日期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的各分段工期要求、例会中制定的各分段工期要求,将作为合同执行及相关处罚的依据。)施工进度必须满足发包人销售及交房进度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自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下列类似业绩之一: (1)单项合同景观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超100万及以上的景观及室外配套设计业绩 (2)单项合同景观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业绩; (3)单项合同景观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及室外配套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 3.1.3、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在满足施工负责人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景观及室外配套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及近6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不能多于二家成员组成;(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其它要求:3.4.1、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5年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3.4.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景观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3.4.3、 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8年9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且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5)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4.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亏损,应出具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3.4.5、省内外设计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打印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人员岗位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21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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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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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30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