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8-9
- 截止时间:2017-8-15
- 项目编号:ZYDY-2017-0809-1
- 项目金额:
- 招标单位: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代理机构:
- 项目介绍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ZYDY-2017-0809-1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春雨工程”调音师、调律师培训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2017年“春雨工程”调音师、调律师培训2期20万元2017年全国“春雨工程”全国边疆民族地区舞台音响调音师、钢琴调律师培训专项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本年度全国“春雨工程”全国边疆民族地区舞台音响调音师、钢琴调律师培训班由宁波音王集团有限公司、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来承办,承办方提供培训所需大量教学实操设备,能够有效的完成培训教学任务,因此我院采购的全国“春雨工程”全国边疆民族地区舞台音响调音师、钢琴调律师培训班,都只能从对应的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详情如下:第一期 宁波音王集团有限公司 经费10万元第二期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经费10万元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宁波音王集团有限公司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辛冠中研究馆员浙江省文化馆施莉萌研究馆员浙江省文化馆周子清研究馆员浙江省文化馆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情况属实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吴晓栋
联系电话:18072885909
传真: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春雨工程培训单一来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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