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杭州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2178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杭州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2178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ZJTY-2023-05-15-003
资金来源: 其他招标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发电厂
开标时间:2023-07-1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2178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发电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杭州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2178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利用杭州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厂区#1厂房、#2厂房、#6厂房以及#7厂房屋顶区域布置光伏组件。
本期工程拟安装容量为2178kWp,共采用9台196kW逆变器,1台2000kVA 0.8/10kV升压变,升压后并入厂用配电柜。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屋顶荷载结构校核报告及结构加固、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验收、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国网公司的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资质:同时具有①和②。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8.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投标人自2020 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包括EPC中的施工业绩)。
(2)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包括EPC中的设计业绩)。
其中业绩要求为:完工业绩。
[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9.项目负责人要求
(1) 资质要求
1)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2) 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2)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包括EPC中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单位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2名。
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28日 17时00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1日 09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32 6017 0282
邮箱:zhzb77@126.com
招标编号:ZJTY-2023-05-15-003
资金来源: 其他招标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发电厂
开标时间:2023-07-1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2178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发电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杭州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2178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利用杭州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厂区#1厂房、#2厂房、#6厂房以及#7厂房屋顶区域布置光伏组件。
本期工程拟安装容量为2178kWp,共采用9台196kW逆变器,1台2000kVA 0.8/10kV升压变,升压后并入厂用配电柜。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屋顶荷载结构校核报告及结构加固、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验收、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国网公司的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资质:同时具有①和②。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8.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投标人自2020 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包括EPC中的施工业绩)。
(2)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包括EPC中的设计业绩)。
其中业绩要求为:完工业绩。
[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9.项目负责人要求
(1) 资质要求
1)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2) 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2)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包括EPC中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单位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2名。
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28日 17时00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1日 09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32 6017 0282
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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