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QCG-2023-JC01
项目名称: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申请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登入政采云客服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街169号)201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采云”金融服务的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政采贷”有关事项办理指引》详见:http://www.dqztb.gov.cn/tzgg/45523.htm
3.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德清县下渚湖街道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253980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8253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10号6幢(A11)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会兰(项目负责人)、宣芸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013857
质疑联系人:张姝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2-80138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德清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宣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828071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doc定稿-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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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采购单位 |
一 | 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 | 80 | 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 |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德清县人民政府下渚湖街道办事处的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
2 |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内容 |
3 | 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100-500万元按0.8%收取,500万-1000万按0.45%收取,最终不足壹万按壹万计取,由采购单位支付。 |
4 | 答疑与澄清:如磋商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6点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采购单位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磋商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提交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磋商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采购响应截止日期一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 |
5 | 本项目实行政采云在线竞标,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内容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保持一致。数量为1份。 |
6 | 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7日13时30分前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1开标室 |
7 |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7日13时30分前 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1 开标室 |
8 | 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提交、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其提供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其中可能存在的破损、遗失等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也可提前寄至代理机构,地址: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10号6幢4楼(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宣芸芸收,联系电话:15268269309。备份文件在开启标书信息前可直接通过邮件发送至3474478917@qq.com。备份电子文件无法直接查看,需通过系统解密。2、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成功办理政采云报名手续的;(3)超过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4)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如线上解密失败因而造成评审委员会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评审的,其竞标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9 | 磋商的原则和程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10 | 成交结果公示:磋商结束后,磋商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eqing.gov.cn/cms/)等网站或媒体。 |
11 |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
12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管理资金 |
13 | 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 |
14 | 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同时,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限的计算:(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竞标截止之日或递交磋商、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
15 | 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16 | 注意事项:1、磋商响应方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磋商响应方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14、15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直至公示。 |
17 | 注意事项:为保障解密成功,供应商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 |
18 |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一 | 价格分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5%×100 |
二、技术分(60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服务方案等情况32分 | 1、根据投标人对现状的理解程度(0-2分),对本项目任务的熟悉程度(0-2分),制定的服务工作计划0-2分,流程(程序)0-2分,共8分;2、根据竞标人制定的早、中、晚餐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中包括菜肴的品种数量、荤素营养搭配、花色花样变化、价格等进行相关阐述,是否合理明确(0-2分)、具有可操作性(0-2分),共4分;3、食堂环境卫生等方面服务内容(包括餐桌、地面、餐具、排水沟、设备设施、工具、员工仪表等)是否科学(0-2分)、合理(0-2分),共4分;4、保证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班次调配、效率等)以及应急就餐方案是否科学合理(0-2分)、具有可操作性(0-2分),共4分;5、食堂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的卫生防疫、消防、人身安全保证措施及奖罚承诺是否合理明确(0-2分)、具有可操作性(0-2分),共4分;6、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的制定(0-2分);节能方案,科学、合理(0-2分),共4分。7、有服务人员流失控制及人员及时补充方案,0-2分;8、提供垃圾分类方案,0-2分。 | |
服务能力6分 | 磋商响应方针对本项目的原材料采购、供应、运输等方面是否提供相关的质量保证措施(0-3分);是否提出成本控制及质量保证的措施(0-3分)。 | |
对负责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3分 | 针对负责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制定全面、详尽、科学的培训方案(0-3分)。 | |
合理化建议3分 | 针对本项目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所提建议确实能对项目的实施产生有益作用的进行打分(0-3分)。 | |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2分 | 根据提供的预案内容进行评分,是否科学、可靠且贴合实际的:1、临时性保障任务预案(0-3分),2、临时停水停电停气预案(0-3分),3、出现食物中毒预案(0-3分),4、恶劣天气预案(0-3分)。 | |
完成交接方案情况4分 | 针对中标后一周内与原供应商交接具体计划及交接中如何保证食堂正常运营的方案,是否完整合理(0-4分) | |
三、商务、资信及其他分(25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企业实力2分 | 磋商响应方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为A级的得2分;B级的得1分;C级的得0.5分;C级以下不得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等级公示证明) |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分配情况9分 | 1、所配备的主厨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的,得2分,提供厨师证复印件及本单位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2、团队中配备的人员中有食品安全员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配备有财务人员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出具从事过会计工作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配备有采购人员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出具从事过采购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配备有驾驶员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企业业绩2分 | 磋商响应方2019年1月1日以来能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项目特征为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不超过2分。开标时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应包含能够体现具体采购内容的部分)和项目完成验收证明材料(如业主验收报告、业主评价意见或资金结算单等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
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服务5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便民”服务方案(0-2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特色服务方案(0-3分),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有实际操作型,是否充分考虑就餐人员的舒适性、实用性、体验感进行评分。 | |
服务网点5分 | 响应方在德清地区配备相关服务单位或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配备的(公司、分公司或服务网点)的得5分;响应方在湖州市配备相关服务单位或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配备的(公司、分公司或服务网点)的得3分;响应方在浙江省内其他地区配备相关服务单位或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配备的(公司、分公司或服务网点)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详细的网点全称、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中标后设立的提供承诺函即可。) | |
服务承诺及满意率2分 | 1、提供近三年内经业主方盖章的质量测评表或满意度调查表,每提供一家满意或良好的得0.5分,满分为2分。 |
序号 | 业主方 | 合同金额 | 签订时间 | 业主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采购响应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 | 响应情况 |
序 号 | 内容 | 采购文件规范要求 | 采购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 注 |
序号 | 磋商项目 | 磋商总价(人民币元/年)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
磋商总价(大写): |
序号 | 项目服务内容 | 数量/单位 | 单价(人民币元) | 总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其它相关费用 | |||||
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初次报价一览表总价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