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给排水材料采购
金额
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磊180640917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芳敏13814618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6
公告正文
[0]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990318000012 项目名称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B3206990318000012004001 标段名称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给排水材料采购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6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给排水材料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乐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给排水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苏通大桥北翼西侧、江达路(海澳路南为东方大道)东侧、海堡路南侧、与长江岸线新建围堤围合范围及部分延伸河道

2.2 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97万元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交货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2.5 供货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具体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园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给排水材料的采购、维护及售后维修的相关专业化服务等;具体详见图纸及需求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材料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等关键页)。

3.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 126143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1261430(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区桥梁产业园

地 址:

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人:

余磊

联系人:

陈芳敏

电 话:

18064091757

电 话:

13814618609

 

20241125

 


附件: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万元及以上的给排水材料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等关键页)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

1)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2)资格审查资料上传至系统中相应窗口(需从诚信库中获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1.3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

投标报价(商务标)评分标准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评审。

   确定有效报价: 投标报价总价及单价不高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依次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依次类推,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情况时,则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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