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2021年双提升工程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 2022-02-14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
乙方:江西天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FJXXZB[GK]2021015的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2021年双提升工程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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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2007 医用内窥镜 | 医用内窥镜 | 宾得 | 1(台) | 999800.0000 | 999800 | 进口 | EPK-i7010 | 无 |
1-2 | A032032 医疗设备零部件 | 医疗设备零部件 | 安杰思 | 2(台) | 74000.0000 | 148000 | 国内 | CR4500 | 无 |
1-3 | A032003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宝莱特 | 1(台) | 49000.0000 | 49000 | 国内 | E65 | 无 |
1-4 | A032032 医疗设备零部件 | 医疗设备零部件 | 安杰思 | 2(台) | 46000.0000 | 92000 | 国内 | UW600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1288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60日内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一切运输事项由中标人负责),货物运达规定地点后在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以及项目验收工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
4.3交付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我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6.12我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货物。所有货物按厂家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我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6.13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我方和采购人一同拆箱,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我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我方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由我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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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到货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 |
2 | 3 | 待货物正常使用满1年,无质量问题,中标人按要求提供货款申请材料,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 |
3 | 2 | 待质保期结束后(三年,从验收之日起计算),无质量问题,中标人按要求提供货款申请材料,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我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三年。。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未按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 | 乙方: | 江西天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316国道銮浦段 | 住所: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产业孵化创业园三区2号207室 |
单位负责人: | 林崧 | 单位负责人: | 桂良文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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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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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22198173 |
联系方法: | 1897027998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83101040030005 |
签订地点: 闽侯县上街中心卫生院
签订日期:2022年02月14日